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監控:接受《用户服務協議》,才可使用軟件 | 社論前沿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1051-2020-07-22 14:43
**編者按:**本期推送的是Kirsty Best於2010年發表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ultural Studies上的Living in the control society Surveillance, users and digital screen technologies一文。作者基於對38位數字產品(手機、筆記本電腦、MP3播放器等等)用户開展的半結構式訪談,從控制社會的視角分析他們是否以及如何真正同意在日常生活中進行數字監控。結果發現:大多數受訪者不因監控而煩惱,他們認為監控主要發生在特定空間和信息領域;監視具有參與性;用户通過平衡保護和控制解釋監視,將監視描述為基於獎勵和懲罰的有價值的取捨或者持宿命論的觀點。
這是社論前沿第S1703次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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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信息的數字化促進了前所未有的信息記錄、存儲。當前,網站、軟件普遍要求用户填寫個人信息以獲得訪問/使用權限使用其服務。這些網站/軟件收集了各種信息,還可以記錄用户的在線瀏覽行為。這些由數字技術提供的信息和跟蹤功能放大了政府和公司的監控能力,對維護公民權力、自由產生一定影響。然而,數字技術和監控逐漸成為慣例,計算機和互聯網已經被定位為實用、友好的技術。
雖然學術界對數字監控越來越關注,然而用户本身不太關心這個問題。一些定量研究表明人們對隱私的關注,但定性研究卻發現公眾的冷漠。
作者通過將監控的理論模型(圍繞“控制社會”的概念)與用户對監控危害的看法進行比較,審視了看似矛盾的地方:人們自己表達的觀點與實際行為之間的矛盾、公共和學術話語與人們日常無視之間的矛盾。文章主要分析了用户是否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實際同意進行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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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和結果
德勒茲(Deleuze,1995)認為,在控制社會,監視更加分散,涵蓋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人們也變得更加自律。福柯對全景敞式主義對自我管理的觀點仍然至關重要。此外,監控具有參與性,由監控主體永久保留。
本文通過對38位手機、計算機、MP3播放器等設備的用户進行的半結構式訪談,揭示用户對數字控制的體驗。每位受訪者的採訪時間大約為2.5-3小時,以便充分探討與數字監控有關的一系列主題,尤其是隱私、數字監控等問題。
研究發現,大多數受訪者“不因為監控而煩惱”。這種觀念的表現方式有兩種:(1)消費水平較低的受訪者或者目前沒有工作的全日制學生,他們表示自己在數據交易中價值不高,因而不值得被監控,監控也不會真正影響到自己;(2)充分就業的收入中上者則認為,被監控者大多是具有犯罪經歷的人,而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或者沒有什麼可隱藏的,因而不會成為監控目標。
雖然當代控制無所不知、無處不在,然而受訪者認為,監視是針對特定個人及其行為的,他們的監控經驗源自高度特定的環境。這兩種信念不斷重複出現,一種與空間有關,一種與信息領域有關。首先,許多受訪者表示相信監控的空間特殊性。研究者詢問受訪者是否曾受到監控、是否瞭解社會上的任何監控類型、是否聽説過有關監控的故事或與任何人談論監控。受訪者的常見答問是:監控發生在工作場所範圍內。其次,監控針對特定的信息域。受訪者對監控的擔憂不是模糊不清,而是針對具體的財務擔憂。
監控在很大程度上是參與性的,原因在於:很多時候,人們在獎勵和懲罰之間尋求權衡。如果不願遵守某些規則則無法使用服務/購買商品。在本文中,受訪者認為,監控是一個有價值的選擇(如:監控可以過濾到不良內容,讓網絡更安全)或者更直接的獎懲制度(如:必須接受隱私協議,才可以使用某技術),再或者是受訪者無法控制的自動過程(如:除非停止所有跟自己信息有關的活動,才可以最大程度降低風險,然而這不顯示)。
03
結論與討論
監控是學術界與公共政策領域日益關注的話題。受德勒茲的啓發,作者將焦點放在了控制社會這一主題上。這篇文章檢驗了控制社會中關於監控的主張,並將其與人們對監控的看法進行了比較,利用定性訪談資料,探究了受訪者因參與當代技術文化而產生的內化信念、態度和意義。研究表明,人們堅持在面對錯誤信息時可以修正的信念,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他們認為自己不值得被監控;人們似乎也不認為監控是一個無處不在、難以捉摸的過程,受訪者將監控定位在工作場所這一特定空間以及財務金融這一信息領域。然而,儘管人們沒有表達出與控制社會理論相符的心理模型,但他們似乎確實堅持了自己的態度並表達了參與監控的行為。用户的態度主要有三種:(1)從保護與控制之間的平衡解釋監控;(2)根據獎勵和懲罰來描述監控是一種有價值的取捨;(3)宿命論,不允許真正的選擇。
這裏有兩個問題需要注意:(1)控制社會是否可以很好地揭示監控對資源權力分配的影響?如果是,那麼人們從局部空間、現實注意的角度來理解監控。而實際上,對用户而言,權力流動的抽象概念並不重要,參與技術文化的具體回報卻是真實的;(2)面對隱私政策或用户協議,為了使用服務,大多數用户只能做出取捨。這充其量只能説是權宜之計,往最壞的情況説則是不可避免。那麼,是否可以説,真的存在同意監控?
文獻來源:
Kirsty Best(2010). Living in the control society Surveillance, users and digital screen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ultural Studies, pp.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