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開放15年失意記(上)_風聞
夏迎时-【公众号:大国初心】中国各地历史进程记2020-07-13 11:31
——40年前的希望與失望(1980-1995)
目錄:
一,開放與汽車事件
二,特區省與洋浦風波
三,第三次熱潮與地產泡沫
四,迴歸海島之源
中國各地的新開發和新改革,至少有兩個地方,總是讓外地人有些不以為然,讓本地人有些聯想但着實不敢過多期望。這是東北和海南。
海南曾是80年代的改革先鋒,是當時不同於四個特區(深圳、珠海、汕頭、廈門)的“大特區”、“特區省”,是最超前的開放試驗場。
1980年是海南開放元年。最初三年(1980-1982),海南簽訂23個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意向投資總額5520萬美元,不過,實際到位的只有195萬美元。背後的原因,首先是海南的硬件條件太差。可是要改變硬件,海南又沒有錢。中央沒有像給深圳投資那樣鉅額投向海南,地方不像蘇州和東莞等地擁有優秀的社隊企業創造利潤與税收。
這是一個在接下來多年裏,海南始終在解決,但始終解決不好,還動不動走偏的問題:缺錢,政府缺錢,社會缺錢,缺錢的來源——生產力。
1980年到1995年的十五年間,隨着政策的突破,出現了三輪海南熱潮,帶動三次財政收入大幅增長和後兩次GDP大幅增長。
1984年,財政收入同比增長88%;1988年,財政收入同比增長63%,GDP同比增長34%;1992年/1993年,財政收入同比增長61%/54%,GDP同比增長53%/41%。三次熱潮一目瞭然。
其後是熱潮退卻,一地雞毛,甚至長達數年的沉寂和修復。
僅僅開放和自由,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反而會引發問題。這在海南是一個明證。
相對其他地區的政策優勢,要能夠及時轉化為自我運轉的生產力系統(比如深圳),否則只是曇花一現。這在海南也是一個明證。
一,開放與汽車事件
(1980-1985)
1980年,海南島四分天下。
東北部分屬海南行政區。
西南部分屬黎族苗族自治州。
海南農墾局和通什農墾局屬農墾系統。農墾人口多達全省六分之一。
一批企事業單位,有央屬,有省屬,比如三個林業局屬國家林業部,港口屬國家交通部。
行政權力上,一島四方,互不領導,互為友鄰。
在此之前,作為國防一線,海南的建島方針是八個字:“加強防衞,鞏固海南”。1950年到1980年間,國家投入海南的國防資金超過200億,而建設資金僅43億,其中又有半數投向農墾局。行政區和自治州的建設資金不足22億。1980年,海南島18個市縣工農業總產值為17億,人均工農業產值是廣東全省的一半。
海南是中國第二大島(3.54萬平方公里),幾乎和台灣島(3.6萬平方公里)相等。這就讓人難免將海南的發展對標台灣。當時台灣是如日中天的四小龍之一,而海南最主要的任務是備戰和種橡膠。
備戰之意自不必説。海南同時是中國最主要的橡膠產地,50年代初成立橡膠基地和農墾局,到1980年,擁有全國56%的橡膠種植面積,生產着全國70%的幹膠。橡膠基地取代了森林。當時海南的森林覆蓋率為12.6%,比1950年的25%下降一半。
除了橡膠,經濟來源主要是熱帶農業,包括海南特有的椰子,咖啡,胡椒,劍麻等產品。獨特的氣候和農業條件使海南人民雖不富裕,也不至飢寒。這是個好看、舒適、落後的大島。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海南的戰略轉變被提上日程。
1980年6月30日,國務院在北京召開海南島問題座談會。會議持續了12天。7月24日,國務院以當年【國發202號】文件批轉《海南島問題座談會紀要》,成為開放海南的歷史起點。
《紀要》總結了六條內容。關於開放,集中在第五條裏:
“放寬政策,把經濟搞活”。
重點是進出口貿易上給海南一些自主權,外匯收入上給海南多一些留成,當地央企利潤也給海南多一些留成,給予海南財政收入使用上的寬鬆(超收留用),免除少數民族和困難社隊的公糧任務,適當放鬆農副產品的統購統派,建議銀行給予社隊農業一些低息貸款,建議中央和廣東給予化肥支援等。
其餘的五條,總體上還是圍繞着兩點,一是海南要以種植橡膠為主,兼顧森林資源保護;二是協調農場和社隊的矛盾,支持社隊——但目的仍是發展橡膠種植業。
這份《紀要》徹底結束了此前“加強防衞,鞏固海南”的方針。海南島不再是用來備戰的了。沒有寫入紀要的是,鄧小平調整了海南的軍隊部署,要求軍隊支持開發和建設。
