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緬皎漂港項目合作:“債務陷阱”還是發展機遇?_風聞
海国图智研究院-海国图智研究院官方账号-海国图智研究院,新型、独立的国际关系社会智库2020-08-25 19:38

摘要:近些年,隨着“一帶一路”倡議“互聯互通”項目的不斷推進,“債務陷阱”、“債務炸彈”等詞彙成為部分外媒和學者評價中國的高頻詞,“債務陷阱論”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一帶一路”倡議推進過程中沿線國家的恐慌心理。
一、中緬皎漂深水港項目的推進歷程
皎漂港位於緬甸若開邦皎漂縣,是蘭裏島和大陸構成的南北向狹長海港。皎漂港具有成為深海港的天然優勢,其自然水深24米,可航行、停泊25萬至30萬噸級遠洋客貨輪船。中緬對皎漂深海港的合作開發意向最早始於2009年。2009年12月,在時任國家副主席習近平的見證下,中信集團與緬甸政府簽署了《關於皎漂經濟技術開發區、深水港、鐵路項目合作備忘錄》。2014年9月29日,緬甸政府面向國際社會公開招標開發皎漂特區。2014年11月24日,中信聯合體正式向緬甸政府遞交了皎漂特區深水港和工業園兩個項目的標書文件。2015年12月30日,經緬甸內閣和議會審批,緬甸政府宣佈中信聯合體中標皎漂港和工業園項目。2017年4月1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同緬甸總統吳廷覺舉行會談,提出要推動緬甸皎漂經濟特區等重點合作項目早日實施。隨後,在兩國元首的共同見證下,中信集團董事長常振明與緬甸皎漂特區管理委員會主席吳梭温簽署了關於皎漂特別經濟區深水港和工業園項目開發實施的換書,該項目書針對皎漂深海港的具體合作方式、運作方式和實施主體有詳細的介紹。合作的具體內容為:“中國中信集團將工業園與港口捆綁開發,工業園的運營帶來就業與税收,同時為港口的物流與管理提供腹地,進而促進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就合作期限問題,項目書中規定深水港項目和工業園項目都採用特許經營模式,特許經營期為50年,期滿後可再申請延長25年。深水港的運作方式採用設計-建造-融資-運營-移交(DBFOT)方式,由緬甸政府、當地企業和中信聯合體三方聯合成立合資公司,根據緬甸政府招標文件要求,深水港項目緬方佔股不少於15%。2018年11月8日,據新華社報道,中緬雙方代表在緬甸商務部簽署了皎漂深水港項目框架協議,按照協議,中緬雙方股權佔比將由原來的85%-15%調整為70%-30%並分階段實施該項目,據《環球時報》報道,一期工程將建設兩個泊位。《緬甸時報》本月初援引緬商務部副部長吳昂度的話説,緬甸所佔股比提高到30%,那麼緬甸也要進行一定比例的注資。“根據最初‘85%—15%’的股比劃分,緬甸是不需要進行投資的,這是來自中國的一種援助手段。”緬方股比上升至30%,緬方將需要額外承擔整個項目中的11億美元的資金。2020年1月18日上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訪緬期間與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共同見證了皎漂特別經濟區(“皎漂特區”)深水港項目協議交換儀式。中信集團董事長常振明代表中信聯合體與緬甸商務部副部長吳昂圖交換了深水港項目的《股東協議》和《特許協議》文本,標誌着“一帶一路”框架下的中緬經濟走廊從概念轉入實質規劃建設階段。據人民日報仰光2020年8月10日電,緬甸投資與公司管理局日前頒發證書,正式批准皎漂特別經濟區深水港項目合資公司註冊成立,標誌着中緬皎漂港項目取得重大進展。
二、甚囂塵上的中國“債務陷阱論”
“債務陷阱”詞源“債務危機”。債務危機是指一個國家無力償還政府債務的情況,當一國政府的支出超過其税收收入時,該國可能會陷入債務危機。而債務陷阱則是指一個債權國故意將過度信貸擴大到另一個債務國,其意圖在於令債務國無法履行其義務的時候從債務國獲取經濟或政治讓步。近年來,隨着“一帶一路”倡議框架下沿線國家同中國的往來合作日益增加,國外學屆和媒體開始將“債務陷阱”一詞使用在中國。最早提出中國“債務陷阱論”的文章是2015年傑夫·M·史密斯在《外交事務》上發表的《中國在斯里蘭卡投資:為什麼與北京的關係要付出代價》一文。文中批判斯里蘭卡的債務是中國有意製造的“債務陷阱”,這是西方學界和媒體將中國的“一帶一路”倡議污衊為“債務陷阱”的肇始。2017年1月,新德里政策研究中心教授布拉馬·切拉尼(Brahma Chellaney)在其文章《中國的債權帝國主義》一文中再次指責中國製造了“債務陷阱”,聲稱從阿根廷到納米比亞再到老撾,這些國家被迫作出痛苦的選擇,讓中國控制其資源從而喪失主權來避免違約。2017年10月,歐洲南亞研究基金會(EFSAS)發表的《“新一輪大博弈”:中國的債務陷阱外交》文章認為:斯里蘭卡已經陷入中國“債務陷阱”,只能通過出租漢班托特港來償還債務,而同處亞洲的巴基斯坦也面臨類似的危機。除“債務陷阱”外,西方媒體還創造了“賬本外交”一詞,以攻擊中國的“一帶一路”倡議合作。2018年5月,哈佛大學肯尼迪學院科學與國際事務研究中心的山姆·帕克(Sam Parker)和加布裏埃爾·切費茨(Gabriel Chefitz)在《賬本外交:中國利用新發現的經濟影響力進行戰略調整及對美國外交政策的影響》一文中,提出“賬本外交”的目的在於要實現中國的地緣政治目的,意在串聯“珍珠鏈”以破解“馬六甲困局”。
