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離譜的事情是,這件事,居然沒有“脱密期”_風聞
十劫问天君-2020-07-10 22:59
139期睡前消息看完的,過來圍觀。沒看過的話。建議先看再來圍觀。139期睡前消息,提到了一件事情:部分官員離職後進入了企業成為高管。
對於部分官員離職成為私營企業高管這件事,某些角度來看有一點離譜之處:大型企業的高級技術崗位,員工離職會和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幾年內不允許在同類企業擔任職務,而敏感部門出來的更不用説了。即便是我們課題組,大老闆也要求碩士畢業後不要做他相關的方向,唯獨官員下海就沒有這樣的要求。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某版權局的官員離職後光速進入騰訊,很顯然針對的是“版權”。憑什麼,他們沒有“脱密期”?更何況,他們除了專業技術知識,相比前面的員工還多了一個特性:特殊的社會關係。他們的社會關係很特殊,特殊到他們在不在,照樣在某一方面能保有一定的影響力。對於某些私營企業,就是他們用於施加影響和規避“風險”的幫助。
這個問題,十分離譜。睡前消息引用的一篇文章的數據談到在地級市級別企業的官司和地區依然有很大影響,而省級層面暫時還沒有體現(大致的意思)。如果任由其氾濫,也許像是南山必勝客的就要改名廣東必勝客了。我依然有充分的信心,相信他們不可能影響到某一批人。但是如果是自下而上呢?影響人大立法,這個事情早就持續了十幾年乃至更多,對地方的影響,也達到了市廳級。這裏的影響不代表積極影響,而是消極影響,像是版權法這樣的。從這個角度來看,至少對於某些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離職官員),是時候讓選擇市場的他們也按照市場的行業標準來:規避同業和脱密期。有版權局履歷的別去文娛公司,有文广部門經歷的別去遊戲公司,體育部門的要規避體育用品公司,科技部工信部的避免科技公司(説明一下,以上的公司全部指代私營企業,國企不在討論範圍)。
督公的很多觀點我是不認同的,但是這一期我是高度贊成的。地方政府對司法系統的影響是客觀事實,中央直屬的控制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限的。推動各地司法機關甚至是部分公安幹警在人事、財務等方面減少甚至脱離地方政府的影響,在跨省追捕、南山必勝客等事件所暴露出的問題下,看起來是很有必要的。人大代表、離職官員也成為某些私企用來給國家政策“添料”的工具,乃至於有些人大代表自己就是大老闆,這些問題我瞭解不多,就不談了見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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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美國的“成功經驗”,我認為這件事應該和等級有關係,倒是和脱密期關係不大。超過一定等級的,退休過去基本上都是利益交換,比如前美國將軍現軍火公司顧問。這些顧問最大的價值就是關聯。所以應該是,超過一定等級,直接搞同業限制,絕對不允許從事相關業務。美國的“成功經驗”在前,是最好的過河石頭。
影響最大的因素其實應該是地方政府對本地企業的過度保護甚至是利益輸送,個人認為應該保證地方司法部門直接對中央負責,地方政府對地方司法部門不應該有影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