海南真正向外界宣佈開放,出於三年後的第二份《紀要》。
1982年末,北京再次召開海南島開發建設座談會。經過1983年初的國務院工作組調研,2月和3月間,北京又召開三場會議。會議提出,海南要繼續加強“一個基礎”,即農業,突破“兩個薄弱環節”,即能源交通和教育科研,同時狠抓“三個行業”,即採礦業、加工業、旅遊業,並支持海南在利用外資、開拓外貿和旅遊上打開新局面。會上提到,雖然海南不掛特區的牌子,但“比給廣東和福建兩省的政策還要寬”。
就此形成了《加快海南島開發建設問題討論紀要》。
4月1月,《紀要》(1983)以當年【中發11號】文件轉批全國。這份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聯合發佈的文件,戰略規格顯然要高於三年前的國發文件。
《紀要》(1983)標誌着中國正式宣佈開放海南島。建島方針是“以對外開放促進內部開發”。
在當時的語境裏,這一“開放”不止是商業政策本身,更關乎到錢。鑑於國家需要集中資金進行重點建設,抽不出大量資金支援海南,所以海南必須“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增加內部資金積累、大力發展對內聯合的同時”,“堅持通過對外開放,大量引進和利用外資”。
在對海南的希冀下,在中央也沒有餘糧的情況下,在海南新領導班子的爭取下,這一次,海南得到巨大的政策支持。其中涉及體制變化的有四個方面:
計劃經濟體制:基本開放。除中央和省投資安排以外,凡屬資金、原材料、燃料動力、交通運輸、產品銷售、外匯等方面能夠自己平衡的建設項目,海南行政區可以自行安排;
財政體制:實行財政包乾制度。包乾基數按1980年財政收支實績。三年內廣東省對海南每年増加定額補貼10%加專項撥款1000萬元;
金融體制:實行存貸包乾制度。海南的存款餘額按照銀行規定用於開發建設。七年內央行每年提供5000萬以下低息貸款,每年提供5000萬美元以下外匯貸款;
工資體制:基本開放。允許海南自行安排勞動力,在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實行浮動工資。
其他涉及自主權、對外開放和優惠政策的共有八條:
一,礦產資源,報經國家批准後可以和外商合作開發;
二,利用外資的新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在5000萬美元以下且不涉及國家出口配額的,授權海南行政區審批;
三,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免徵第一、二年所得税,第三年起減按15%徵收;工商統一税在投產後三年內納税有困難的,海南可審批減免;外商未設立機構而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減按10%徵收所得税;合資企業分得的利潤匯往外國時,免徵匯出利潤的所得税;全民所有制企業直接借用外資貸款項目和補償貿易項目,利潤先用於償還本息再繳税;利用外資項目需要進口的器材、設備、原料等免徵進口關税;
四,海南的產品,在完成國家和廣東省的上調和出口基數後,多餘部分可以出口;國家和廣東省在安排出口計劃時對海南產品儘量給以照顧;海南可在香港粵海公司內設商務機構辦理進出口業務;
五,海南可自行批准進口工農業生產資料;可以使用地方留成外匯進口消費品(包括17種國家控制進口的商品),以活躍市場,保證旅遊和僑匯物資的供應。上列進口物資和商品的關税以及工商統一税,生產資料五年內免徵;供應旅遊、僑匯的商品按海關總署規定執行;國家控制進口的17種商品和煙、酒照章徵收;其他商品試行減半徵收。
——但是:
上列進口物資和商品只限於在海南行政區內使用和銷售,不得向行政區外轉銷;對國家控制進口的商品,必須從嚴掌握審批,每半年將數額、銷售情況和使用去向彙總,上報備案。
六,海南同外商合作發展旅遊,相關的進口設備、物品免徵關税;除國營旅行社外,海南可自行組織旅遊;
七,海南出口換匯成本由廣東省與海南區自行核定,屬於省計劃範圍內的由省在定額內撥補,超過定額的虧損由海南負擔;省下達出口計劃內外匯增長部分,五年內全部留給海南;海南超計劃組織出口的,外匯自用,盈虧自負;來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收匯,旅遊外匯,華僑、港澳同胞贍家僑匯以及捐贈外匯,全部留海南自用;
八,外商到海南進行貿易活動和旅遊,由海南自行審批和核發籤證;對外開放三亞港,開闢海口直通香港的客運航海線。
