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搶了民政局的活:女子襲警被判刑,民警照顧孩子9個月_風聞
水母真探社-水母真探社官方账号-警事时评微信公众号:水母真探社(SMZTS88)2020-07-20 12:10
這兩天,很多警察朋友在朋友圈裏轉發一則短視頻,水母看完之後,感覺大為“振奮”,特意分享給大家:
一個如同“喪屍”般瘋狂的女人,嘴裏發出了某種野獸般的咆哮聲,用四肢爬行的方式,把民警給咬了。
原本,如果沒有後續的其他報道的話,僅僅憑藉其如此瘋狂的舉動,就已經絕對夠資格登上“熱搜”。
然而,就是這樣一則瘋狂的襲警案件,楞是衍生出了“正能量”:
新聞裏説,這個女的由於“妨害公務”,被法院判刑1年,但是她還有一個3個月大的孩子。
派出所的民警們找到了這個嬰兒的奶奶和舅舅,結果人家都表示:不管!
就這樣,“正能量”誕生了:


民警們輪流照顧這個孩子,整整照顧了9個月,直到2020年6月30日,才把孩子送去了福利院。
嘖嘖嘖。
按照常規的操作來説,如果是母親由於犯罪行為需要被採取強制措施,首先應該指定孩子的父親為監護人。
如果沒有父親,應該由母親進行委託,指定其他親屬暫時履行監護職責。
一旦發生“六親不認”的情況,應該由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當地民政部門安排,聯繫福利機構進行照看。
如果孩子的母親僅僅是被“行政拘留5天”,那麼由派出所的民警臨時照看幾天, 倒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由派出所的民警們照看足足9個月之久,實在是有些……
這到底是當地的福利院或者民政局的不作為和推諉所致,還是民警們嫌派出所的生活太過於“單調乏味”,搶着要享受天倫之樂?
無論是哪種原因,水母都非常佩服這些民警的勇氣。
試想,一個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派出所裏有個三長兩短,我們的民警就可能會背上“翫忽職守”的罪名,永世不得翻身。
如果這個小嬰兒有個三長兩短,請問:他那如同喪屍般咆哮的母親,以及六親不認的奶奶和舅舅們,會怎麼做?
在這種情況下,民警們居然還能夠承擔起照料一個柔弱嬰兒的責任,“負重前行”,實在是令人無比欽佩和……後怕……
好在,孩子健康成長,福利院也在缺位整整9個月後,帶走了小祖宗。
無論如何,水母還是要向這個派出所的民警們致敬。
至少,你們為了嚴懲襲警者,寧肯當爹當媽9個月,也不讓襲警者逍遙法外……

希望這個孩子長大後能夠遵紀守法,至少別像他母親那樣動輒襲警。
畢竟,曾經有一羣穿着藍襯衫的人,當了你9個月的爹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