評高考奇葩事:惡之花現身考場,公然撕毀別人答題卡_風聞
lion-2020-07-09 10:28
lion老師 趣品文化 今天
01.
以下內容轉載自:澎湃新聞
7月8日上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進入第二天。有網友在微博等平台發佈消息稱,8日上午,在河南省平頂山市一高考考場內,有考生撕毀同考場內其他兩名考生的答題卡。涉事考點是平頂山市第一中學(以下簡稱“平頂山一中”)。
對此,7月8日17時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普招處高考考務管理部門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已經按照規定處理過了”,“已按程序上報處理”。依據相關規定,撕答題卡考生的全科成績會被取消。而針對這一事件的官方回應,正在形成方案。
記者查詢發現,教育部發布並於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行為,“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8日晚,據新京報報道,涉事考點平頂山一中的校長鬍彥軍告訴記者,有兩名考生的答題卡被他人撕毀。根據招辦的答覆,這兩名考生被允許延時填塗答題卡。
有網友稱平頂山一中考場有考生撕別人的答題卡。針對前述考生撕答題卡的事件,8日下午,平頂山市教育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正在核實。
(澎湃新聞記者 朱軒 實習生 史航)
原標題為《河南省招辦回應“考生撕他人答題卡”:依規將取消其全科成績》
02.
本微快評:
澎湃新聞記者所引用的對違規行為處理的法規依據是不正確的,或者説是不全面的。從報道看,相關方的處理也未見得當:顯然所引用法規部分,是針對考生撕毀自己的試卷或材料,以達到銷燬作弊證據等之目的而言的。而這裏,該考生是撕毀其他考生的答題卡,這是對別人權利的嚴重侵犯,即便受害人被允許延時重新填塗答題卡,其所受到的心理侵害能徹底消除嗎?是否會影響下午英語學科的考試?筆者覺得:撕毀別人答題卡者,已經涉嫌民事侵權和刑事犯罪,應該立即交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追究其刑事責任,當天下午的英語考試的資格應該被取消——她再度出現在考場,就是對其他考生,尤其是被她撕毀答題卡的考生的嚴重的不公平!
一個將要高中畢業的學生,應該差不多也過了18歲了,心理得多麼變態才能公然做出這麼令人吃驚的行為來——真是一朵奇葩。這是反社會人格的危險先兆!
筆者覺得處理流程應該是:取消肇事者考試資格,交由司法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或其它罪名立案處理;公安機關應該在調查清楚的基礎上,依法對肇事者做出精神醫學的司法鑑定,再根據其是否患有精神病,和相關法規及事實,做出相應判罰。而事件中受害一方的學生,有權對肇事者及其家長(如果是精神病,是精神病患者的法定監護人)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當然,如果自己心理所受影響不大,並未怎麼影響自己下午的英語考試,則可以放棄索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