當時的海南島雖尚不是一個正式的“特區”,已因這些政策勝似特區,對海南的一些管理也納入了國務院特區辦公室的管理範圍。接下來的一個月裏,海南迎接了20批外商考察團,等於過去幾年的總和。
一年後,1984年5月4日,國務院轉批《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宣佈開放14個沿海港口城市和海南島。開放的局面於是形成4個特區+1個海南島+14個沿海城市。
同月,海南行政區升為副省級,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原是行政公署),後於10月1日正式掛牌。1982年到任的雷宇任黨委副書記、行政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雷宇原在遼寧省政策研究室工作,跟隨任仲夷前往廣東,繼而調海南。他將和第一次海南熱潮的沉浮緊緊相系。
自《紀要》(1983),外商紛紛前來投資,1983年和1984年兩年內,海南實際利用外資1億美元,“外促內”的勢頭似乎開始了。在民間,人們掀起營商風潮,大到承包項目,小到開店擺攤。政府部門也紛紛成立公司。
但所有生意的經營利潤,都在對外地倒賣17種控制商品,尤其是倒賣汽車面前,黯然失色。
其時,中國有17種進口控制商品,分別是:汽車,摩托車,自行車,縫紉機,電視機,收音機,錄音機,手錶,照相機,電風扇,洗衣機,電子計算器,電冰箱,錄像機,錄像帶,錄音帶,化纖及其製品。
這些商品是國內最熱門最緊缺,而在國外已成熟的消費品。一旦放開進口,衝擊國內剛起步的相關行業還是其次,主要是將消耗寶貴的外匯。
已設特區的粵閩兩省擁有稍寬的政策,可自行安排進口,但他們進口後只能在省內銷售,不可外流。此前,特區進口(含走私)商品後倒賣到全國的現象很普遍,以至於中央作出過嚴厲批評和嚴肅處理,後逐漸平息——當然也並沒有消失。
這是一個在80年代非常典型的利用政策差、體制差牟利的行為。在這裏面,特區至少有三層雙軌優勢,一是換匯的優勢,二是進口關税的優勢,三是進口額度的優勢。
在特區,可以以掛牌匯率(汽車事件裏使用的匯率是兑美元2.8:1)和優惠關税買到的一個進口商品。到了特區外,首先沒有外幣額度,除非在黑市以高價換匯;第二,有了外幣,也要全額繳納關税;第三,有了外幣,繳了關税,沒有批准也無法進口商品。利潤空間便產生了。
根據《紀要》(1983)八條政策的第五條,允許海南進口所有商品,包括17種控制商品,但關税全額徵收。這意味着,雖然沒有關税上的政策差,但存在使用外匯和批准進口兩個雙軌下的政策差。
但是,因政策差而產生的利潤空間,受到了第五條附加條件的制約,即“只限於在海南行政區內使用和銷售,不得向行政區外轉銷”。那麼,只要對應遵守,雙軌仍是涇渭分明的雙軌,沒有交集。
但海南沒有這樣做。
海南鑽了兩個空子。第一個是進口新車後開一開,變成“舊車”,這樣汽車在離島時不屬於外銷控制商品,而是“處理品”——當時的政策允許舊車出島。第二個更簡單,確實是新車,確實蓋“只限島內使用”的章,但在下面加蓋一行“罰款放行”。交錢,出車,離島。
全國的單位和個人開始通過海南購買進口汽車。
以1984年1月為起點,到6月末,海南進口汽車2000輛,其中已經包含不少倒賣車,但總量尚可。
一個月後,到7月末,海南新批准進口汽車達到1.3萬輛,七個月共計1.5萬輛。這個數字開始離譜了。海南自新中國成立到1983年,使用的汽車的總和,也沒有超過1萬輛。
7月末發生了一件事情。海南一位工商局長到山西參加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會議。會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市場司一位副司長説,內地的機關單位和個人,在獲得當地批准後,可以通過粵閩購買進口汽車。很快,廣東工商行政管理局將這一説話寫入了一份省內工商行政文件。但廣東省政府對此堅決反對。
就在工商文件未撤,省政府的反對也沒有變成支持,中央政策更不曾變化的情況下,雷宇政府做了它的選擇,選擇站在有利於放任倒賣的一頭。
進口汽車審批和倒賣愈演愈烈。行政區政府沒有制止,也沒有進行上報和請示,還做了一個火上澆油的改革。
第一,提出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每人每月增發建島崗位補貼20元,資金由各單位從自辦企業收入的留成部分中撥出,收入多的全發,收入少的少發。這一條的本意是激勵政府人員,實則鼓動了政府單位通過辦企業,多賺錢,多發錢。
