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只有兩千元左右,為什麼卻收取三千元?_風聞
民情民意-朱以山的空间, 电话185154948182020-08-10 13:31
差旅費只有兩千元左右,為什麼卻收取三千元?
——成功率低的案子,收費不能低的根本原因

一段時間以來,有的當事人問筆者,你到我們這裏來,高鐵票往返和打車加起來只花兩千元左右,為什麼你卻要三千元差旅費,邊遠省份更多一些?是不是太黑了?
首先,我們要的差旅費是參照公職人員標準。公職人員出差,都有出勤的伙食補助,每一天,還要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資。
其次,如果我們花兩千元差旅費,當事人只給我們兩千元的話,讓我們前去調查瞭解情況和商議的人越多,我們將會連自己的工資和房租都沒有着落,我們將無法生活下去。
再次,我們在北京諮詢收費標準是每小時四百元,到任何一個地方去調查瞭解情況和諮詢解答提問,一律需要按照三個小時以上收取費用。
第四,如果達成了服務協議,差旅費才能按照實際情況支付,或者包含在總費用裏面。
根據民法公平的原則,如果因為當事人的原因,到當事人處往返太多的話,以致當事人支付的總費用一多半都投進了差旅費,當事人還應該適當另外支付差旅費。
因為很多當事人一旦匯來差旅費,就催筆者很快趕過去,為了趕時間,筆者很多時候只能購買高價機票和一等高鐵座,個別的時候,甚至有時候買了飛機的商務艙和高鐵的商務座。
筆者還是那一句話:有事情的時候,請儘量找當地的律師和專業維權人士給您提供幫助,實在不行的話,當地找不當合適的人員的時候,您再聯繫筆者。
還有,如果能夠不見面,您的材料還不是太多的話,在異地為您寫材料,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差旅費,筆者也減輕旅途勞頓之苦。
筆者現年已經58週歲多了,今後可能需要有一個年輕人陪伴着筆者出行,到時候的差旅費肯定會比現在更高一些。
因此,當事人小的問題,簡單的問題,案值低的問題,……等等,請儘量不要邀請筆者前往。有的事情,能夠放棄的最好放棄,特別是一些時間較長的案件。
集體案件,前往一趟的差旅費起點為五千元,邊遠省市,八千元至一萬元。
筆者只是一個民間輿論監督工作者,一個法律顧問,不是律師,筆者不做法律援助,不做風險代理,不承諾案件包贏,接到任務之後,會盡全力幫助當事人維權,忠於當事人的利益。
如果試圖尋求法律援助的朋友,請找當地的司法行政機關,我國已經在國家、省、市和縣設立了四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費用由財政支付。財政的錢,也包括當事人您的錢在內,你消費了,你就是已經納税了,你在銀行存款了,你也是已經納税了,絕大多數人都是納税人。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對於成功率低的案件,收費為什麼不能低一些?
因為成功率低的案件,都是時間較長,情況比較複雜,已經有的判決和決定認定,更難以翻案,需要付出的精力和財力更多。
因為成功率低的案件,筆者等人接了之後,更可能給我們的維權經歷留下失敗的記錄。
還有,一些人希望能夠借別人的光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來和筆者見面。如果簡單的問題,如果能夠在半個小時左右解答的問題,完全是可以的。如果超過了一個小時,甚至兩個小時也不能結束,就不能接待你。試想,另一個當事人支付了差旅費讓筆者前來,是給人家辦事的,筆者實在不能花着一個當事人的費用,去給另一個當事人諮詢辦業務。
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