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杭州失蹤女子案的嫌疑人_風聞
海南之南-2020-07-22 19:59
200X的時候,家裏的小區發生過一起丈夫殺妻案,丈夫激情殺人後試圖掩飾殺妻真相,但是手法過於拙劣,被妻子單位同事輕易識破導致案發。
杭州失蹤女子案似乎非常神秘,但是換一個角度去思考——案件嫌疑人就是失蹤者的丈夫,所有疑問都可以很容易得到解釋,根本沒有什麼神秘性,而且也很符合一些當事人具備的條件。在美國類似的案件,作案人90%是配偶。
(1)疑點1:為什麼失蹤者的丈夫會第二天下午七點才報警?
疑點2:為什麼查看小區視頻沒有發現嫌疑人、嫌疑車輛案件?
疑點3:為什麼發生在週日而不是週一到週六?
這三個疑點其實是有關聯的。作案時間在週日可能是失蹤者丈夫進行過精心選擇的。
如果當天是工作日,那麼當天工作單位就很可能會打電話到家裏,詢問失蹤者為什麼不上班,失蹤的事情馬上就可能暴露,因案發時間短,小區的排查量小,丈夫的行蹤很容易被追蹤到。失蹤者失蹤事件越長,對警方來説越麻煩,作案者越容易藏匿其犯罪痕跡。週日早上犯案,丈夫利用來進行運作的時間是所有時間點裏最長的,週日失蹤者被人聯繫的可能性也是最低的。
為什麼失蹤不發生在週六?週六、週日一般小區進出的人員集中度較低,沒有上班時間點的集中人流羣。為了掩人耳目,作案者很可能選擇工作日上班高峯運出失蹤者。週六到週一上午,中間有兩天,現在天氣炎熱,如果失蹤者沒有活着,因為氣味原因實際上是很容易被發現的。
查找監控沒有發現可疑人員和可疑車輛,很可能就是注意力都集中於失蹤當天的車輛和人員身上,而沒有把注意力放到第二天出入的車輛上。且作案者預謀已久的話,其肯定會在穿着等方面掩飾自己,現在是新冠時期,戴口罩是很正常的事情,保安即使認識失蹤者丈夫也未必能注意到其出入,也很難對其留下印象,甚至駕駛車輛人員根本就不是丈夫。
(2)疑點4:為什麼失蹤當晚鄰居和家裏的小女兒沒有發現異常?
新聞上説,小區房間之間的隔音做的不好,所以家裏應該也沒有發生過大的打鬥,小女兒也説沒有什麼異常,當然也有可能小女兒受了失蹤者丈夫的威脅。新聞裏提到失蹤的第二天,失蹤者收到過安眠類藥品。其實這個仔細想來也很蹊蹺,為什麼?A:如果丈夫用某種方法讓失蹤者服用一定量的安眠類或麻醉類藥品,那麼當晚鄰居和小女兒沒有發現異常聲響是很合理的,失蹤者1.58米,不胖不瘦,丈夫完全有力量將沒有知覺的失蹤者從樓梯帶到下樓,甚至有可能丈夫當晚給小女兒服用了少量的安眠藥防止其察覺。當天收到的安眠藥可能就是丈夫原本的作案工具,只是因為某種原因,第二天才收到。B:當天失蹤者去了紅十字醫院拿高血壓的藥,失蹤者是保潔人員學歷不會太高,年紀53歲,也有社保,這種情況的人其實正常情況下應該去醫院或是藥房用社保卡買藥,而且案發當天確實也去了醫院拿藥,為什麼要去網上買,去網上買藥不是不可能,只是可能性不太大。如果丈夫用其他人的身份在網上買藥,是很難被追蹤到的,而醫院和藥店因為監控、社保卡等原因,肯定是會留下痕跡的。
(3)疑點5:丈夫在沒有任何實際證據的情況下,被採訪時暗指有人幫助其失蹤,甚至可能指有第三者?