“債務陷阱論”的持續發酵確實影響到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同中國的基礎設施建設合作。例如,2017年馬來西亞取消了中國投資的200億美元鐵路項目和天然氣管道項目;2018年塞拉利昂取消了與中國3億美元的機場建設訂單。“債務陷阱論”同樣影響了中國同緬甸之間的基礎設施建設合作,一些緬甸國內的學者和政客或是由於誤解或是出於其他目的,在皎漂港口的合作建設項目上提出了一些質疑。2018年6月13日,昂山素季的經濟顧問Sean Turnell博士在接受新加坡採訪時表達了對皎漂經濟特區建設中緬甸需要負擔的沉重債務的擔憂,“皎漂深海港75億美元的標價是瘋狂的,這遠遠超出了緬甸所需”。Turnell提到了斯里蘭卡漢班託塔港10億美元的債務,“這一引人注目的例子應當引起緬甸的注意”。針對這些負面言論,緬甸官方媒體也給予了回應,2018年6月28日,皎漂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聯合主席吳梭温在接受Myanmar Times採訪時反駁“債務陷阱”和“債務炸彈(Debt Boom)”等言論,提出“債務陷阱論”只是“三人成虎”的結果,而這隻“債務陷阱老虎”一旦被髮明出來,就很難從人們的腦海中祛除。“應當看到皎漂港建設對緬甸的價值,這將是兩國相互尊重、互利和持續友好的新關係的預兆。”
三、對皎漂港“債務陷阱論”的反駁
從本質上講,“債務陷阱論”與近年來國際上出現的包括“中國版馬歇爾計劃”等言論一樣,都是針對中國的無視基本事實的陰謀論。這些思維和論點以衝突和對抗的冷戰思維惡意揣測和抹黑中國,意在挑撥中國與相關國家之間的關係。至少有兩個方面可以論證中國與緬甸在皎漂港項目的合作是平等的而非所謂的“債務陷阱”。
(一)項目建設的合作理念:平等協商
人類歷史上出現的國際機制許多是大國掠奪、剝削小國財富的工具,這種思維慣性影響下的國際體系被認為是霸權國與崛起國之間的博弈。“一帶一路”倡議正是中國力圖避免傳統大國之間出現的修昔底德陷阱、大小國之間在對話中不平等的中國方案。中國與緬甸進行包括皎漂經濟特區、皎漂深海港、中緬國際鐵路通道建設合作的過程中始終堅持國家地位平等,建立“平等協商、開放包容、互惠互利”的國際合作新機制。中國是“一帶一路”倡議互聯互通機制的發起者,但從未謀求領導權,而是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繼承或發展既有機制,尋求合作共贏的切入點和潛力點。皎漂深海港自項目提出至今進行了多次確認和修改,中國在這一過程中始終與緬方保持了平等協商的態度。
(二)項目建設的合作預期:互利共贏
中國雖然是緬甸的最大債務來源國,但中國對緬貸款以長期優惠貸款為主,不會造成緬甸的還款壓力。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為緬甸提供了大量低息甚至無息貸款,並主要用於發展緬甸貿易、運輸、基礎設施等,涵蓋了運輸業、通訊業、輕工業、水電站、電力行業、醫療業、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農村地區發展和消除貧困事業等諸多方面。此外,中國還對與緬甸的經濟合作輔以各種援助,因此中國與緬甸的經濟合作不僅不會導致緬甸出現“債務危機”,反而是促進緬甸經濟發展的重要一環。以上,中國為緬甸提供的上述行業的貸款均是利於兩國經濟發展而且整體上更利於緬甸經濟發展的舉措。並且在上述條款中還包括大量中國政府出於人道主義的贈款,這些贈款主要是在緬甸受災時用於幫助緬甸人民共度難關。
吸引外資和向外借債是資金缺乏的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的不可避免的階段,沒有發展資金,發展中國家就只能受困於“低水平均衡陷阱”,很難擺脱貧窮落後的現狀。皎漂港項目地處緬甸若開邦,由於宗教、族羣衝突問題,長期以來若開邦處於“越窮越亂,越亂越窮”的怪圈,而民盟政府缺乏足夠財力發展若開邦。2017年11月中國外長王毅提出分三階段解決若開邦問題,具體包括停火、難民安置以及以發展消除衝突根源。皎漂港的建設可以為若開邦帶去發展機遇,儘管短期看可能會為緬甸帶來基礎設施建設的經濟壓力,但從發展的長遠角度來説必定是有益於緬甸的。

(魏天一,海國圖智研究院研究助理,現為研究院出版物《東南亞觀察》編輯。研究興趣:地緣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