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美國從中國獲取人才的個人觀點_風聞
guan_15552440142091-2020-07-28 18:07
最近有個《中國培養的物理天才尹希加入美國國籍成為哈佛大學終身教授》的新聞很熱門,我也看了這方面的帖子。其實美國從別國大量汲取人才早就不是新聞了。可以説美國就一直這麼幹的。這個是美國維持其科技霸權的手段。聽説過這樣的説法,美國研究人員中一半是華裔或者華人。關於這個我就談一下個人看法,只是講下道理,不表示實際上應該怎麼做。
首先我不同意以美方也給了尹希不少錢就堂而皇之作為就兩下扯平的理由。美國給他錢,是給他個人,跟中國何干?就當時的時代來説,在尹希成長的過程中,中國肯定給他了很多恩惠,比如:從他母親剛剛懷上他開始,他母親去公立醫院做各種檢查享受醫療服務這些是不是有國家補貼,然後他生下來,接受的各種公立教育是不是有國家的補貼,如果這些都是私立醫院私立學校的服務的話,那要多少錢?然後他跑到美國去了,有沒有給中國相關的補償?美國方面給他的錢,那是給他個人的。可有補償中國方面?如果這個不能算傷天害理的話,是不是顧客去家電商場買大彩電,不按正價買,而是用小錢賄賂了銷售人員,而銷售人員上報説或是失竊,或是損壞,讓顧客直接把彩電搬回家。這個很合理嗎?不算犯罪嗎?這個就是偷竊,是美國對中國最重要資源的偷竊,是為了減慢乃至停滯中國發展的犯罪行為。
而且美國是明顯對中國有敵意的國家,在尹希出國之前,已經發生過很多美國打壓中國的事情,銀河號,美國航母阻止中國收復台灣,美國轟炸中國大使館等等,他沒看見沒聽見嗎?離開對他有恩惠的中國,去幫助對有中國明顯敵意的美國。這個算不算是恩將仇報?即便是外國也是講究感恩的吧。我看有不少寵物救主的故事,他個天才不懂這個道理?社會上很多公司有委託培訓的情況,這些享受的委託培訓的人一般都是公司欣賞的才俊。公司既然給了他免費的培訓,但是同時也要求他必須為公司服務多少年,在這之前離開公司,要受到鉅額經濟索賠對吧,還有要求他簽署同業禁止協議,就是即便他離開公司,也不能去其他競爭企業。否則一樣要受到鉅額索賠對吧。這個不論在國內國外都是非常正常非常合理的事情。為啥到了尹希這件事情上就完全不行?
國家對重要的礦產比如:稀土資源的開採進行管控,私下開採走私行為叫偷採。而人才是一個國家最重要的資源,國家的發展是要靠人力資源的支持,而人才又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才大量流失,國家當然發展速度就慢了甚至停滯,相反獲得了人才的國家自然發展就快了,那麼本着公平原則,人才的汲取國有義務給人才的輸出國以相應的補償。不給人才所在國相應的補償就直接把人才或者是收買或者是誆騙都是一種偷竊,偷走別國發展資源的偷竊。
至於如何計算補償,我只是表達一下個人看法。人才在哪個國家都是屬於少數,天才的數量更加少,他們都是根據概率在人口中隨機出現的。中國在國民教育的初級教育階段都給與補貼,而初級教育階段很難看出哪些人是人才,所以沒有針對性的給人才重點培養,教育經費只能平均分配。而美國是在高等教育階段給與獎學金等,在高等教育階段已經很容易遴選出人才了,所以可以重點給錢給資源,這個獲取人才效率明顯比中國在初級教育階段的大水漫灌要高得多。這個效率在哪國都高不起來,就看美國自身的初級教育的遴選人才的效率也是很低,起碼比中國低多了,在美國很多有可能成為人才的學生因為家貧只能上公立學校享受快樂的素質教育,美國靠它自身的初級教育系統根本無法提供維持進入高等教育所需人才的數量需要。一個天才可能是萬裏挑一的,一個人才可能是千裏挑一百裏挑一的。這些必須考慮到那些沒有成為天才和人才的普通人的教育補貼的因素。比如如果説尹希是萬裏挑一的人才,那麼他去美國,美國應該給與中國的補償就不僅是他一個人從小到大的教育補貼,還要包括其他1萬人的教育補貼。比如:儘管天然鑽石很貴,可鑽石開採公司的利潤率並不高,要開採鑽石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不能僅僅説這一枚鑽石開採成本是幾何,而是要綜合考慮全部成本。
對於那些跑去外國的人,我們就現實來説也許無可奈何,但是從道理上講應該是堅決反對的。任何一個羣體,只要這個羣體想要發揚光大,就必須限制羣體內過度個人主義行為。就是要道德捆綁,因為這樣做就是錯的。這個在國內外都是如此的。就是美國也是要講究愛國主義的,有句美國名言“不要問你的國家能為你做什麼,問你能為你的國家做什麼”。那些跑去國外的人其實就是精緻個人主義者,他可以有很多借口為其辯解。他可能不是貪圖個人享受,他想的是他個人的事業有成,成名成家。談什麼在國內研究條件差,無法完成他的研究,他是為了研究去國外的。或者説他的研究是純理論的,對國家實力沒有提升,諸如此類。也許他的研究是在國內無法開展,但是為啥他不可以寧願做個默默無聞教書匠也不願給敵國的臉上貼金?也許某些研究是純理論的,是無法提供實質應用,但是確實是可以提升某國的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