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一女子舉報家鄉環境問題獲刑:幾輩人用鋤頭挖的路,採石場一年就壓壞_風聞
两极反向-为了中国更强大,贪官买办公知精美一起骂2020-08-0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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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安康中院:撤銷本案一審刑事判決,發回重審。圖/受訪者提供
李思俠是陝西某國企職工,因舉報安康石泉縣雙喜村兩家石料廠無證開採、損毀道路、污染環境,並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廠索賠,2019年被石泉縣法院判尋釁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
檢方起訴書顯示,2017年和2018年,李思俠兩次參與組織村民在村道設立限寬墩,阻止礦山車輛通行。在2018年的雙喜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李思俠因護路事件深度介入村兩委選舉。
瀟湘晨報記者瞭解到,一審宣判後,李思俠不服,提出上訴,李思俠的代理律師繼續為其做無罪辯護。
日前,此案二審開庭審理結束,李思俠7月28日收到安康市中級法院下發的《刑事裁定書》。
安康中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在案件審理中違反訴訟程序。裁定撤銷一審刑事判決,發回重審。
李思俠坦言,雖然户籍不在雙喜村,但是作為村裏第一個考出去的大學生,村裏環境遭到破壞,她有義務參與維權,“落葉歸根,不管走到哪裏,我都是那裏的人。”
也有人勸她別瞎摻和,她卻表示自己不能坐視不管。“我理解村民修這個路的時候是多麼艱辛,幾輩人用鋤頭挖出來的,現在就走了一年就壓壞了,十分心痛。如今這個路從好路變成豆腐渣,煙霧漫天,不能不管。”
李思俠其人。圖/受訪者提供
對話當事人
【1】案子在向好方面發展
瀟湘晨報:現在和家人在一起嗎,身體狀況如何?
李思俠:我現在在西安,下午送女兒坐飛機回上海,這會兒家裏沒有人。身體最近好一點了,我調整的還好。
瀟湘晨報:聽到案子要發回重審消息時是什麼感受?
李思俠:總的來説,是向好的方面發展。安康市中級法院也做了很多工作,他們對這個案件是充分了解的,也很重視。特別是法官,自從接到我的案件組成合議庭後,他很認真地把整個卷宗都瞭解清楚,自己也做了一些整理。
當然也有遺憾,我們希望這個案子在二審法院畫一個圓滿的句號。我們一直是堅持無罪,現在是一審已經撤銷了,那就看後一步情況怎麼樣,屆時願法庭能給我們一個公正的裁判。
瀟湘晨報:二審期間怎麼過的?
李思俠:這幾天我的姐妹都過來陪我,我女兒是自始至終地陪伴。她自從接觸我這個案件,工作就一直是在請假,對她耽誤很多,我心裏過意不去。我快90歲的老母親這次二審也説要來,可能法院擔心她年齡大,不便旁聽,所以沒有去。
我早年和丈夫離婚,女兒14歲起就是我一個人撫養。這個案件也讓她成長了許多,感覺一下長大了有擔當了。特別欣慰的是,我女兒為我打點這一切,包括她上海的家人,公公婆婆都很支持,認可我做的事情是正義的,很感謝他們。
瀟湘晨報:律師發現虛假筆錄的問題是什麼時候?
李思俠:一審之後。我的律師特別敬業,而且是行動力極強的一個精鋭團隊。他們一接觸到我這個案子,第一時間就是要還原真相,這一點他們工作做得很紮實,多次到雙喜村瞭解情況。從7月6號到19號,幾個律師連續不斷每天從早到晚看證人證言的同步錄音錄像,從中發現很多問題。
瀟湘晨報:你怎麼看?
