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中國歷史上的“妖怪文化”_風聞
在下翩竹-《中国妖怪学》系列作者-类型作者,专耕于神话志怪民俗学领域。2020-07-24 10:55

妖怪文化是東方文明中不可或缺的一種奇特亞文化門類,不同於西方的巨人、妖精、吸血鬼或者怪物文化,東方的妖怪們形態更加豐富,種類更加龐大,其所能代表的文化功能現象及地域特徵也更為突出。誠然,妖怪這一物種在千年史冊中,是不入流的坊間茶肆之談,但只要進入了東方文明的範疇,你便不能繞過“妖怪文化”這一充滿神秘吸引力的禁忌領域。
“妖怪”相比“神祗”更為貼近市井,更為豐滿地體現了民間的想象力與創造力,相比高高在上的神明與宗教信仰,是更加無拘無束、生動活躍的存在。這系列專題所要討論的就是五千年以來那些被遺忘許久,但本身與我們的文明一樣源遠流長的幻想種羣——中國大地上的妖怪們。
身處被傳統文化深深薰陶過的土地上,我們都會對某些具備民族及地域特徵的妖怪並不陌生,甚至會抱有深刻的感情:比如杭州雷峯塔下的白蛇,塗山的九尾狐與花果山的石猴。毋庸置疑它們身上都深深烙印着這片土地上某些不言而喻的東西,甚至本身就是一種文化符號。然而在真正地討論妖怪之前,我們必須先搞清楚妖怪學在中國文化這一根深大樹中真正所處的位置,我們必須先問清楚一個問題,那就是——什麼才是我們字面意義上的妖怪?
作為妖怪學最為繁盛的鄰邦,日本的相關研究者將“妖怪”定義為“一切不可思議之事物”。而在妖怪的始祖發源地中國,它們的定義演化則要更為複雜一些:《説文》一書中注,將“衣服歌謠草木之怪謂之祅(同‘妖’)”。意思是“穿着打扮怪異;歌謠中有隱喻之辭;草木長勢奇特則被稱為妖異。”在《左傳》中有“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祅。”意思是天產生反時令的氣候就是天災,而地上出現反常的事物,即為妖。
而到了東漢王充的《論衡》中,妖怪被進一步定義為“性能變化,象人之形”,即更為接近現代人對“妖怪”的定義——“萬物之老者,其精悉能假託人形,以眩惑人目,而常試人(《抱朴子·登涉篇》)。”即地上一切反常之物俱可以“妖怪”相稱,這是廣義的“妖怪”;而萬物老而成精,能化人形而惑人者,即為狹義的“妖怪”。而記錄了這些妖異之事的書文筆記,則被稱為“志怪”之説。
在中國古代,上至帝王下至百姓雖然都有普遍的鬼神觀念,但“志怪”或者説“妖怪學”,卻是時常被文人騷客所嗤之以鼻的。其原因不僅僅因為“子不語”,也不僅僅是因為“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更多的是因其“無用”——在漫長的科舉取士過程中,從隋唐投捲到宋定四書五經,再到明代的八股取士,“志怪”從未出現在明堂之上就像從未消失於夜談之間,是“街談巷語,道聽途説。”
然而子夏亦有云:“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為也。”在中國歷史上,志怪作品的數量與流傳之完整度恰好與官方的態度形成了鮮明對比:從幹寶的《搜神記》到祖沖之的《述異記》,從馮夢龍的《古今譚概》到蒲松齡的《聊齋志異》……志怪小説因其“不入流”,反倒是奇文泱泱雅俗共賞。除了其本身所具備的吸引讀者的獵奇性、可讀性以外,志怪小説與妖怪傳説中所承載的源於文人的失意與浪漫,以及來自民間的善意與慧黠,也是不可忽略的文學瑰寶。
那麼,當歷史走至西曆的第二十一個紀元,古老的中國妖怪們,又將在工業文明統治的現代社會中何去何從?研究妖怪這一門類,對於我們的未來和我們的文化,又有何意義可言?而倘若真的有可能把“妖怪”定義為我國的一種文化特色現象,那麼屬於它的現代學科位置,又該是在哪裏?
早在上個世紀,日本就有學者著書討論過“妖怪學”這一體系在所有學科中所處的位置:井上圓了在《日本妖怪學》一書中,曾把妖怪學歸類於哲學與心理學譜系下的應用學之中,理由是“有廣狹而見其異耳……就妖怪之事實,而考定其原理原則為理論學;用既定之道理,以説明事實為應用學。”意思是用現有的知識來考證妖怪的合理性,這是妖怪學的價值所在。言辭中分明是把妖怪作為了有形之物、實在之物來進行研究。
考慮到科技的進步與時代的發展,通過應用學的定義來講述妖怪,不僅僅顯得荒誕無意義,並且會嚴重破壞“妖怪”這一文明特色產物中的文化內涵——妖怪根植於文化土壤之中,與神話絕不可等同於歷史一樣,從妖怪身上剝除文學賦予的象徵主義魅力和圖騰性,就是栽培無土之花,無根之木,必無法成型。
在中國的文化領域分類中,“妖怪”往往被分類與“神話傳説”門類之下。潛明茲教授於《中國神話學》一書中提到,無論中外有多少神話分類,然而其最常見的無外乎兩種:自然性神話與歷史的神話化。這在妖怪學中也同樣適用——即所謂自然性的妖怪和歷史化的妖怪,前者是古代先民對不思議之物的理解性重塑,後者是民間在傳播歷史事件的過程中所加入情感的再創作。前者的代表有《山海經》中的種種遠國異獸,後者則比如《西遊記》、《封神演義》等;前者可以説是巫文化的餘韻,而後者則是世俗文化中的一支奇葩。
由此可見,中國妖怪學若是要在茫茫學海中找到自己所屬的位置,必不能像《日本妖怪學》中所著,成為應用學之死巷中的化石。中華文化的魅力之一便是不斷變化、不斷自我修復昇華的演變特色,是“活的”文化。當代人研究妖怪學之意義也便在此:將龐雜無章的妖怪規劃於文藝理論學的分門別類之下,讓今人瞭解其象徵與特色,並方便後人之再創作,才是使妖怪永遠鮮活,文化永遠存續的唯一手段。
綜上所述,“妖怪學”這一門類,所包含的分支有巫文化中的方誌、圖騰、物象崇拜等內容,也包含民俗文化中的藝術創作、民間信仰及歷史碎片化再創作的內容。“妖怪”即為中國古代文化中“地反之物”的統稱。而今,刨除其中所被現代文明唾棄的迷信糟粕部分,就讓我們來領略一番神秘而精彩的妖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