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太多就會少了警惕_風聞
友爱2020-2020-07-31 14:47
習慣在網上買東西的人,估計慢慢的就認為買東西就是找到想要的商品,下單,付款和等快遞,最多加上不滿意,溝通,退貨等,直到有天去車店買車才發現人心險惡。
因為疫情加上國六標準車推出,很多車商開始降價銷售,我也決定買輛車。到了臨近一家汽車經銷店(4S店的分銷商),經業務員介紹加汽車網站上的介紹,決定買自己覺得合適這款,簽了購買合同和付了定金。沒有通知驗車,只通知在一週後辦理買車貸款和首付款,半個月提車。圖片上就是店裏出的合同,就這合同來説,多少人能看出有問題?
後來才知道主要問題在合同上的車輛型號上:KMK自動舒適國六。KMK系列就有三種:改款、2020款和2018款,因為疫情,出廠時間也有三種:2019年8月份、2019年12月份和2020年3月份,前兩種對懂行的人就知道是庫存車…。對於驗車,他們利用與銀行辦理需要預約為由,先辦理付款和貸款,略過了驗車環節。可以猜到,我提到的是2018款2019年9月份出廠的車,後續就是維權。先在315投訴了4S店,因為開票和汽車出廠證明都是4S店的。4S店的回覆是:車輛質量有問題他們售後負責檢測維修,其他的就得找經銷商。接着投訴經銷商,他們拿出合同,毫無破綻,至於10個月的庫存車,本來協商是可以補償一些的,因為我們投訴到315,經銷商被4S店罰了三千,所以補償是沒有的。花了近一個月的時間,什麼都沒挽回,315要證據,我們拿不出證據。
雖然心裏難受,車卻只能先開着,畢竟車貸還得還着。教訓學費有點高,給大家提個醒。但對於這種惡意銷售真沒懲戒辦法嗎?在國家強調房住不炒的情況下,車子成了最大的內需,如果不能規範的話,誰又知道車子不會成為下一個大問題呢?監管部門就沒有別的辦法幫消費者維權嗎?如果都是證據確鑿直接法院就好。去年奔馳女的維權事件還沒過多久,各方都已經把它忘記…。所有都不能怪罪的話,只能怪我們網購太多,少了警惕。
對策:所有4S店和經銷商安裝記錄儀,所有與顧客的談話必須錄音,所寫的所用的圖片必須錄像,業務員關鍵信息隱瞞的算欺詐。下單後,顧客保管記錄,提車確認沒問題後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