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師三年來的課時費、班主任津貼等補貼,被收回_風聞
假的-2020-08-19 19:45
根據縣委巡查組的要求,綠春縣正在收回三年來教師們的補課費,班主任津貼等。三年來,越是擔任班主任、工作量越大的教師,退款金額就越高。由於退還數額巨大,幾乎是教師們三、四個月的工資,部分教師不得不依靠貸款來退還相應的錢。
近年來,國家層面出台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雲南省層面出台的《關於深化新時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雲南省中小學常規管理暫行規定》,紅河州實施的“金秋計劃”等,都明確:要努力改善教師工作生活條件,不斷提高教師福利待遇,根據工作量發放班主任崗位津貼,教師工資不得低於公務員工資,教師每年體檢一次等。
紅河州內其他縣市較好地執行了上級政府部門的相關文件,出台了縣市版的教育振興計劃,明確班主任津貼、課時費、畢業班獎金等發放標準,依法依規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紅河州第一中學、建水、瀘西、箇舊等學校或地方的教師,除去工資外,僅靠班主任津貼、課時費、獎金等,每年就有高額的收入。
綠春縣政府不僅沒有出台縣市版的教育發展計劃,甚至消極執行中央、省、州有關發展教育的文件,對當地的教師權益、落後的教育面貌視而不見;現在,還以各種名義收繳前幾年發的班主任津貼、課時費、獎金等,用執行中央紀委相關要求的名義掩蓋自己在教育領域的不作為。雖為自治州內縣級行政單位,綠春縣卻在執行與自治州文件精神相悖,與州內其他縣市不同的教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