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員密集談論“明天系”被接管_風聞
一见财经-一见财经官方账号-百闻不如一见,事实胜于雄辩2020-08-03 18:58
8月1日,央行官方公眾號發佈了原央行行長周小川的文章,題為《周小川:公司治理與金融穩定》。
8月3日,央行公眾號又發佈了央行辦公廳主任、包商銀行接管組組長周學東的文章,題為《周學東:中小銀行金融風險主要源於公司治理失靈——從接管包商銀行看中小銀行公司治理的關鍵》。
相同之處在於,兩篇文章都發佈於央行主管的《中國金融》雜誌2020年第15期;不同之處在於,周小川的文章是根據其2019年11月4日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應急管理項目“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課題2019年度交流會上的講話整理而成,而周學東的文章是新作。
這距“明天系”多家金融機構上個月被接管剛過去半月。7月17日,銀保監會、證監會先後宣佈,對多家“明天系”金融機構進行接管。
隨後,明天系在官方微信發文,質疑接管。
從內容看,周小川和周學東的文章異曲同工:解釋了監管機構接管“明天系”的原因,也披露了諸多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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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在點評明天系、安邦系和海航等時認為,公司治理上的欠缺導致了金融風險加劇,高槓杆加上虛假資本金帶來了公司的“野蠻擴張”。
他指出,最早是規模較大的私營企業出現問題,如明天系、華信系、安邦系等,隨後一些金融機構,如包商銀行、恆豐銀行、錦州銀行等也暴露出問題。還有一些正在自救之中,如海航集團等。
一見君注意到,周小川用“野蠻擴張”來形容這些民營企業,而幾年前監管部門曾稱某些民營企業為“野蠻人”。
“仔細分析這種‘野蠻擴張’…最顯著的特點就是高槓杆。高槓杆的首要原因是靠向金融機構借款、靠發債等來加槓桿,很多還是利用自己控制的金融機構進行關聯交易,”周小川稱。
此外,某些企業集團利用虛假資本金,再加上放大的槓桿,一些機構的擴張很快就是天文數字了。
而在這些問題企業集團野蠻擴張過程中,也暴露了監管層面對於公司治理監管不足。
周小川認為,在國內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已經推進了這麼多年的情況下,一些公司、銀行及金融機構,仍然缺乏公司治理原則的基本概念,公司治理形同虛設,制衡機制基本是零。
周小川稱:“我個人對此感到非常吃驚。這也表明公司治理方面的改革和推行的力度還存在缺陷。”
“對於一些實體經濟公司如華信集團、明天系公司,在其高速膨脹過程中也存在監管不足的問題,但應該由誰監管,沒人能答上來,最後變成了無人監管。”周小川説。
周小川指出,關於挪用其他資金作為資本金,安邦系做得非常明顯。它通過掌握的成都農商行等幾家金融機構,把其他的資金包括存款資金、信貸資金設法轉為資本金。
“華信集團也有類似的做法。至於明天系,可能是一個規模更大、更加系統的實體經濟和金融機構混合在一起的模型。”周小川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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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在談“明天系”時,周學東更加具體,也可能與其包商銀行接管組組長的身份有關。
周學東指出,2019年5月24日,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接管。這是中國金融發展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其中反映出的公司治理失敗的慘痛教訓值得警醒。
文章回顧了包商銀行被接管的始末,很多都是第一次對外披露:
早在2015年12月,包商銀行向市場公開發行65億元、期限10年的二級資本債,由主承銷商中信證券、發行人律師北京天馳洪範律師事務所、信用評級機構大公國際資信評估公司、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募集説明書”顯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包商銀行的“不良貸款率為1.60%,撥備覆蓋率168.86%,資本充足率10.82%”,“所有者權益243億元”。
然而時隔一年半,當2017年5月專案組介入“明天系”案件後發現,包商銀行自2005年以來僅大股東佔款就累計高達1500億元,且每年的利息就多達百億元,長期無法還本付息,資不抵債的嚴重程度超出想象!無法想象,這份“募集説明書”中所披露的主要指標是如何得出的!
在此後的兩年時間裏,明天集團和包商銀行開展自救,用盡一切手段,四處融資防範擠兑,直到2019年5月被依法接管。
周學東指出,包商銀行的風險根源於公司治理全面失靈,從表面上看,包商銀行有較為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但實際上,包商銀行有的只是形式上的公司治理框架。
文章還指出,黨的領導缺失,黨委主要負責人附庸於大股東並演化為內部控制人,總行黨委、紀委的作用被嚴重弱化,逐漸成了擺設。
“李鎮西自2002年擔任包商銀行行長,2008年起擔任黨委書記、董事長,到2019年包商銀行被接管時,擔任‘一把手’長達11年。”文章稱,李鎮西統帥“三軍”,是事實上的內部控制人和大股東代理人,董事會、黨委、經營決策層皆直接聽命於他。
接管組發現,長期以來,包商銀行黨委形同虛設,所謂“黨的核心作用”,早已被“董事長的核心作用”取代。全行近3000名黨員中,有468名黨員黨組織關係未轉入包商銀行,他們長期不參加黨組織生活,不按規定繳納黨費。
文章還指出,由於“明天系”的“一股獨大”,導致包商銀行股東大會沒有發揮科學、民主決策的作用。包商銀行機構股東有79户,持股比例為97.05%,其中,明確歸屬明天集團的機構股東有35户,持股比例達89.27%,遠超50%的絕對控股比例。
清產核資結果顯示,2005年至2019年的15年裏,“明天系”通過註冊209家空殼公司,以347筆借款的方式套取信貸資金,形成的佔款高達1560億元,且全部成了不良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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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周學東的文章目的不僅在於通過披露“明天系”的違法違規事實,以引起警惕,還有一個目的就是為金融集團的治理指明方向。
第一、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作用,選好黨委書記和董事長這兩個“一把手”
包商銀行之所以出現重大信用風險,一個重要原因是黨委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黨委書記放棄職守,“主動投降”。
回頭看來,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必須要把加強黨的領導即“黨委書記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即“董事長的領導”統一起來,處理好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關係,讓黨的領導真正通過“黨委書記的領導”和“董事長的領導”發揮核心作用。
第二、建立有效制衡的股權結構。
股東內部制衡的失靈是包商銀行走向失敗的重要原因。中小銀行可結合區域特點與自身實際,積極探索優化股權結構的最佳選擇,克服股權過於集中或過於分散的股權結構。
要通過實現股權的多元化,充分發揮股東大會的民主決策作用,從根本上起到制衡作用,提高公司治理效果。
第三、強化外部監管。
一是審慎監管。特別是,外部監管機構對股東要實施穿透式管理,重點解決隱形股東、股份代持問題,及早發現“一股獨大”或“內部人控制”的隱患,遏制高級管理層、民營股東掏空銀行等違法違規行為。
文章稱,包商銀行是典型的大股東“一股獨大”,重組前的錦州銀行、恆豐銀行則是典型的“內部人控制”。
二是外部信息披露。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必須通過外部審計、信息披露、外部監管解決。未來可以探索由監管部門直接聘請會計、審計、律師等社會中介機構,向被監管的商業銀行派出,進行外部審計、檢查,由監管部門付費,中介機構對監管部門負責,從而解決中介機構被商業銀行變相收買、串通會計數據造假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