第二,進口汽車審批不再經過計委和經委,而是直接由行政區領導人審批。
沒有人會錢多,沒有人會拒絕最容易賺錢的辦法。黨政機關紛紛下海,成立了872家公司,大部分當然參與利潤空間最大的倒賣進口商品,尤其是汽車。
當時海南行政區直屬的部、局單位有94個,除了紀委、公安局、檔案局、研究室、建委、司法局6個之外,其餘88個部門全部參與汽車倒賣。
作為中間商直接倒賣汽車僅僅是賺錢的辦法之一。蓋章出島收罰款,倒賣批文,炒買外匯,發放貸款……每個環節、每個部門都有不同程度的利潤空間。這裏還沒有包括個人收受的好處費。
每輛汽車也不是某個單位一頭進口一頭出省,而是要幾經轉手。轉手過程中,甚至惠及了海南的“停車場”——各類機關大院,學校操場,一切可以停車的地方。
這一年的海南,借出場地停車和看守車輛,分別從每天每輛幾塊錢漲到幾十塊;賣一紙批文或者蓋一個放行章,從幾百塊漲到幾千塊;倒賣一輛車更是從幾千塊漲到兩三萬,做成半筆就是萬元户。
這是1984年,中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為355元/年,海南農民人均純收入為339元/年,最高的莫過於上海和北京的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分別是981元/年和837元/年。倒賣汽車的發財程度可想而知。
參與汽車倒賣環節的海南人賺到了前所未見的鉅額收入,參與汽車倒賣的單位用利潤為社會修建了基礎設施,為員工發了工資和獎金。這是為什麼後來有一種懷念雷宇的海南聲音,甚至有人提出為他建生祠。但賺得這些錢的過程裏,海南並沒有付出心血,更沒有創造出生產力。
1984年下半年,國務院幾次要求海南上報進口汽車的情況,而海南提交的報告均稱不存在倒賣汽車現象,所有汽車僅在島內銷售使用,並在數字上打了馬虎眼。年末,國務院特區辦不再認可海南方面的上報,命令海南停止一切汽車進口。
從1984年8月到年末,即中央介入、徹底叫停之前,海南新審批了進口汽車7.4萬輛。
1984年全年,海南共批准進口汽車8.9萬輛。同期,全國一共審批進口汽車14.9萬輛。
除汽車,海南批准進口了電視機286萬台,錄像機25萬台,摩托車12萬台。這些商品的目標去向也多是海南島外。
1985年初,中紀委、國家審計署、國家經委、國家經貿部、國務院特區辦、國家物資局、廣東省委省政府成立聯合調查組進駐海南。7月,調查組完成《關於海南進口和倒賣汽車等物資問題的調查報告》,國務院進行批轉。
將僅限島內使用的汽車出售到島外,這是海南當時第一個無可辯駁的違規。
第二個就發生在匯兑上了。當時中央允許海南提留的外匯為5000萬美元,海南能夠自由分配這些外匯資金,但這遠遠不夠購買8.9萬輛汽車。海南的做法是從島外進行地下的高價購匯。消耗在汽車倒賣上的外匯總計超過10億美元。此時(1983年末)中國的外匯儲備總額僅89億美元。
最終,海南形成了42.1億人民幣的物資貸款,後形成17億呆壞賬。而海南1984年的工農業總產值僅33億。
不得不提的是,儘管海南是一個錯誤典型,但汽車的供需扭曲,國內對進口汽車的需求,也是無奈的事實。1985年全年,海南汽車倒賣消停了,但中國到貨的進口汽車達到35萬輛,是1983年的14倍,消耗外匯26億美元。也是這一時期,合資車廠起步,1983年中美合資的北京吉普成立,1984年中德合資的上海大眾成立。
事後,雷宇負主要責任,受到撤職處分。這是一個重拿輕放的處理。這一結果,首先當然是雷宇本人沒有被發現任何貪賄行為;其次是兩條推測,一來,海南剛剛進入開放,對於一把手的處理將影響到民眾以及外資的看法和預期,二來,海南本地人對雷宇的評價較高,這當然又離不開瘋狂賺錢的1984年。
根據後來多年對雷宇及相關人士的採訪,雷宇的本意是由海南行政區下的兩家公司倒賣1.3萬輛汽車(指在島內銷售),賺2億補充財政,就此收手。
這個説法確有依據可證。1984年上半年,海南行政區下兩家企業(海聯、信託)上繳財政的利潤指標,均從1700萬提高到1億,加起來剛好2億。同時外經貿主管部門組織兩家企業到香港訂車。
但事情比預想的複雜。下半年,雷宇等人發現已不能收手,所有的單位都在進口汽車。當他到港口阻截離島汽車時,遭遇了羣體性的哭求。這種全民參與、全員發財的狀態,靠行政區政府自己已經很難剎車。
這裏還有一個大坑。雷宇走出第一步的時候,不應該想不到這個坑。當時除了行政區,海南還有自治州,軍隊,農墾,央屬和省屬單位,他們也都在參與汽車倒賣,而他們是雷宇的行政區政府從權利上無法控制,從道理上也很難壓制的。你倒賣得,我倒賣不得?
