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將成為美國數字霸權衰落的里程碑_風聞
土味财经-土味财经官方账号-二十五年A股/十二年港股/八年美股/九年天使投资2020-08-10 17:49
Tiktok事件還在持續發酵之中,未來45天后,Tiktok到底是賣給微軟,還是和Twitter合併,抑或是被美國徹底封禁,都有一定的可能性。
不管Tiktok結局如何收場,這個事件都預示着美國數字霸權的衰落,而挑戰美國的,將不僅僅是中國。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討論,美國的數字霸權是怎麼來的,它賴以生存的基礎是什麼?
互聯網是美國發明的,並帶到了全世界,因此第一代互聯網巨頭都是美國公司。那麼互聯網又來自哪裏?
瞭解IT歷史的朋友可能知道互聯網脱胎於美國國防部的ARPANET,但是互聯網得以商用並且飛速發展的基礎又是什麼呢?
也許你聽説過RFC。
Request For Comments(RFC),是一系列以編號排定的文件。文件收集了有關互聯網相關信息,以及UNIX和互聯網社區的軟件文件。RFC文件是由Internet Society(ISOC)贊助發行。基本的互聯網通信協議都有在RFC文件內詳細説明。RFC文件還額外加入許多在標準內的論題,例如對於互聯網新開發的協議及發展中所有的記錄。因此幾乎所有的互聯網標準都有收錄在RFC文件之中。
RFC的原意是**“請求評論”,只是參與網絡標準的一些專家和機構用於討論標準所用的一個資料彙編,可是隨着互聯網的發展,RFC變成了事實上的標準,並且被稱為“網絡知識聖經”**。
在Internet從誕生到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中,出現過各種各樣的協議和思想討論,從最初的NCP協議到現代Internet的基石TCP/IP協議族,無一不閃耀着研究人員的智慧光芒,正是這些成百上千各種協議的發明、討論和完善,才使得人類社會逐步進入到互聯網時代。而這些閃耀着人類智慧結晶的思想成果都記錄在RFC的文檔中。
我們耳熟能詳的網絡協議,都來自RFC。
互聯網的基礎是RFC社區,這裏是全球智慧的結晶。
隨着互聯網和IT技術的深入,全球的技術開發者都認可開源許可證和CC協議,並在這個規則框架下開發技術,貢獻自己的智慧。
世界上的開源許可證,大概有上百種。很少有人搞得清楚它們的區別。即使在最流行的六種----GPL、BSD、MIT、Mozilla、Apache和LGPL----之中做選擇,也很複雜。下圖可以簡單解釋一下它們的區別。
CC許可協議來自於非營利性組織 Creative Commons, 是一種可供作品(比如書籍,電影,音樂,博客,文章等)使用的協議。
簡單來説,你完成了一項作品,作品就屬於你了。但是別人應該怎麼使用這個作品?你需要定一些規則,比如不準別人拿這個作品賺錢,別人用的時候必須要寫上你的名字等等。
CC許可協議定了一套規範適用於這些作品的協議,協議中詳細規定了別人能怎麼使用你的作品,你只要在裏面選擇適合你的一個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現在全球數字知識產權的基本規則,很多最新的技術都可以在開源社區Github的項目中獲取,比如自動駕駛、人工智能,等等等等。
美國既是這套遊戲規則的制定者,同時也是最大的受益者。
全球的技術人才一起為開源社區貢獻代碼和技術思路,而美國的科技公司是其最大的受益者。
舉個例子,Linux系統其實是芬蘭人發明的,區塊鏈技術框架是日本/澳洲人寫的(雖然還屬保密,但總之不是美國人)。但美國人在Linux的基礎上搞出了安卓系統,成為手機OS的事實標準,谷歌公司賺得盆滿缽滿。
美國的互聯網巨頭FAANG(Facebook、Apple、Amazon、Netflix、Google)在這個開源和CC的規則下,壟斷了全球的數字平台服務。
直到中國互聯網崛起。
中國的互聯網巨頭們,也是這套遊戲規則的受益者,我們的BAT和華為們,也利用了這些開源和CC資源,構建了自己的商業產品。我們的IT巨頭們,不僅在中國本土擊敗了美國的谷歌、Amazon,還紛紛出海,打劫美國巨頭的生意。
Tiktok就把戰火燒到了美國本土,動了FB的奶酪。
美國特朗普政府對於Tiktok的氣急敗壞,甚至動用行政手段強行封禁,當然對於Tiktok來説是一個重大打擊,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説明美國作為規則的制定者,發現規則反而被中國合理hacker後,是多麼的手足無措。
美國的強烈反應,其深層次原因是美國還沒有準備好用新規則替代現有的數字知識產權體系,在現有規則框架下無法通過合法規則阻止中國科技公司利用這套系統崛起並搶奪美國的數字霸權。
如果美國顛覆掉這套從60年代建立起來的IT規則,意味着美國自己也將面臨技術知識生產的瓶頸,不再能享受全球開發者的勞動成果,而保留規則運行,則必須能將中國剔除在外。
除非將中國踢出全球互聯網體系,而這是幾乎不可能的。
目前世界數字平台市值,中美加起來佔了90%,歐洲4%,AI專利有85%來自於中美。
事實上開始對美國技術霸權説不的,不只是中國,還有歐盟。
在2020年2月16日開完會以後,歐盟在19日突然連續發佈了三個文件《塑造歐洲的數字未來》《歐洲人工智能白皮書》《歐洲數據戰略》,且在3月10日,又發了一個文件《歐洲新工業戰略》。
2020年7月16日,歐洲法院推翻了**《歐美隱私盾》**,裁定該協議無效,從目前來看,除了像谷歌,Facebook之類的大型企業外,還有約5000家企業利用這個協議來傳輸數據。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競爭事務專員維斯塔格早在在上一任期中,就對谷歌,蘋果,臉書和亞馬遜的美國科技公司展開反壟斷調查,僅谷歌一家,就罰了80億美元。
歐盟已經正式提出了**“技術主權”**的説法,對美國主導的數字平台提出了直接挑戰。
從商業角度來看,FAANG在歐洲的業務也是一種服務貿易,比如谷歌和FB通過歐洲的用户獲取了鉅額的廣告收入,卻利用各種手段避税,這是不通過海關的國與國貿易,需要新的貿易思維來看待。
而歐盟對Tiktok的態度也很耐人尋味。
TIKTOK已經加入了歐盟委員會關於虛假信息的行為準則,與11個歐盟衞生部門合作處理與COVID-19相關的虛假信息。
上週,TIKTOK宣佈在愛爾蘭建立第一個數據中心,耗資4.2億歐元,新數據中心預計將於2022年初投入運營,並創造數百個工作崗位。且Tiktok計劃將總部從美國遷往英國倫敦。
歐盟正在利用Tiktok事件,將Tiktok打造成為一個數字樣板,借Tiktok大力推廣歐盟規則,並且強迫谷歌,Facebook,推特,亞馬遜都適用同樣的規則。
歐盟需要獲得自己的“數字主權”,全球需要新的互聯網秩序。
美國出手搞Tiktok,對其自身的數字霸權體系信用構成了致命的傷害,既然規則制定者可以不講信用,那麼各國為什麼還能相信美國能維護互聯網的公平競爭,每個國家有理由享有自己的“數字主權”。
作為互聯網精神的平等、開放、共享和協作,也許將成為歷史。未來的互聯網,國境線將逐漸豎起高牆。
美國的石頭,最終會砸到自己的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