李思俠:錄音裏面講的跟記下來的書面材料不一樣,這個事情我們還在繼續提起公訴。另外就是對非法採礦行為,我們也會繼續追究。
不管從主觀,還是從客觀,我的行為都是挽救雙喜村的環境。我心痛村民出錢出力修的村道,自己還沒有得到方便,就被採石場破壞。作為一個公民,作為那個地方的出生的人,我有義務呼籲政府解決問題。
【2】我對故鄉很有感情
瀟湘晨報:什麼時候開始參與採石場維權?
李思俠:2008年這兩家採石場經過拍賣,取得了採礦權,但沒有在規定時間之內辦理採礦手續。取得采礦證應該先做環評報告,然後有了生產許可證才能換成採礦證。但是他手續不齊全,就開始採礦了。
進村不到半年,採石場的車輛就把村道壓壞了。這條路修好剛一年,村民當然心痛,慢慢就出現了矛盾。我經常回去探望父母,也注意到了變化。
瀟湘晨報:什麼變化?
李思俠:2012年村民和石場的矛盾激化,有好多村民騎摩托車摔跤了,送孩子到外面去上學也很不方便。村民們攔路,不讓石場開,但石場的負責人是村幹部,村民沒辦法。
我理解村民修這個路的時候是多麼艱辛,幾輩人用鋤頭挖出來的,現在就走了一年就壓壞了,十分心痛。 況且當時修路,我捐了錢,如今看到這個路從好路變成豆腐渣,變成大坑小坑,不能坐視不管。
瀟湘晨報:你家有受到什麼影響嗎?
李思俠:我母親也是一個直接受害者,水田和旱地都被石場的石渣覆蓋,無法耕種。特別是污染問題,石場把植被毀掉了,裸露地方的風一吹,特別是在開採的時候,天都是灰色的。
2013年我實在沒有辦法,也不知道是哪一個部門來管,就寫了一篇文章,向環保部門反映。第一篇文章我還發在微博裏面,就是“還我們綠水青山、還我們平整的路”。
瀟湘晨報:老家以前是什麼樣子?
李思俠:我印象中的雙喜村山清水秀,春天有菜花香,村道兩邊都是菜花,秋天就是稻穀香。這裏很寧靜,村民也很樸實,種一些很環保的蔬菜。我一直想着晚年能落葉歸根,故鄉情濃,不管走到哪裏,我都是那裏的人。
現在路大坑小坑,甚至還不如從前,然後煙霧漫天,我很揪心。第一次的舉報,石場停了一年,到了2015年,他又開採了。2017年的時候,我自己又開始舉報,但也有相關部門的人説,我是出去工作的人,户口不在這兒,沒有資格來管。
瀟湘晨報:你的户口在西安?
李思俠:當時我在西安市裏有穩定工作,是一個國企的員工。但是父母住在村裏,我每月都會回家看看。
【3】有事請政府解決,不是無事找事
瀟湘晨報:據説你是村裏第一位大學生?
李思俠:我1982年從安康師範英語班畢業,然後又到陝西師範大學進修了兩年。那時候我是村裏第一個考出去的,雖然是師範學校出來教書,但村裏的長輩們都很為我驕傲。所以他們為什麼2017年要委託我寫舉報信,向上級反映材料,也是對我的一種信任。
瀟湘晨報:村裏人找你的時候,當面談的嗎?
李思俠:雙喜村當時有兩個村幹部新上任,他們覺得既然是村民推選他們來負責村上的事情,那麼他們就要給村民辦一件實事。村道是首要問題,走了這麼多年的爛路了,沒有人管,就跟我談了。我記得是夏天,因為母親房子漏雨,我回去跟我母親修補房子的時候,這個村幹部就找我談。
瀟湘晨報:其他村民呢?
李思俠:其他村民也説這個路要恢復,要請求政府。挨着石場邊上住的,他們的水井被石場給覆蓋了,讓他們吃河溝的水,吃了這麼多年。2018年5月20號,省督察組親自去村民家裏去看,把水龍頭打開,流出來渾水,當時檢查組的人説,這個水還能吃這麼多年啊,就感到很揪心。
所以説為什麼我要去接受38户村民的委託,不管是口頭委託也好,書面委託也好,我就覺得要有擔當,接受他們的委託,把這些具體情況形成反映材料,向政府部門反映,向職能部門反映。
瀟湘晨報:後來怎麼被拘留了?