根據另一種廣為流傳,也被雷宇本人認可的説法,行政區領導層大膽倒賣汽車,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上文提到的,1984年7月來自工商部門的政策放寬。
2004年雷宇在一份《新民週刊》對其的採訪中説,他認為唯一的錯誤是“(海南行政區)政府得益不多,都流散到社會上去了”。他表示,海南島進口的汽車100%繳納了關税(20億左右),整頓後5.7萬輛上交了國家,中央沒有損失,反而獲了益。至於倒賣汽車銷往島外,是在執行國家工商局的決定。
這種解釋非常牽強。
繳納關税和後來收繳汽車,是窮部門的錢到了窮中央口袋裏而已。而損失的,一是流向國外的國內儲蓄,二是本可以購買生產資料的外匯儲備,三是發展產業、創造生產力的踏實與耐心。
將工商局作為藉口更是在避重。任何地區都不可能將全國工商部門的領導説話和省內工商部門的文件,凌駕於級別最高的“中發”文件(《紀要》1983)。
這個鍋,一個工商的副司長背不動。
離開海南後,雷宇被調任到基層,重新啓用,8年後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從這一點看,這個“幕僚”出身(原任於政策研究室)的改革官員,始終受到了器重。
往有利於雷宇的角度説,80年代中國有許多地區在政策裏尋找空間,甚至直接違背規定,在多年之後都成了佳話而非污點。
可是換一個角度説,別的地區再大膽,沒有出現過如此大範圍倒賣商品,沒有出現過一個地區集中性的鉅額流出外匯。
當然,根據調查組的調查報告,根據後來的多方採訪,基本無可爭議的是,雷宇做的一切,都不存在貪賄行為。包括當時被公訴後判處無期徒刑的林桃森,其案件也於2004年重審平反。
1985年末,國務院批轉《特區辦公室關於當前海南島情況和需要幫助解決問題的彙報的通知》,除了批評汽車倒賣,還提出了對海南進行幫助,以及更大的開放和政策支持。
倒賣汽車帶來了爆發性的財政收入增長。1984年,海南財政收入達到3.05億,是上一年的接近2倍。而1983年,海南的財政收入相比1980年也只增長了36%。但因為倒賣行為本身和生產幾無關係,並未給海南貢獻太多GDP。
汽車事件使海南財政發了一筆橫財,但顯然無法持續。1985年,海南財政收入增長率為4%,1986年直接出現了18%的負增長。或許,雷宇認為一筆橫財帶動一輪基建後,海南就能夠走上正軌。後來人們都知道了,這是不可能的。
除了汽車事件影響大而惡劣,幾年間海南的經濟發展尚可。從1981年到1985年,海南工農業總產值增長91%,這個增長速度和珠海、汕頭、廈門差不太多,同屬特區裏的第二梯隊。第一梯隊是唯一的深圳,當時一騎絕塵,五年增長6.7倍。
但一方面,五年間的經濟增長是否健康,有沒有持續性,汽車事件對市場和信心有多大的打擊,都直接在接下來幾年反應出來。
至1987年,相對1985年,深圳和珠海的工農業總產值增加1倍,汕頭增加七成,廈門增加近五成,海南增加僅三成,落在了最後,比全國略高7個百分點。這七個百分點,公平地説,愧於海南擁有的政策。
起於缺錢——政府缺少財政資金,社會缺少原始積累,正是發生汽車事件的最根本的起因。終於缺錢——損失了寶貴的外匯,正是汽車事件不僅在政治上,也在經濟上是一個錯誤的原因。
汽車事件平息後,海南政府層面陷入了一定的沉寂。1985年的處理過後,政府難免被束住手腳,不做不錯。
但在民間,物慾暗湧。汽車事件喚起了海南人對富裕的追求,有些人變得積極和勤奮,有些人精於識別快錢在哪裏。前者創立了一批而今的海南本土品牌,後者將沉淪於十年後的房地產泡沫。
畢竟是金子般的大地,畢竟是上層惜金、民眾淘金的時代,這塊寶島再度發光的機遇,很快就來了。
圖:80年代的三亞市 來源:《瞭望》1985年
(上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