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踹傷猥褻男的思考_風聞
华三-2020-08-26 12:37
首先引用事件最新消息"永州新聞網消息,記者從永州市公安局獲悉,對近日網民關注的“男學生踹傷猥褻男”案,該局高度重視,已責令冷水灘分局撤銷案件,立即解除對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級由市公安局重新調查。對雷某某猥褻他人的違法行為,冷水灘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行政拘留15日。"
該事件中有部分人對於男學生胡某的態度不一樣,這部分人認為胡某打人不應該確實有過錯(注:胡某是否打人以及雷某的傷情原因等都有待公安機關查明確實),也應當追究胡某得責任,並設想假如不追究胡某責任,那麼以後類似事件,如雷某等人勢必會被羣起而攻之。
那麼以上説法有道理,咋一想,確是如此,打人確是不對。但事實並非如此,制止違法犯罪是公安機關提倡的,以制止違法犯罪為基礎的武力干涉是很有必要的。
以下是個人想法:
對於違法犯罪的人員,他們是沒有規則限制的,已達到目的為終點,無所不用其極。而制止違法犯罪是我輩的責任和義務,所以用武力干涉制止違法犯罪人員是有必要,而在此過程中勢必會有傷害,那麼就得要點到為止,做到令犯罪分子無法再實施犯罪就可以了。
如果不能對如雷某等犯罪分子加以武力干涉制止,就會減小制止違法分子的機會,甚至無法制止違法分子,那我們選擇無視嗎?目視他繼續犯罪嗎?但武力制止勢必會造成傷害呀?
其實千年以前有位老人也問過: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老人又説:應當以德報德,以直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