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杭州女子遇害案説起_風聞
挪威TALK-挪威TALK官方账号-追求基本的道德与健全的常识2020-07-25 14:45
文 | 挪威
這是新90後推的第 322 篇文章
今天週末,本來不想推文。
但早上起來,看了下微博,杭州失蹤女子案有重大進展,其丈夫承認並交代殺人分屍的事實。
案情的基本介紹如下:因家庭矛盾對來某某(即失蹤女子)產生不滿,於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某某熟睡之際,將其殺害,分屍後分散拋棄。
▲央視新聞
這是一個很值得寫的話題。
當然有很多角度,我看到微博大多數人都在罵男權,都在恐婚,都在説「不婚不育單身保平安」之類的話,甚至還有一些人直接煽動男女對立,什麼男權主義的蛆蟲去死的啊之類的話。
我就不這樣寫了,因為不符合我的認知。
這個人渣確實是男人,但你要説這個人渣能代表整個男人羣體,我作為男人,首先就不會答應。
他就是個人渣、變態,和是不是男人,沒有太大關係。男性也容忍不了這種敗類。
其實看到案情通告,我沒有特別震驚。老讀者可能記得,一年多前,我寫過一篇關於家暴的文章,當時文章的主題是:
「當你被家暴時,你在做什麼?」
講兩個相關的故事,你就會知道,有些人性的惡,能到上帝都無法想象的地步。
第一個故事,來自《中國反家暴紀實》,是真實案件。
李翠翠沒嫁人之前,是個村子裏人盡皆知美人坯子,很早就和村長的兒子訂了婚,只是還沒有確定結婚日期。
那天,未婚夫把李翠翠喊到茶園,商討婚事。
男方的想法是,儘早結婚,而李翠翠想再等等,她覺得自己還好,不希望這麼早結婚。這是一個很常見的婚前問題,一方想娶,一方暫時還不想嫁。
按照正常人的思維,結婚應該自願,逼不得,既然對方不想嫁,那就再等等,先談着戀愛,慢慢增進感情。
但是那個未婚夫不是這麼想的,開始和李翠翠爭辯。
於是就吵起來了,兩個人都情緒上頭了,男方鑽了牛角尖,惡狠狠地問到:「你是不是死也不想和我結婚?」
李翠翠也在氣頭上,回應:「你愛咋想就咋想。」
接下來的情況就是,愈吵愈兇,李翠翠不想吵了,起身離去。
就在這個時候,未婚夫做出了足以毀掉她一生的惡行:
茶園裏頭,人都走了。
然後他就下這毒手,就把我的眼睛,直接拿手挖出來了。
你能想象嗎?因為不想結婚,因為爭吵、拌嘴,那個想要相伴一生的人,把自己的雙眼挖出來了。
我再次強調,這不是一個虛構的故事,這是真實案件。
▲《中國反家暴紀實》,李翠翠接受採訪。
第二個故事,更震驚、也更可怕,發生於2017年。
無錫一位女子,因為和閨蜜出去吃飯,晚回來。丈夫回到家,發現老婆不在,然後就吃空了,給丈母孃打電話:
「我跟你女兒吵架了,今天是我最後一次叫你一聲媽,今天我就要把你女兒弄死。」
後來,這位老母親才知道,那天晚上女兒回家的時候,剛走到樓下,就遭到丈夫的一頓毒打。
鄰居們甚至聽到了「咚咚」的聲響,應該他把老婆頭往牆上撞。
後來,家屬們趕過來,人已經意識不清了,血從嘴裏、鼻子裏流出來,流得滿臉都是,送去醫院,沒搶救過來。
被暴打致死。
而導致這個慘劇的原因,很小很小,就是文章開頭寫的:
女子和閨蜜出去吃飯,晚回家了一會兒。
▲新聞來源:鳳凰新聞。
這兩個案件都真實發生,不是孤例,只是我在家暴那篇文中羅列的眾多家暴案件的兩個而已。
你也不要認為這些東西是極其極端的,其實不是,家暴,或者説,非常嚴重的家暴,包括殺害伴侶,在全世界範圍內,都普遍存在。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的一份報告顯示:
2017年,大約有8.7萬名女性被殺,其中5萬人(58%)都是被伴侶或者家庭成員所殺(不好意思,我只找到2017年的數據);
**2017年針對女性的故意殺人案中,三分之一的女性,是被現任或者前任伴侶所殺;**2017年,平均每天137名女性被家庭成員所殺。
以下是一些報告截圖:
▲58%的女性被伴侶或家庭成員所殺
▲三分之一的女性故意殺人案中是伴侶導致的。
下面這份截圖的意思是:
在所有的故意殺人案中,男性受害者與女性受害者的數量之比,是八比二,換句話説,男性更容易被殺。
而死於伴侶之手的男性與女性之比是:二比八。
被伴侶殺害的女性數量,是男性的4倍。
女人,更容易被親密之人殺害。
回到杭州女子遇害案,我再次強調,我無意於煽動男女對立,我也無意於放大家庭矛盾。
基於我寫過的案例,瞭解到的事實和數據,完完全全可以負責任地説這麼一句話:
對女性來説,家,是最危險的地方之一。
所以,結婚,組建家庭,一定一定要慎重,戀愛,談久一點沒有關係,多吵吵架沒有關係,把一個人逼到急處,再看看此人的反應,最能考驗人品。
而對於已婚女性來説,如何處理矛盾的機制,就變得非常非常重要,很多家庭矛盾在一開始不會這麼激烈,不會一上來就是殺人放火拋屍。
矛盾都是緩慢放大的。
如果一開始家暴發生時,就有第三方力量介入,能有效制止之後的家暴。
提供一些看法,先給未婚女性,當然只是我自己的看法,你可以作為參考。
1、不要閃婚;
2、避開控制慾極強和無原則討好你的男人,當然我指的是戀愛之後的無原則討好,而不是追你時的無原則討好,男生追女生的過程中,都會無原則討好。
3、戀愛中,多吵吵架,多探探對方的三觀和底線。多在吵架中,不停地反覆地申訴你的底線,例如,你不能要求我怎樣怎樣。這是必不可少的磨合階段。
然後是已婚女性:
1、很奇怪的一點是:有些女性被家暴後反而會有愧疚之情,認為是自己做錯了什麼,所以才讓丈夫動手。
千萬不要這麼想。
你被打,不是你的錯。任何暴力行為,在道義上,一定首先是施暴者的錯。你生而為人,來這個世界,不是為了給人打得,是為了好好生活的。
2、然後你才能摒棄「家醜不可外揚」這種致命的想法,一旦家暴發生,務必記住,立刻報警,讓第三方力量介入。
家暴只有0次和一萬次的區別。
一份劍橋大學的研究報告顯示:不少家暴者,在第一次家暴後,6個月內,就出現了第二次家暴。
但如果在第一次家暴發生時,就及時向外界請求幫助,外界干預,懲處力度大,家暴者6個月內家暴的複發率最低,僅是10%。
▲劍橋大學的研究數據
柴靜在《看見》中也寫道:
在對家庭暴力的預防或懲戒更為成熟的國家,經驗顯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家暴只要第一次發生時干預得當,之後都不再發生。
最後駁斥一種很荒謬的觀點:
很多人認為家庭矛盾不算社會矛盾,所以無須旁人指指點點。所以衍生出一種很奇葩的觀點:什麼鬼男人不能打女人,但老公可以打老婆。
當然不是,家庭是社會的最小單元,家庭矛盾,本身就是社會矛盾的一種形式,所以必須要接受社會意志管控。
不是説你關起門來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這句話我強調了很多遍,現在再寫一遍:
任何人都有免於受他人武斷意志控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