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狼狗咬,什麼樣的“記錄”不能打破?_風聞
挑灯看吴钩-说人话,谈天下2020-08-06 11:34

2016年2月1日,陳滿改判無罪。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陳滿就國家賠償問題達成賠償協議,向陳滿支付國家賠償金2753777.64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185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90萬元。陳滿是23年後改判無罪,當時被稱為冤案羈押最長者。
2018年4月20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劉忠林故意殺人一案再審,法院認定“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劉忠林無罪。劉忠林已被關押26年,當時被稱為“被羈押最久蒙冤者”。
2020年8月4日,備受關注的江西張玉環殺人再審案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改判張玉環無罪。宣判後,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代表該院向張玉環賠禮道歉,並告知其有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據報道,張玉環案歷時27年,也是目前公開報道中被羈押時間最長的申冤者。
“沒有最長,只有更長”。陳滿23年的“記錄”才僅僅保持了兩年,這一“記錄”就被劉忠林26年的“記錄”輕鬆打破了;劉忠林原以為他的“記錄”已經無人企及了,沒有想到又過了兩年,劉忠林“被羈押最久蒙冤者”的“記錄”就被江西的張玉環打破了……
有人會問吳鈎,張玉環案有什麼特別,為什麼張玉環這麼“牛叉”,居然把一個個曾經的“全國冠軍”全部甩在後面?至於張玉環案的經過,老吳今天不必要多説了,網上都有,有感興趣的自己去搜。今天,吳鈎只説一件事:張玉環之所以“打破”了劉忠林保持的“記錄”,與當地辦案的執法者息息相關。
張玉環聲稱當年一審時,自己是被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法庭未採信。今年7月9日,該案再審在江西高院第四審判庭公開審理時,張玉環曾説,自己之所以作出有罪供述,是因為公安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採用拳打腳踢、木棍擊打、吊打、蹲樁、用電擊槍擊打,以及牽來狼狗咬等方式對其刑訊逼供。自己在被刑訊期間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1931年4月,早期領導人之一 ,地下情報人員顧順章在武漢被捕,國民黨沒有嚴刑拷打,也沒有威逼利誘,顧順章立即全招了,使上海地下組織遭受了毀滅性的打擊。他被視為“我黨歷史上最危險的叛徒”。
張玉環不是“特殊材料製成的”,公安居然採用吊打、蹲樁、電擊這些“渣滓洞”的辦法對付他,甚至牽來了兩條狼狗咬他,就是讓張玉環承認“9·11恐怖襲擊事件”是主使,哪怕指控他是兩次世界大戰的主犯,我堅信,張玉環100%都不會説半個“不”字。
“9·11恐怖襲擊事件”和世界大戰都能認,殺兩人怎麼能不承認呢?放狼狗咬,什麼樣的口供不能拿到?什麼樣的“記錄”不能打破?什麼樣冤案不能發生?
陳滿冤案追責了嗎?劉忠林冤案追責了嗎?這次,張玉環冤案又打破了“記錄”,還不追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