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原副局長充當“保護傘”:情人裝修,讓黑老大出錢_風聞
土土爸爸-2020-07-18 07:36
澎湃新聞
07-17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譚君
利用職務便利,湖南吉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石澤輝為當地黑社會性質組織提供幫助和關照,充當“保護傘”,“黑老大”不但送了上百萬錢財給他,情人房屋裝修都是“黑老大”一
7月16日,澎湃新聞從湖南湘西州紀委獲悉,瀘溪縣人民法院近日對石澤輝貪污、受賄案公開宣判,對石澤輝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2019年7月,湘西州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以魯遙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警方通報稱,該團伙長期盤踞吉首市,豢養網羅社會閒雜人員,有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採取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買賣、持有槍支、開設賭場、串通投標、行賄等違法犯罪手段,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攫取經濟利益,少數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包括司法工作人員涉嫌充當“保護傘”。
2019年10月15日,經湘西自治州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由瀘溪縣紀委監委對吉首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石澤輝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1月11日,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吉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吉首市委批准,給予石澤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瀘溪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石澤輝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鑑於石澤輝到案後如實交代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種受賄犯罪事實,且主動交代了貪污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其家屬代為退繳違法所得115.2萬元,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6月16日,湘西瀘溪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吉首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石澤輝貪污、受賄案,對被告人石澤輝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十萬元;對石澤輝違法所得未退繳部分,依法予以收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