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心理學》與少兒行為處置(三):“對抗性危機”與不當成癮的早期預防_風聞
百年津渡-百年津渡官方账号- 困难时这是树洞,有了炬火和太阳,就风乎舞雩吧!2020-08-01 10:52
7月29日晚8:46分,2歲剛過的孩子要回家了,照慣例先由他自己拿電子門卡開單元電子門鎖,然後媽媽拉着門把手開門,接着進電梯,把他抱起來讓他按家所在的樓層,順便按幾個不相干的樓層(過後媽媽再分別按一次取消其他樓層),出電梯後要把鑰匙給他,在大人協助下讓他自己開門。
這天晚上因為在電梯裏按鍵沒按夠,回家媽媽沒有把鑰匙讓他自己開門,進門後要鬧着要媽媽抱,結果他媽媽讓他去洗澡,他就極不高興開始哭鬧:“不要洗澡(平時最喜歡的時刻),不要媽媽,不要爸爸,不要牛奶,不要小松鼠(書)……”把平時所有喜歡的事情全部推翻了,對父母的行為進行了最為徹底的全面對抗。
這個場景,讓我徹底見識了彪勒(C.BÜhler)所説的“對抗性危機”,第一次感受到了這本兒童心理學經典中總結的規律的普遍性。彪勒認為“對抗性的危機”的標誌是:兒童具有自作主張和獨立自主的需要,對年長者具有各式各樣的爭辯和反抗,以及“戀母情節”(Oedipus complex)等等。這一系列新現象的顯露,從1—2歲開始出現,在年約三歲時會達到高峯。
而據蓋克斯(G.Guex)的意見,0—2歲的處在感知—運動水平的兒童,他們同客體(外界物和人)建立的關係最初起源於安全的需要,至於3-5歲的兒童,他們佔優勢的需要是企圖獲得別人的尊重。這期間“對抗性的危機”其特徵是獨立性和反抗性;也就是説,兒童在對於他們而言複雜而矛盾的情景中既要求不受別人的約束,同時又要求得到別人的尊重。例如:我2歲多的孩子在飯桌上,即使不是很餓也不喜歡飯菜,但為得到父母點贊,吃一大口飯菜。但一旦真的吃飽了,孩子就會在得到點贊後把飯吐在桌上。
皮亞傑(瑞士)在《兒童心理學》認為,3歲前兒童就表現出的這種初步的“自律”,與7、8歲及更大的兒童們在相互合作時表現出的自律完全不同。7、8歲兒童,開始嘗試把自己安置於規則之中(“自動地”),使自己服從這些規則;或是通過自主地完成這些規則,以取得同伴間的合作。
據皮亞傑舉例:玩彈子游戲(非電子遊戲,上世紀中國農村也曾廣泛流行),瑞士日內瓦男孩從幼年一直玩到11、12歲,成為豐富兒童社會集體生活的一項最有效的活動。年滿7歲後,孩子們相互合作,彈子游戲被適當地組織起來,參加玩的同伴共同遵守他們商定的規則;互相監督彼此恪遵這些規則;最重要的是在規則下大家公平競爭。
至於不滿七歲的幼年兒童,玩的情形就大不相同。首先,由於這套規則的複雜性,幼童只能記住從年長兒童處學來的部分規則,他所學到的規則可能和其他兒童所學的不一致;其次,每個兒童根據自己所知道的規則來玩,不很關心其他兒童是如何玩的,也不很注意如何同其他兒童玩的規則相核對;最後,這些孩子都受到了集體的刺激,追求到了自己的樂趣,沒有一個人輸,大家都可謂贏了。
總而言之:對7、8歲前兒童行為的約束與引導,靠的是“他律”(他律是指兒童的道德判斷受他自身以外的價值標準所支配),靠的是成人的有意無意的良性示範。而情感作為行為的動力源,最初是以家庭間的“情結”(complexes)為中心,隨着社會關係的擴展,範圍才逐漸擴大。
