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律師常常「脾氣很壞」?_風聞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2020-08-28 10:07

律師如果不會管理自己的情緒,就會像一隻刺蝟。
這隻刺蝟最大的傷害,就是對內的傷害,也就是他會傷害到自己生活中的人,流弊之下,最終破壞掉自己的生活。
做律師,不要讓工作、案件中出現的任何狀況,去影響到自己的生活。
但是這樣做,其實非常難,舉一個例子:
我假設今天要去3個法院去立案,而三個法院每一個間距都是在70公里的距離。
一天能不能完成?規劃得當肯定能夠完成,但是完成之後,會非常非常的疲憊,自己也會非常焦躁。
因為立案這個小事情,需要開車去,堵車,焦躁,然後在非常難找停車位的地方找到位子停車,然後心急火燎地走向法院。
到了法院呢,一切也不順利,需要排隊,看着立案庭一個一個怒吼,排的隊伍緩慢靠前。
1個小時過去了,好不容易輪到你了,你要接受一頓狂風暴雨,一頓指責,一頓抱怨,一頓説你哪裏欠缺,你需要耐心解釋,耐心指出,耐心回答。
好不容易,忙完了這一切。你下樓,出法院,繳費,開車。
然後駛向另外一個地方,重複堵車、找車位、排隊、忍受嘮叨與抱怨、立案,這一系列的動作。
這中間,會消耗掉你所有的精力,你的情緒會非常非常糟糕。
這樣極度疲憊之下,這樣極度的情緒沮喪之下,你想你會如何面對自己的生活?
你會高興嗎?肯定很難。
但是,生活就不要了嗎?熱愛生活的人,必須找到解決的方案。
根據我多年的經驗,第一原則,就是別人的事情,就是別人的,別入戲太深。
這不是意味着放任不管,而是要知道,這是別人的事情,下班那一刻,就要放下,就不要去思量,就好像沒有這件事情一樣。
然後,上班的事情,認真規劃處理就好了。
大多律師的煩惱,就是把別人的事情當成自己的了,然後日也想,夜也想,結果就是自己的生活搞沒了,這個案子也不見得辦好。
沒有生活的律師,是可悲的。
第二原則呢,就是規劃。
規劃得當,這一切都不會太多問題,比如説的立案問題,為什麼要一天之內必須完成呢?為什麼不分工給別人做呢?
忙容易成為一種藉口,就是缺乏規劃的藉口。
所以,我看見,太忙的律師,不代表就是很好的律師,大概率是一個缺乏規劃的律師。
做到這兩件事情,基本上就能避免情緒累積,影響到自己的生活。
要工作,但是我們不是更應該要生活嗎?
也許,做律師,快樂比成功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