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卓方要求恢復高考成績,網友:這哥們沒個律師嗎?_風聞
懂点法律的小周-观察者网编辑-今天我更博学了么?2020-07-30 15:22
【文/觀察者網 周弋博】
今年5月,藝人仝卓在直播時自曝其高考偽造應屆生身份引起官方調查,不僅使自身高考成績被取消,自己繼父在內的多位涉事官員也被免職處分。近日,@仝卓工作室 發佈微博稱,針對此前仝卓高考成績被取消的處理決定,現已申請行政複核要求恢復高考成績。目前,山西省教育廳正在核實相關訴求。

(仝卓在直播中自爆曾“通過一些手段”修改自己高考考生身份)
7月29日,@仝卓工作室 發佈微博稱,仝卓方決定與教育部門“好好掰扯掰扯”,認為取消仝卓高考成績的處理決定缺乏法律依據,欲通過行政複核程序恢復仝卓的高考成績,“一筆一劃答的卷子,學籍學歷我們不要的,分數憑什麼撤銷”。
7月30日,山西省教育廳工作人員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現在我們已經收到仝卓一方的這個訴求,目前正在核實中,核實完會依法依規處理。”


此前5月,仝卓在直播中自曝其在高考時將往屆生改為應屆生身份,此後引起教育部門調查。後續官方通報顯示,仝卓因偽造應屆生身份參加高考被作出各階段、各科成績均無效的處理決定。

同時,為仝卓請託辦理虛假轉學手續的繼父仝天峯被罷免、處分,為其辦理相關手續的人員也均被處分,為對抗該案調查而偽造國家證件的臨汾市教育局總督學蘇迎澤等人更是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批准逮捕、追究刑責。

@仝卓工作室 發佈該消息後立即引發輿論熱議,有網友吐槽“這哥們沒個律師麼?”,也有網友直接援引了相應法律規定回應仝卓方“處理決定缺乏法律依據”的觀點。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規章)第七條規定,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第九條規定,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輕重,可同時給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遲畢業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停考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即便有網友搬出法律規定的“實錘”,仝卓方依然堅持認為相關規定“在仝卓這個案例上是存在爭議的,需要進一步解讀”,同時“歡迎法律界人士大家一起討論”。

此前,@仝卓工作室 曾自稱“仝卓工作室言論代表工作室,不代表仝卓本人看法”試圖切割自己與仝卓本人之間的關係。但網友指出,該工作室名稱為“古塔區仝卓文化傳媒工作室”,仝卓是工作室老闆。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也證實了這一點,營業執照信息顯示,該工作室類型為“個體工商户”,組成形式為“個人經營”,經營者僅為仝卓一人。換言之,即使@仝卓工作室 並非仝卓本人發佈信息,仝卓本人作為經營者具有最高管理權限。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古塔區仝卓文化傳媒工作室”相關信息)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既然仝卓工作室自稱不代表仝卓本人看法,又為何能為仝卓申請行政複核?如果仝卓工作室能代表仝卓本人,仝卓又是否應當對此前工作室發佈的各種“開撕”言論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