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否應從加拿大法律角度解讀孟晚舟案_風聞
灵子-讲真港真,新手上路,请各路同行先进多多包涵!2020-08-10 21:28
今年8月1日關於華為高管孟晚舟案的一篇報道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該報道聲稱“加拿大總檢察長表示,以銀行欺詐罪將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條件已經滿足”, 不盡不實。
該篇帶有誤導性的標題引起很多人的誤解,誤認為加拿大官方已經批准將孟晚舟引渡至美國,而實際上所謂“總檢察長認為符合引渡要求”, 只是“檢方律師提交了材料”,離法庭判決還差着十萬八千里。
7月24號檢方應法官要求提交了材料,即是,檢方論證證據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引渡標準的要求。這些材料裏面沒有任何新的內容。檢方提交材料的原因,是因為孟女士律師提交了程序濫用的第三分支,《案件記錄》(ROC)和《補充案件記錄》(SROC)存在證據不實和故意遺漏,所以法官希望在討論程序濫用的第三個分支之前,瞭解證據相關的背景材料。
這些材料,並非針對或反駁前一週提交的材料,而且,並不是對官司有了任何實質性的結論或進展,只是雙方律師按正常程序各自進行陳述,並不是任何結論,更非是法庭的審決。
文件指出,引渡聽證並不是對美國提出的指控進行一次完整的審判,而只是判斷這些指控是否有被認定為有效的可能性。檢方律師寫道:“證據表明,孟晚舟女士故意向滙豐銀行做出不實陳述,試圖維持華為與該行的關係。” “由於孟晚舟承認,她就是引渡請求中所列行為的被追訴對象,因此,引渡的所有正式要求都已滿足。”
這些材料於7月31日向媒體公開。
按計劃,此案的下次聽證將於8月17到21日在温哥華舉行,屆時將討論加拿大司法部長是否有權拒絕提供華為公司要求的與孟晚舟最初被捕有關的文件。此案的聽證預計將於2021年4月全部完成,但雙方都仍然可以提出上訴。
據環球網綜合報道,日前《新聞1+1》主持人白巖松連線訪問了中國駐加拿大大使叢培武,就建交五十年之際,中加關係將向何處發展進行解讀。白巖松提到:最近看媒體報道,加拿大有關人士説,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條件已成熟,這意味着什麼,假如孟晚舟真的被引渡到美國,會對中加關係產生何種影響?叢培武回應道:西方有些媒體的報道實際上和事實不太相符合。實際上這是加拿大司法部長的律師做出這麼一個陳述。這實際上也是他從一開始,作為檢方律師就提出的這麼一個觀點。當然我們對此堅決反對。關於引渡的問題,現在還是一個假設性問題。我要説的就是,如果真正發生,當然會有十分嚴重的影響。我剛才也講了,因為這個事情本身具有強烈的政治性和非正義性。中國人民對此強烈憤慨。而且我們也向他們表明,中國政府維護我們利益的決心是堅定不移的。應該説,中國早已不是一百年前積貧積弱的中國,世界早已不是美國和西方為所欲為的世界。所以我想,在這方面我們還會繼續做好我們相關的工作,繼續有力地應對這個事件,敦促加拿大方面修正錯誤,釋放孟晚舟女士。
現年48歲的孟晚舟於2018年12月在加拿大被捕。美國指控她針對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往來誤導了滙豐銀行。被捕之後,孟晚舟一直被軟禁在温哥華,自認無罪的她力抗引渡要求。中國要求加拿大釋放孟晚舟,此案造成兩國關係迅速惡化。
文: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