丈夫在接受採訪時,説其與妻子關係不錯,而不提其與妻子因房子等問題發生的矛盾(採訪視頻有其親屬表示丈夫與失蹤者關係不好的情節),這説明此人並不是喜歡把家庭秘密輕易告訴別人的人,但是其在沒有任何實際證據支持的情況下,被採訪時暗指有人幫助其失蹤,甚至可能指有第三者,對比之下整個採訪視頻裏,丈夫並沒有表現出對妻子人生安全的擔心或是遭遇某些意外事故的猜測,這其實是很不合理的表現。做個類比,你的家人某天走夜路失蹤,你接受記者採訪,你不去關心家人的生命安全,去猜測一些可能出現意外的情況,而是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説親人跟第三者跑了,這表現是很不正常的。而且這些話對警察説也許還算正常,但因為視頻要公開播放對記者説並不合適,特別是對比之前介紹與妻子的良好關係的表現。很大的一個可能,就是誤導警方偵查方向。有點聰明反被聰明誤的感覺。
如果失蹤者跟第三者私奔,根本沒有必要這麼神秘,還要躲避樓道攝像頭、小區裏的攝像頭,為什麼要隱匿小區內的行蹤,直接走出小區再消失不是更容易。只有作案者才有動機去躲避攝像頭。而且如果是去見某人、甚至是第三者,所以要躲避攝像頭,其實也是説不通的,為什麼?失蹤者要起牀、開門、關門、上牀,這中間是很容易、甚至是肯定會驚醒丈夫導致事發的,其完全可以在白天的時間段進行。
(4)網上的信息指出,失蹤者的丈夫是軍人,有的報道還指出是偵察兵。偵察兵會接受偵查、捕俘、潛伏等訓練,簡直就是讓人失蹤的專業人士。李昌鈺博士曾經偵破過一起空姐海倫失蹤案,曾經是CIA的丈夫謀殺了自己的妻子海倫,警方到處都找不到屍體,可以説案件做得非常完美,後來也是因為有人舉報看到海倫的丈夫雪夜裏駕駛碎木卡車而被破獲。最新的報道指出,丈夫就是本社區的物業,真可以説又一次坐實了自己的嫌疑。
(5)法律上,尋找犯罪的動機是很重要的。網上的新聞也指出了,因為丈夫想給自己的兒子一套房的原因與失蹤者是有矛盾的,現在杭州的房價,大家也是知道的,電視上的女明星見得摸不得。
可以説這麼多對作案者丈夫不利的疑點,恐怕不是那麼巧合的。
推測失蹤者丈夫可能的作案過程:週六當晚用某種方法使被害人服用類似安眠藥、麻醉藥之類的藥品,待失蹤者處於失能狀態後將帶着失蹤者從8樓走樓梯下樓,經過目前媒體公佈的視頻死角帶到交通工具上,此時失蹤者大概率已經沒有活着了,第二天在週一上班高峯時間段用交通工具把受害者帶出小區(目前新冠時期,戴口罩一方面可以非常好的掩飾司機的身份,也不會使得小區保安有太大的懷疑)。目前的疑問是,為什麼小區門口沒有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車輛?有幾種可能:比如,沒有重點關注第二天的出行人員;有第三者幫忙,比如丈夫的兒子;把失蹤者轉移到本小區的其它單元樓,根本就沒有出小區。
破案的一些思路:丈夫的兒子當晚活動是否正常,丈夫使用過的手機、電腦是否有過某種相關的搜索,丈夫是否直接或間接在本棟或旁邊樓裏租過房、或是最近租過車,手機通話記錄裏與什麼人有過接觸,丈夫是否在網上買過一些安眠類或麻醉類藥品,丈夫的手機信號在其他手機基站是否出現過,有沒有買過大箱子(以後半夜三更在電梯樓的樓梯間遇到提箱子的人趕緊報警)。
我想杭州的公安機關肯定也是把丈夫作為最主要的嫌疑人,現在沒有拘捕嫌疑人的丈夫,只是因為沒有掌握確切的證據,比如沒有找到進出的交通工具、失蹤者本身。
聲明一點,我只是推測,其他可能性肯定也有,只是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