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我不是“港獨”!_風聞
有理儿有面-有理儿有面官方账号-2020-07-28 14:41
出處| 有理兒有面
昨天,香港出了個大笑話。
眾多港媒紛紛報道,河童黃之鋒作為反對派非法“初選”的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在收到九龍東選舉主任蔡敏君涉及民主自決、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反對香港國安法等立場的“靈魂七問”後,提交了達3000字、共分28點的避重就輕的書面回覆。
縱覽這篇洋洋灑灑、拐彎抹角的詭辯文,其拼命表達的核心意思就是自己不是“港獨”。
黃之鋒言之鑿鑿的稱參選決定與過去在“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的身份與職務並無關聯,不主張香港獨立及自決,其政治主張符合“一國兩制”方針,並不牴觸《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並否認沒有繼續請求美國及其他外國政府落實對港製裁措施,外國政府對港政策為別國內政。至於參選是為打“國際線”的言論,則是要利用立法會議員的身份促進世界和平。
不過,黃之鋒明確反對現行的《香港國安法》,給出的原因是:內容多處與《基本法》條文相牴觸,衝擊了獨立的司法制度及侵犯香港居民的各項自由,並相信香港原有的多項法例已可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但這並不代表他反對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而面對其與一眾亂港派候選人叫囂要控制過半議席、否決所有議案,以達致“攬炒”,藉此逼迫政府接受“五大素求”,其解釋議員要依從人民意願去做決定,但又無礙他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與此同時,他還恬不知恥地在臉書上發文妄稱,選舉主任先入為主的指控他藉助外國力量,是羅織其違反國安法的罪名多於核實參選資格,並形容自己的回覆像是對國安公署的書面供詞。此前,還貼出選舉主任的照片,挖苦蔡敏君“正在承受多大的政治壓力”。
據悉,選舉主任得到答覆後,將再判斷參選人的選舉提名是否有效。其實,黃之鋒在去年的區議會選舉中,因為“港獨”立場就曾被DQ(取消資格)了一次,目前他這種口是心非根本不符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伎倆,要是能夠獲得更高規格的香港立法會選舉資格,那就滑天下之大稽了。
跟其醜陋的長相比起來,為了“入閘”,這番虛與委蛇又無恥下賤的做派更是令人作嘔。當着全天下的人説謊,有用?要證明“存在的事情並不存在”,很難!
黃之鋒之前稱自己是“不屈火苗”、“從沒一刻抱有僥倖心態”,還和“手足”們一起“正兒八經”鼓搗出來參選海報要“狹路相逢勇者勝”,不是一直到前段時間參選還堅稱不簽署確認書、要將香港選舉提升成為國際事件嗎?為何面對選舉主任的問詢,馬上就火苗改冒煙了?
當然,這和黃之鋒一貫的“吃了吐”作風是相一致的。
今年1月,其所在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就更改了組織章程,從“推動香港民主自決”改為“推動香港的民主與進步價值”,鏟走了“自決藴含港獨選項”的主張。
而在6月30日上午,香港國安法剛剛通過還不足一小時,其和羅冠聰、周庭之流馬上就跳船逃命,宣佈退出“香港眾志”,然後沒過多久,香港眾志便宣佈解散了!
香港國安法無追溯力,既然香港眾志已經放棄“自決”,那你黃之鋒還退什麼呢?假若你的行為屬於持續性的,單是之前讓其美國粑粑通過什麼民主法案,已經是鐵證,退還是不退,基本上也沒分別。
這又改綱領又退出的,和現在宣稱自己不是“港獨”,卻又叫囂要“攬炒”議會、癱瘓香港,套路是何其相似!説白了,就是演戲。
就這樣一點立場都沒有、貪生怕死的“勇者”,如果讓其代表“民意”成為立法會議員,那香港是何其可悲!經過修例風波的折騰,早已遍體鱗傷的香港,根本承受不住由亂港派主導議會之後的“攬炒”。
現在,和黃之鋒臭味相同的十幾個亂港派候選人,為了取得參選資格,在接受選舉主任問詢時均齊刷刷的表示其政治立場沒有分裂國家的意思,但這羣漢奸、帶路黨要通過奪取立法會主導權,藉此迫使“中央政府親手處決議會”,同時又企圖以“國際線”制衡中央和特區政府,這種要用政治攬炒香港的新形式,就是要阻止香港迴歸正常,吸引美西方反華勢力干涉香港事務,何其的陰毒和狡詐。
這種所謂的“抗爭”早已荒腔走板,除了那個“五大素求、唯二不可”引導了一大批年輕人走上歧途之外,在民生、經濟等議題方面,可曾見過亂港派有任何實質的政綱?看看現在疫情爆發中的香港,亂港派佔絕大部分的區議員早早關門、不知去向就能知道,香港在他們手裏只有被破壞,根本沒有出路。
因此,有理哥在這裏也説點主觀的話,要麼不做、要麼做絕,當斷不斷、必受其亂。DQ亂港派,就是救香港。於法理、於人心、於前途,都是正道,也是必然。
至於表面愛國愛港,暗中要做外國代理人、劫持香港繁榮與穩定的黃之鋒之流,想“置之死地而後生”,事實上只有“死地”沒有“後生”。相信,“蚍蜉撼樹”不僅要付出政治代價,最終更要面臨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