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為何能仗劍走天下?就算是大唐的平頭百姓,日常不拿刀劍就是瓜慫!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6361-2020-07-17 14:48

俠客風流仗劍走天下是中國故人的浪漫,李白就一手拿筆寫着“託身白刃裏,殺人紅塵中”等詩句,一手拿着長劍走遍了大江南北,甚至還帶着劍進出長安。李白能瀟灑自如的帶刀劍和李唐天子的法令有關,唐朝法令甚至鼓勵平民攜帶刀劍。
因為唐代的府兵制“兵民一體”,府兵們有任務時接受行軍總管等人的指揮,或者輪流駐守各地;平時在地方上接受所在軍府和當地州縣的混合管理,農忙時種地,農閒時就拿着自家的刀劍練武。府兵們平常就要準備一些個人私屬的武器裝備,“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祿、橫刀、礪石、大觿、氈帽、氈裝、行縢皆一,麥飯九鬥,米二斗,皆自備,並其介冑、戎具藏於庫。”大唐百姓平常就可以自備橫刀,也可以買賣橫刀和弓箭,“謂非弓、箭、刀、楯、短矛者,此上五事,私家聽有” 。這些武器府兵要向軍府報備,在平時要交由軍府武庫統一保管(其實管理不是太嚴,交給軍庫的並不是全部,平時還可以私下買賣不少,敦煌的文書中有不少府兵購買橫刀等武器的交易記錄,獵户等更是離不開弓箭),練兵和執行任務時再根據憑證取出自己的武器。
唐朝人帶着刀劍出入長安,不良人們都不以為然,因為法律規定”諸宿衞者,兵仗不得遠身,違者杖六十……疏議曰:兵仗者,謂橫刀常帶”,上京執行宿衞的府兵不帶刀劍才要捱打。唐朝政府真正管理的武器裝備就是“禁武器”,它們是“甲、弩、矛、槊、具裝等,依令私家不合有”,這些武器威力巨大,持有它們可以對持有私人武器的敵人形成碾壓優勢。因此“禁武器”就算是頂級豪門家裏收藏多了也是嫌命長,武則天就是以李賢的府中找到了數百鎧甲為由廢了太子。府兵到達執行任務的區域時,會按照任務不同領取“禁武器”,這些兵器管理規定嚴格,“甲、槊、弓、箭之類,有時應執著者並不得遠身,不應執帶者常自近身。輒遠身者,各杖六十。”府兵還要注意包養,非戰鬥情形下損壞甲冑等裝備也要捱打受罰。在唐朝冷兵器中弓箭和刀都橫跨了兩個門類,橫刀朝廷不管,長安鬧鬼時人人都能拿刀劍自衞(“貞觀十七年七月,京師訛言官遣棖棖殺人,以祭天狗……於是更相震怖,每夜驚擾,皆引弓劍自防,無兵器者剡竹為之,郊外不敢獨行 ”),但誰拿了陌刀那就是找刺激;長弓、稍弓、竹箭和木箭民間可以當作勞動/防身的工具,但角弓、兵箭和弩箭就是典型的“禁武器”。
唐朝民間有很龐大的兵器需求,唐朝民間也有魚龍混雜的無良兵器商人,鬧出了不少糾紛。同樣因為唐朝民間有龐大的武器生產能力,越王李貞等人就在民間“集資”非法購買了大量武器(“衝家人自買弓箭”,李衝就是李貞的兒子),反抗武則天。在唐朝盛世時,大唐的不良人見慣了拿着刀劍的平民,對李白持劍走天下也是見怪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