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社會案件的本質就是心理健康的問題,個人不幸和社會問題都不是報復社會的充足理由_風聞
彭朝翼-2020-07-13 13:48
我完全不贊同貼住的看法,太過先入為主了,落在“一個巴掌拍不響”的簡單邏輯中。惡性報復社會的直接誘發因素非常多,從近年曝光的案件來看,遭受社會不公、家庭不睦、感情背叛、領裏糾紛、工作矛盾、患病不治、醫患糾紛、甚至感染艾滋病等都能成為報復社會的直接誘因:
2018年煙台叉車傷人案的直接誘因是犯罪人跟老婆、兒子吵架,心生鬱結,駕車傷人;2013年BRT縱火案47死,43傷,犯罪人因常年生活不如意報復社會;2018年4月陝西米脂縣學校門口砍殺學生案導致9名學生死亡,犯罪人因小時在該校讀書被學生欺負,記恨學生;2018年重慶巴南一39歲婦女因夫妻感情問題(據傳)踩點後持刀砍傷14名幼兒園幼兒;2018年遼寧建昌犯罪人因夫妻矛盾駕車在學校門口撞人造成5名未成年人死亡、19人受傷,其中重傷3人;2018年福建龍巖,犯罪人因與村幹部發生口角,心生怨憤持刀傷人,駕車撞人造成8死,25傷人;2104年4月福建福州一男子因婚姻失敗報復社會駕車撞人致7死12傷;2010年3月福建南平犯罪人因為工作無着、戀愛失敗以及感覺受到周遭排擠持刀在小學門口先後殺害了8名小學生,還有因家屬不治,殺害醫生、因錯過站台,搶奪方向盤等"衝冠一怒"事件屢見不鮮!
從近些年的惡性報復社會案件統計來看,類似遭受社會不公、體制不義等因素導致的案件佔比實際很小,所以帖主反思拆遷政策、防微杜漸實際上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惡性社會事件理應反思,但不要事事都扯到犯罪人遭受社會不公、體制不義上,如此反思於事無補,也不會讓反思顯得更深沉,試圖挖掘犯罪人背後的心酸故事不過是想刻意營造一種被逼無奈的假象,個人不幸和社會問題都不是報復社會的充足理由,不要推波助瀾,生活心態和價值失衡才是根本原因,任何人的一生,都會遇到困境,但因自身的困境而去報復社會,傷害無辜的他人,終究是不容寬恕的懦夫,不要説遇上事兒的不是你這種話,人人有本難唸的經,沒有人的生活比別人簡單容易!
報復社會案件的本質原因還是缺失信仰,言行蠻橫,性格扭曲和厭恨報復心理導致,説白了就是心理健康 的問題,心酸故事不過是誘因而已,從這個司機的人生經歷來看,即便沒有這次拆房事件,完全可能有其它事件成為壓死他的最後一根草,類似事件很難根除,問題的長期解決需要的是社會整體的努力!
【本評論由風聞社區撈取,來自《我家經歷過拆遷,我完全不贊同司機這種做法,但如果防微杜漸是不是更好?》一文,僅代表發帖用户觀點,標題為小編添加,更多熱乎討論請移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