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強大?_風聞
贼叉-贼叉官方账号-原浙江大学物理系博士后2020-08-02 20:53
浙大在輿論的壓迫下,終於開除強姦犯了。
講道理,作為一個國內排名並列第三的大學,亮相的方式是如此的獐頭鼠目。
面對如此重大的網絡輿情,竟然選擇半夜發聲明,難道真的不知道全國人民都盯着的?還想悄悄地進村打槍的不要?
不過看到標題總還算欣慰。雖然這個通告的出場時間有點猥瑣,不過畢竟是把強姦犯給開除出校了,看起來可以大快人心了。
暑假剛好是我最忙的時候,也就沒有仔細研究內容。作為畢業生,當然是希望母校越來越好,但是如果浙大有做的不對的地方,當然是希望能改過,所謂愛之深責之切,堂堂百年名校,這點風骨和擔當都沒有的話,叫什麼名校呢?
於是匆匆發個貼,表示原諒:
結果昨天有人提醒我,賊老師,你看過食神嘛?知不知道那個最醜的廚師做了個什麼菜?
這怎麼能難道作為鐵桿星粉的我?答:乾坤燒鵝!
於是我去把兩則公告找出來仔細研讀,果然有意思!
我們來看看分別引用的條款:
我有幾個問題想問一下:
在這個努某的事情曝光之後,網絡出現了大量的舉報材料,涉及到該生作弊、猥褻等等,這些事情難道在他的留校察看處分之前就沒人舉報麼?如果有人舉報了,為什麼不處理?怎麼這時候又一樁樁一件件落實了?此前的相關部門在幹什麼?
還有,2016級的學生,建工學院學制四年,這哥們在被處分的時候應該是已經畢業了。對於一個拿到畢業證(學位證的事情一會講)的畢業生來説,給一個留校察看的處分是幾個意思?
然而更有趣的是,現在的處分雖然是開除了浙大學籍,但是畢業證卻不收回,人家拿了畢業證和報到證就去上班了,畢業之後學籍自然就沒了,還要你開除個什麼勁兒?
努某的學位應該是沒有的,因為根據學位授予規定:
這位努同學專業排名倒數第三,績點應該是到不了2.5,如果被授予了學位那麼更應該好好查查這個學位是怎麼發出去的?不過沒有的東西不收回就不收回吧。
當然,如果按照畢業證的要求,就是修完專業所需要的課程,即准予畢業,浙大如果覺得這個學生只是強姦罪,但是學業已經達到畢業要求,應該發給他畢業證,這個邏輯也確實沒有任何毛病,反正我是無力反駁,只不過以後浙大再也別把教書育人放一起説,教書是教書,育人是育人;也別再提什麼培養德才兼備的人才,德是德,才是才,只要才到了就是浙大的合格畢業生,缺德就缺德,不緊要。
更有意思的是,在寫了開除的決定之後,又寫了一個通告,有生之年看到母校玩X尾續X,實在是一口茶都要笑噴出來,我們再來看看有沒有什麼槽點:
這則通報就更有意思了。首先肯定我們之前處理沒問題,那是,官老爺怎麼能打自己的臉?一句未發現違紀違規,這個委屈的形象躍然紙上,而你們吃瓜羣眾咄咄逼人的嘴臉活靈活現。沒錯,按照相關文件,這個留校察看的處分確實沒有問題,因為判緩刑確實可以留校察看或者開除,所以這個自由裁量權理論上浙大確實有。
然而如果是浙大校領導的女兒被強姦中止,而且嫌疑人是浙大學生,不知道浙大會不會給出留校察看的處分?如果不是努某,是其他的普通學生,浙大會不會不開除給出留校察看的處分?
浙大不是不會開除學生,這之前有這麼幾個事情:
一個本科生偷了一起坐車的醉酒乘客一個袋子,袋子裏有7萬多元,構成盜竊罪,被判三緩三,罰金一萬。浙大經研究決定,對該學生開除學籍。
另一個學生先後8次進入教室偷竊,總共偷了3.7萬元財物,被判刑一年,緩期一年六個月,罰金5000元。浙大經研究決定,對這名學生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
還有一個哥們當黑客,黑進教務系統改了自己成績,被抓後也被開除了,這都沒判刑(冤枉啊)。
也就是説,對於判緩刑的學生,浙大也並不都是留校察看的,甚至不判刑也是可以開除的。
強姦屬於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無論行為是否中止,作為一所百年名校,既然容不得學生偷竊,為什麼會對一名強姦犯卻姑息養奸,你要大家不展開豐富的想象力,可能麼?
講真,國科大對季子越的處理如此大快人心,哈工大開除作弊的畢業生也是令人拍手稱快。反觀當年X大校友嫖娼,X大一堆人護犢子指責gjf成為笑柄,結果好好的X大變成了眾人口中的嫖大,有好的不學非要學那差的,實在令人痛心疾首!
浙大,千萬別成了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