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況説明”能向誰交代?_風聞
来者建强-仁者见智2020-08-09 14:50
前不久,受浙江省金華市經濟開發區石門農場的廣大幹部職工委託,調查了石門農場境內關於違建別墅項目與9年不落實農場危舊房改造政策等開發亂象問題(詳情見社區文章《大建別墅,危房不改,金華農場開發亂象亟待整治》),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
日前,涉事有關單位“代表”政府部門作出“情況説明”。然而,該“情況説明”答非所問,對具體問題一概迴避(如圖)。這樣的答覆能夠向黨和政府做交代,還是能夠向農場廣大職工做交代?

誠然,過去多年來,就因為農場職工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指出錯誤,但是基層部門一味敷衍,甚至不惜威嚇與欺騙,雙方溝通無果,矛盾如滾雪球般越積越重,同時新問題還不斷湧現。
調查發現的農場亂象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2010年以來,原農業部等五部委和各省份先後出台了專項的農墾企業危舊房改造政策,及時將黨和政府解困房的好政策及時覆蓋到特殊羣體——農場老職工、老知青。但因為種種原因,作為浙江省規模最大的國有農場——金華市石門農場一再延誤並最終沒有落實該項惠民政策。
2、2014年7月,金華市政府另行以棚户區改造政策為石門農場老職工、老知青拍板建設知青家園項目,導致老職工、知青在危舊房改造中可享受的經濟適用房“突變”為棚户區改造的面積不大於70平方米的公租房。不僅如此,2018年底,知青家園落成。2019年初,面向職工分房。上百名職工曾聯名反映,安置工作組在未公示房屋質量驗收信息的情況下,強迫職工搬入。針對知青家園有沒有進行房屋質量驗收問題,“情況説明”一字未提。
隨後,我就房屋質量驗收一事當面詢問市政府下派農場的工作組人員,得到的口頭答覆是“竣工時有立永久性質量責任標牌”。經入住職工多方尋找,終於在知青家園19號樓的隱蔽處發現這塊所謂的“永久責任標牌”(如圖)。職工們不解,上面所寫工程名稱怎麼是“10#——20#”,而非知青家園?
市政府當年的決策文件裏明明寫着知青家園有20棟樓,為何只有11棟?設計使用年限為何是“50年”,而不是70年?同小區其他9棟樓為何沒有“永久責任標牌”?
農場的老知青一見這塊所謂“永久責任標牌”就連連搖頭:“這牌子躲在這麼隱蔽的地方,不提醒平時根本看不到。這哪裏是房屋質量驗收的證明,充其量是一塊工程竣工標識牌。”

3、有關入住知青家園(準確地説是10#——20#樓)的職工家庭落實房屋產權證問題,自從2019年上半年安置工作組口頭上説兩年內落實,到2019年下半年口頭説落實方案報市政府研究和審批,再到2020年7月還是口頭説正在“報批”。
儘管“報批”過程長似“馬拉松”,但是該方案的醖釀產生和當初建房決策一模一樣,沒有與職工進行充分的協商討論,方案中所涉敏感的住房價格和補繳税費等部分,據傳還要補繳裝修費用,如果職工拒絕接受不合理的費用,有關部門難道要再次強行落實嗎,還是事情辦不成再一次撂挑子不管?
4、職工反映,知青家園內建有兩棟大户型住宅樓7#、8#樓,這是少數幹部借安置之名謀私而建造的,而且單户實際可用面積不是政府公佈的113平方米左右,而是120平方米以上。“情況説明”對此不予答覆。
經當面詢問,得到口頭答覆是原計劃建110平方米户型131套,因是單數,需增建一套,實建132套,所以才有7#、8#兩棟樓,這些大户型將要分給職工。
但是,職工們已經聽膩了這樣的謊言,他們無法認可。為多建1套而多建兩棟40套,而其他90多套不獨立成棟,而是分插在1#——6#樓的邊套,這是為何?工作組根本就無法回答。

(知青家園7號樓局部外觀)
5、據石門農場介紹,符合安置政策而未安置的老職工、老知青家庭還有12户。政府下派的安置工作組強行這些職工接受原先錯誤的建房和分配方案。當面詢問,得到口頭答覆是,其他500多户職工都已接受,12户也要照此辦理。
問題是,已入住的500多户職工並非自願,受到各種不得已的原因困擾而暫時先搬為安,同時他們不僅自己提出維權訴求,也積極支持未搬遷的12户替全體職工維權。12户所提落實國家的有關農場危舊房改造安置政策,完全合法合規。
8月7日,我還替一位已入住知青家園的老職工當面問了工作組,“知青家園到底是依據什麼名目立項建設?”對方一位幹部不假思索地答道:“危舊房改造和棚户區改造兩項政策的疊加。”
我再問,疊加政策如何體現惠民意圖?對方一時語塞,然後辯稱,當下不回答這個,他們現在只管分房。那麼,這麼重大的事關羣眾切身利益問題,該由誰來答覆呢?還是在農場職工安置房項目上弄虛作假而無法給出答覆?!
6、地方在執行國家農墾危舊房改造政策時沒有以羣眾滿意為基本準繩,卻又毫無顧忌地將農場土地納入開發規劃的沙盤中,並在農場大興土木。石門農場開發建設的規劃草案出台之前就已竣工的別墅項目——藍鎮頤養中心,該項目位於農場茶園,用地性質是農用地改建設用地的“二類居住用地”(不得建3層以下建築)。如果該項目用地性質未變,顯然不該建這個高為兩層的、徽派仿古別墅項目,但為何就能建成了呢?上述“情況説明”未直接答覆。

(藍鎮頤養中心別墅羣)
7、藍鎮頤養中心項目於2018年3月獲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又於2018年7月下旬對3棟別墅的層高做了改動,層高分別由3.6米改為3.9米或4.2米。如果該頤養中心果真是政府部門公開所稱的公益性養老院,為何開工建設半年後突然改層高,有何必要,供誰養老使用?“情況説明”未答覆。
8、就算頤養中心別墅項目如説明的那樣“合法合規”,根據項目規劃總平面圖,該項目總共38棟別墅。為何在38棟之外,建設方在較隱蔽的池塘邊增建兩棟臨水別墅(如下圖)?這兩棟別墅作什麼用?上述“情況説明”均未給予令人信服的解釋。

9、石門農場違建別墅問題,以及地方沒有忠實執行農場危舊房改造政策而建的知青家園問題,涉及金華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市政府派出機構——石門農場開發建設指揮部等多個部門,這些部門均不直接受理信訪,而是推給下屬企業代理,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就石門農場的系列問題經久不化,讓我深切地感到,“羣眾利益無小事”在此地儼然淪為了一句空話。事關羣眾利益的社會矛盾無法得到及時有效化解,根本原因不在於制度法規,而在於三個方面:一,個別地方政府為民辦好事,卻沒有辦好、辦實;二、羣眾訴求溝通渠道不暢,社會糾錯機制又失靈;三,地方政府個別部門、個別幹部與羣眾溝通的方式不當。金華的一些幹部不但不依照“羣眾的事與羣眾商量着辦”的工作原則,為掩蓋問題而不惜採取以權壓人的作法,同時又以各種手段瞞騙上級,矇混過關,矛盾因此不斷在潛伏與激化狀態循環、積累,其中的教訓應引起各地政府的深思。
當前,浙江省正在全力推進建設體現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絕不會容許類似石門農場這些侵害民利的亂象問題再有任何的生存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