李思俠:5月20號省督察局去核查,針對我在網上提出的石場問題,水井問題,侵佔村民林坡問題核實,後來領導就説情況屬實,責石泉縣限期整改。然後21號縣上領導就到村裏開現場會,定解決方案,定解決期限。結果一轉身,事情就變了。
把我帶到公安局第一天就問我,給你定的尋釁滋事,知道什麼意思嗎?我説對不起,我不知道什麼意思,請你給我解釋一下。他説尋釁滋事就是沒事找事,我説那不對,我們是有事請政府解決,怎麼是無事找事呢?
瀟湘晨報:什麼時候取保候審?
李思俠:從2018年8月到今年6月16號,在看守所待了21個月。女兒一直在外面給我申請,我本人也向法院寫了申請。我認為我的行為就不構成犯罪,出來的時候,二三十個村民都在我母親家裏等着我回去,從下午一直等到晚上。
瀟湘晨報:有村民説你腦子進水,瞎摻和,你怎麼看?
李思俠:這樣的評價我不介意,因為他們認識水平有限,我不能去和他們計較。雙喜村大部分村民都是很厚道的,他們説不出來話,那麼我們替他維權,替他説話。我的行為是善意的。
【4】母親得知我被抓,一直在哭
瀟湘晨報:覺得自己是一個性格要強的人嗎?
李思俠:我是一個較真的人。相關部門對村民的要求有回覆,但我要的是解決問題,不是一紙回覆,對吧?在這件事情上,我就是有一種堅持。
為了發展經濟,犧牲廣大村民的利益,孰輕孰重?而且環境是長遠的,要從長遠的打算,這樣大規模的開採對後人生活的環境是一種破壞。我認為我做的事情是對的,也不會退縮。
瀟湘晨報:委屈嗎?
李思俠:即便當時在看守所,條件很艱苦,但是我不覺得辛苦。我確實是想為村民把這個事情解決。畢竟是那裏是我的出生地,很有感情。父老鄉親們的問題,只要我能夠承擔,就有責任幫他們一把。
瀟湘晨報:拘留期間家人是不是很擔心你?
李思俠:派出所只能見律師,不能見親人。剛開始女兒還跟我母親瞞着,後面中秋節,我本身説要回來,結果沒回來,最後就説了我被拘留。據説母親當時一直哭,擔心見不到我了,還好她支撐着,一直等我回來。
瀟湘晨報:你擔心自己嗎?
李思俠:我很坦蕩的,我沒有做什麼犯法的事,可以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我實事求是的把投訴過程告訴他們。
瀟湘晨報:去年一審聽到宣判兩年半時,有什麼感受?
李思俠:很氣憤,當時我都不簽字,不接受。最後就上訴了。
瀟湘晨報:去年12月,石泉縣政府辦公室發了通報,針對反映相關部門及公職人員有關問題,紀檢監察機關正在開展核查,如存在違紀違法行為,一定嚴格依紀依法處理。
李思俠:對,這一次發回重審也好,我的辯護律師説針對公職人員的違法行為,我們繼續追究,畢竟在法律程序上他就違法了。
【5】沒收村民跑路費,不是為了錢
瀟湘晨報:為什麼會選擇設墩堵路,阻止礦山車輛通行的方法來維權,這種方式本身也不合法啊?
