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清華錄取通知書廣東考生:重點中學經歷也疑造假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20-08-19 22:30
近日,廣東雷州市調風鎮一名曹某山的考生,因"偽造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之事被網絡瘋傳。
據網傳錄取通知書圖片顯示,曹某山已經被清華大學人工智能技術專業錄取。曹某山所在的東平村委會也已經掛起紅色條幅、點放鞭炮,並大擺筵席為其"慶賀"。曹某山還與他人合影,曬出其"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

▲曹某山拿着偽造的錄取通知書與人合影。圖片來自網絡。
隨後,有網友曬出曹某山高考成績,理科總分235,本科排名346310位,專科排名346317位,並非其所稱拿到“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網友稱,曹某山父親得知真相後氣暈。



▲偽造的錄取通知書。圖片來自網絡。
記者從廣東省湛江市雷州市調風鎮政府辦公室方面獲悉,引發網絡關注的學生曹某某確實是當地一名高考生,該生具體分數遠遠不夠,偽造了清華大學的錄取通知書騙家長。該鎮政府辦工作人員表示,“這是小孩子不懂事,作秀”。

▲曹某山所在的東平村委會也已經掛起紅色條幅、點放鞭炮
調風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網傳該考生父親“殺豬宰羊,花了幾萬元擺酒招待親朋好友”以及被“當場氣昏,後來送醫院搶救”等情節系網友調侃,據瞭解該生近期應該已隨家長離開當地。
湛江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19日下午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上述學生偽造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屬於個人行為,涉及造假證書等問題需要公安機關處理。
雷州市東平小學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曹某山不是東平小學畢業,而是當地另一所小學。曹某山“考上清華大學”這件事在網上傳開了之後,很多人打電話過來詢問。該工作人員還稱,曹某山曾稱中考考上重點中學湛江第一中學,也被當地人質疑。
8月19日,雲南劉文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博士劉文華告訴記者,清華大學為國家事業單位,偽造帶有清華大學印章的錄取通知書,系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的行為。該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既可以進行治安行政處罰,也可以進行刑事處罰。
如果偽造錄取通知書,只是為了炫耀好玩,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也輕微,作治安行政處罰即可。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但是,**曹某山偽造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村民組織酒席等為其慶賀,如果其未予以及時阻止,給村民造成了較大經濟損失,而且欺騙了村民的善良感情,個人認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應當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來源:新華日報(xhrb2013) 綜合自上游新聞、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