道德情感的發生最初依賴於外部的一個“神聖權威”,譬如常態陪護的父親(母親),孩子在面對“神聖的權威”時,這種道德情感能喚起兒童對親屬的服從。7、8歲後道德情感才逐漸向互敬和互惠的方向發展,並在整個兒童心理發展階段不斷產生公正的道德感。公正感往往從拋棄父母的意見而獲得(例如當父母自覺地有不公正的行為時),當父母和權威性成人講信用、自律良好,那將有利於兒童較快形成良性的自律。
現代社會,不少家庭缺父或少母,或父母雙方在外工作,由老人照顧小孩,核心家庭成員常態陪護缺乏,還有不少家庭父母離異,孩子由一方管理或雙方託人代管,甚至雙方均放任不管,母親在打麻將、追劇、玩遊戲、手機聊天……父親在外面拼死拼活賺錢,有點閒暇就邀朋喝友喝酒、玩電子遊戲……
這種家庭環境,導致7、8歲前兒童缺乏合適的人充當“神聖權威”,或者父母行為不當,沉迷於電子產品,導致大面積的兒童過早、過多接觸電子產品,影響視力發育出現近視,還有部分兒童在自律沒有形成時就過度沉迷網絡,絕大多數的的樂趣和成就感都被網絡壟斷,致使父母的溝通、教育與要求完全失去了約束作用,於是孩子成了家庭中全部的不幸所在。最極端的孩子,稍大後甚至偷錢出去見網友、打賞主播、傷害親人……
從心理學原理上講,在孩子成長的前期,特別是7、8歲以前,父母最好做常態陪伴(養兩個年齡相近的孩子有助於減輕陪伴壓力),謹言慎行(在家要玩電子遊戲等孩子睡覺了再説),等孩子有一定的自律能力後,後面的任務就比較輕鬆了。
最後講幾個杜絕孩子網癮的早期做法:
一、將手機、電腦的使用無趣化。孩子要看手機,可以!先鎖好屏,連屏保圖片都設置為極為單調的那種,手機上千萬不要收藏遊戲,讓他(她)看幾次就厭煩了;孩子要看電腦,就在電腦上好好打字、寫程序……總之好好工作,孩子三五次也會厭煩,以後就不會再總吵着要手機、玩電腦了。如果是稍大的孩子,從別的孩子那裏學會了玩某種遊戲,那就在家裏裝好那種遊戲,提升遊戲的初始難度,不斷給予孩子挫敗感,根除對該遊戲的興趣。
二、增加户外活動和家裏的實體遊戲。例如孩子喜歡坐車,那就從一歲起經常去去公園、景點遊玩,晚上推着嬰兒車在院子裏玩找自己家的車的遊戲;等孩子會走了,可以在家裏、小區裏玩捉迷藏(短途的、注意安全防護);買一些繪本和迷宮類書籍,玩找隱藏的小動物、小玩具的遊戲。這些遊戲的難度和行程、時長,不斷小幅度增加,當孩子缺乏興趣要中斷遊戲時,給予經常性的過程鼓勵,通過聲音和其他方式來引導。例如:“XX,快來找我啊,我在這裏!”
三、從繪本到文字,形成常聽讀故事系列,培養語言能力和閲讀興趣。兒童們在早期時,智商方面的差距其實是不大的,但專注力在嬰幼期會被家庭環境和親人影響,迅速形成良好專注力或者快速惡化,典型的如為了給孩子餵飯,有老人讓孩子看手機、看電視……這種做法在一個場景中展示多個刺激源,破壞了孩子專注於一點的品質,後期即使對孩子做專門的舒爾茨訓練,也難以使兒童形成最好的專注狀態,於是孩子一輩子也難以達到注意力高度集中的狀態,做事不夠細緻、縝密、嚴謹。
很多商業性的早教,都要藉助於電子手段來營造環境和氛圍,兒童身處其中雖然學習了一點知識,但影響心理上注意力的品質,這樣做有時候得不償失,因為孩子稍大些學習這些知識並不晚。我個人反對這種培訓,家長如果想好好教育小孩,還不如自己花幾十塊錢買本皮亞傑的《兒童心理學》(商務印書館出版)研習研習,另外多陪陪孩子。當然這本書極有可能絕版買不到了,那就去圖書館借了複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