李思俠:我們路爛了10年,沒有一個切實可行的監管措施,沒有人來過問,我們村民在村幹部開會的時候,就委託我去尋求法律法規的支持。我去找石泉縣鄉村公路管理局諮詢,得到了支持。工作人員告訴我據安康市通村公路管理養護條例,可以設置限寬墩限制重噸位車輛進入。
村委會是主體,鎮政府就是監管。那麼村幹部與組長商量怎麼保護村道的措施,是有權利的。這不是三三兩兩私下商量的結果,是集體行為。
(瀟湘晨報記者查證,《安康市通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四條規定,對通村公路超限超載實行源頭監督,由村民委員會負責完善通村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嚴禁超限超載車輛通行或繞行。鐵輪車、履帶車和其它可能損害通村公路路面的機具,不得在通村公路上行駛。)
瀟湘晨報:誰出的主意,你沒質疑嗎?
李思俠:村幹部,因為他們讓我諮詢了鄉村公路管理局,我就把我問到的條例告知村幹部,他們就開會商議具體措施,最後採取設置限寬墩限制車輛通行。
瀟湘晨報:之前還做過哪些努力,取得了什麼成效?
李思俠:一直是村幹部在主導,我就負責寫材料向政府反應。到鎮政府反映,鎮政府説這個石場是國土局發的證件,環保局發的證件,你去找他們。
瀟湘晨報:為什麼沒走法律訴訟途徑來解決?
李思俠:村民那麼辛苦,一天做小工100多塊錢,做大工才200塊錢。人家要養家餬口,誰出律師費?
瀟湘晨報:強取村民跑路費6000元是怎麼回事?
李思俠:2013年我們反映問題以後,石場就提出給那些受污染嚴重的村民一點賠償。當時跟我母親簽了一個補償,叫水電和旱地的污染費。村民分配的時候,我在西安工作,他們拿到污染費後説是李思俠通過舉報給我們要回來的。他們可能為了感謝我,在分配會議上就提出給我分一點跑路費。
我沒有參加分配,我也不知道,這6000塊錢最後也沒有人給到我。我有工資,再説,本來就去幫助村民,我拿這個錢幹啥,我也沒有過問。
瀟湘晨報:你付出了哪些?
李思俠:我在單位上工資待遇還不錯,不至於為了幾千塊錢像有些人想的那樣。我為雙喜村民做了多少事,發出那麼多的舉報信,一個舉報信,EMS都是21塊錢,我每一封信裏面還要10張彩色照片,一張照片3塊錢,10張照片幾十塊錢,一封信都要發50塊錢。
【6】堅持維權到底,望撤訴
瀟湘晨報:參與維權,你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哪些影響?
李思俠:我面臨退休,工作量相對輕鬆一點,所以我回去的比較多。我單位的同事、領導好像還挺理解,他們也關注了這些事情。出來以後領導還在辦公室接見我,就説我工作幾十年,對我的人品還是很信任的,認為我沒有做錯事。
瀟湘晨報:回顧整段經歷,覺得維權難嗎?
李思俠:難是難,也有幸能認識這麼多熱心的律師,包括環保協會的一個負責人,兩次開庭都到庭審現場支持。如果沒有大家的支持,我也很難堅持,因為他們的正義之心,他們的善良,給了我很大的信心,我不後悔參與維權。
瀟湘晨報:如果有網友向你諮詢,會給他們什麼建議?
李思俠:當然是要多學法律條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維權。包括我想給這些村民講的,這件事情我們雖然也受苦了,但確實學到了很多,我相信世間還是有公正的。
瀟湘晨報:你對接下來改判無罪有信心嗎,覺得自己減輕或不被判刑的因素有哪些?
李思俠:現在所有的證據材料都已固定。我相信他們能夠誠懇認識到自己錯誤,能夠敢承認自己錯誤的話,這個事情我覺得一定是有好的結果。
如果説他們還是不改正錯誤,還要繼續這樣做下去。我的律師團隊,我的親人,我們會堅持維權到底,我們一直要打到底。
瀟湘晨報:接下來的訴求是什麼?
李思俠:最希望得到的結果,是給我們撤訴,並且給村民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