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熊貓老灶火鍋兩次吃出蟲子後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20-07-30 13:26
作者:雷斯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01
作為一個DOTA玩家,最近最有意思的新聞
莫過於#網紅火鍋店4天2次吃出活蟲#事件了
也不要用什麼“網紅火鍋店”的名字藏着掖着了
明人不説暗話,這火鍋店就是上海市萬象城熊貓老灶火鍋店:
事情是這樣的。
7月16日,有六七個小夥子,一起去這家火鍋店吃火鍋,結果在鍋底裏發現了蟲子。這幾個人自稱是這家店的常客,於是喊經理換了個鍋底,沒當回事,就繼續吃了。
然後7月19日,他們又回去同一家火鍋店,點了同樣的鍋底。這次他們鍋底一上來,所有人就都打開了手機對着鍋底拍。
然後他們表示,又吃出了蟲子。
其中一名男子,要求火鍋店賠償他們兩次火鍋消費金額三倍的金額,一共是11700元。
這下,店家不願意了,以“敲詐勒索”罪報警,並表示:
這些人,就是職業騙子!
看到這,你們是不是以為這些人確實是敲詐勒索的騙子?專門去餐廳碰瓷的?
事實上,許多隻看了上面這則新聞,只看了視頻的網友,也同樣這麼認為。
他們紛紛留言表示對火鍋店的同情,和對“敲詐勒索犯”的同情:
注意,我這不是挑着截的,這就是最高讚的一些評論。
説明這是不少網友的共識。
網友還發出靈魂拷問:
你發現一家火鍋店有蛆,還會四天內再去一次嗎?
於是,發現了真相的網友,得出結論:
敲詐無疑。
可惜的是,事情並不是這樣。
02
前面之所以提到DOTA,是因為這一夥被餐廳定性為“騙子”,被網友認為“太職業”的一夥人。
不是別人,正是著名DOTA職業站隊EHOME俱樂部:
2005年成立,算是中國最老牌的一批電子競技俱樂部之一。雖然現在不如IG、RNG等豪門職業俱樂部有錢,但也絕對算大型俱樂部。
而同行的一批人裏,更是有2014年TI4世界冠軍張寧XIAO8。當年他奪冠的時候,還上過央視:

當時還有披着國旗領獎的鏡頭:

DOTA的TI比賽,是全世界獎金最高的電子競技賽事,沒有之一。去年TI9的冠軍獎金,達到了驚人的1501萬美元,即使分給五個人,每個人也有300萬美元可以分。
而2014年的TI4冠軍獎金雖然沒有去年這麼誇張,也有500萬美刀。更別説之後張寧又一直在DOTA圈風生水起,在圈內被稱為“中國隊長”。
冠軍隊長帶着大型俱樂部的隊員,去熊貓老灶吃火鍋。
這裏面每一個人身價都過百萬,怎麼也不會淪落到為了一萬塊錢的賠償,兩次都帶着蛆蟲去吃火鍋敲詐的地步。
至於為什麼第一次吃出蟲,第二次還去。
據他們的説法,是因為他們在店裏辦了VIP卡,充了幾萬塊錢,而且覺得口味確實不錯,所以一直去。
甚至在第二次吃出蟲子以後,還有兄弟想接着吃….
大概是懷着“煮熟了都能吃,大蛆還是高蛋白”的心態吧…
所以這件事,從EHOME的角度來看,是這樣的:
這人是EHOME的領隊,當時也在現場,他説的“查閲相關法律”,説的應該是《食品安全法》第148條。
這條規定: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也就是説,最高可以按照支付價款十倍要求賠償,本來可以要求賠幾萬塊,而EHOME只要求賠償一萬多塊,已經是幾乎按照最低標準在要賠償了。
而DOTA圈的粉絲,也都知道EHOME不可能帶着蛆去敲詐,所以紛紛在這家店的大眾點評裏蹦迪。
有人把店家最招牌的菜,一起刷成了“活蛆火鍋”。
有人在點評裏,從多個角度分享了自己吃蛆的感受,突出一個色香味俱全:
還有人在問題裏問:
我天梯2000分,配吃蛆嗎?
網友答曰:
沒拿過冠軍也配?
最有意思的,是這位冒充另一位DOTA2世界冠軍YYF(楓哥)的評論:
因為含梗太多,我沒辦法給不熟悉的人解釋。
但看過楓哥直播的,應該能知道這都是什麼梗。
當然,大眾點評作為一個平台,現在已經把大多數沒有消費過的網友的評論都刪除了,這完全可以理解。
但這事帶起的一波狂歡,還是讓我至今看了都想笑。
03
現在,熊貓老灶火鍋,在意識到自己報錯警,弄錯人之後,向EHOME站隊進行了道歉。
並且在自查自糾後,發現他們的鍋底裏確實有蟲子,為螟蛾幼蟲,所以專門發了一封道歉信,實現了書面道歉,賠償了一萬多塊錢,同時還表示要向失學兒童捐款十萬元。

這裏是和解當時的視頻:
然而有意思的是。
這家火鍋店,在微博上直播了“自查自糾”上海各家門店的全過程。然而網友發現,萬象城店和白玉蘭店,用了同一張照片:
店家説這是因為發微博的人出現了失誤,但實在是讓人不忍吐槽,卻又大跌眼鏡。
事情本來到這裏,就應該結束了。
對於玩DOTA的人來説,這是一場“碰瓷碰到世界冠軍頭上”的喜劇。
對於不玩DOTA的人來説,這更像是一場讓不少人摸不着頭腦的鬧劇。
但我們在鬧完,笑完之後,不免想問自己。
這次,店家和客人起衝突,結果碰到的是有廣泛影響力的人,所以最後店家吃癟,只能乖乖賠錢。
可如果連續兩次吃到蟲子的,是普通消費者呢?
店家會賠錢嗎?店家的報警“敲詐勒索”,會帶來怎樣的結果?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敲詐可是刑事犯罪,要坐牢的。很多時候,“過度維權”和“敲詐勒索”,往往只有一線之隔。
還有,之前不知情的網友,通過“正常人不可能連續兩次在同一家店吃出蟲子”,把EHOME一行人判斷成“職業騙子”,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這概率實在太低太低了,確實是非常荒謬的疑點。
但是現在,無論是EHOME的聲明還是店家的道歉,都證明了,他們確實連續兩次,在同一家店,都吃出了蟲子。
這究竟説了什麼,相信稍有邏輯的同學,心裏都有數。
當一件荒謬的事情,最後被證明是真的。那隻能説明現實遠比荒謬更荒謬。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