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玉米傷人,物業欲全樓驗DNA:肇事者承擔全部檢測費用_風聞
红鲤鱼与绿鲤鱼与驴- 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心2020-07-2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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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煙台日報》7月21日報道,近日,煙台市區又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這次的“罪魁禍首”是一根玉米棒子,小區物業公司大為惱火,發出通告將對全樓住户做DNA檢測……
驚魂時刻:一根玉米棒從天而降
扔下玉米棒子的地點是富春山居小區,位於電廠東路與錦繡南街交界處原只楚辦事處北上坊村,舊城改造後回遷户和個人購買的商品房相對混合,一進小區就能感覺出管理比較正規且乾淨整潔,知情人介紹,扔下東西的就是迎着小區大門的35號樓,這幢樓共24層,入住和未入住的共96户,小區物業管理是盛鑫物業公司。
聯繫上的現場受傷的市民王女士,王女士介紹,事發當天是14號上午10點多,當時她抱着一週多的孫子路過,正走到35號樓樓下,突然就感覺有東西襲來,自己本能的扭了一下頭,那東西就砸在右肩上,當時肩膀就腫起來,自己喊了幾聲樓上也沒人呼應,無奈之下報了警。至到現在,肩膀處的紅腫還沒有消……

物業:全樓住户做DNA檢測
出警的是隻楚派出所民警韓金順,韓警官介紹,事發後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出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詢問現場目擊者事由經過,經過勘查,確定從樓上扔下來的是大半隻基本啃食差不多的玉米棒子,目前證物已被封存,具體情況已經上報刑事偵查部門。
“扔下玉米棒子的應該是住在這幢樓以上的某户人家,不過樓上住着96户人家,又沒有攝像監控,目前很難確定究竟是哪户人家。”盛鑫物業公司的孫經理説。
高空墜物危害巨大,當時小區裏有不少人,想想的確可怕。發生類似的事件,讓人痛心之餘更為憤怒,為了杜絕以後再出現類似事件,盛鑫物業公司的孫經理説物業已經起草了一份通告,敦促肇事者主動投案自首。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小區業主: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採訪結束路過錦繡新城時隨機採訪了幾個居民,幾乎都差點是高空拋物的受害者。
“我已經不是第一次聽説這個事情了。”小區居民劉女士説,“有生活垃圾,還有一次是西瓜皮……”
一位大媽騎電瓶車接孫子回家,説起高空拋物有些激動,“有些人確實沒素質,垃圾袋從陽台往外這麼一丟……”
天鴻凱旋城的一位居民説,這幾年小區高空拋物發生過好多起,其中有人從樓上扔下一個使用過的衞生巾……
“什麼都有,垃圾、煙頭,最噁心是竟然還扔下來安全套……。”天鴻凱旋城業主林女士嘆了口氣,“只能罵兩句解解氣,最重要還是要想辦法解決問題。”
律師:《民法典》提供“兜底”保障
對此記者採訪了山東鑫同律師事務所的主任曲學松律師,曲學松律師表示,今年5月28日通過的《民法典》對於如何守護“頭頂上的安全”做了明確細緻的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這意味着高空拋物墜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如果不能明確責任人,那該樓業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償責任。這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時為補償人進一步追償提供了法律依據。當然,如果要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需提供充分可信的證據,以證明事發時房屋內沒有人,比如在出差、就醫或購物,就要提供機票、火車票、賓館住宿證明、醫院證明、商場購物攝像記錄等相關證據。在舉證不夠充分的情況下,還是會被法院認定為“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
曲學松律師表示,解決高空擲物墜物治理, 此類事件處理的主要困難是行為人難以確定的問題,法律上已經規定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並規定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類行為的發生。目前比較有效的方法是安裝高空攝像頭,從下往上仰拍,捕捉高空拋物運行軌跡,東西是從誰家裏扔出來的,一目瞭然。而小區安裝高空攝像頭,一般來説需要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通過,公示結束開始招標,相關費用從業委會賬户劃撥,來自小區公共營收,比如公用房租金和廣告費等等。
(煙台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軼 攝影報道)
原標題為《又見高空拋物傷人!這次是玉米棒子!物業:對全樓住户做DNA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