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拍到底是什麼畸形產業鏈?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20-09-01 10:21
作者:雷斯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昨天,#章子怡斥代拍 #在熱搜上掛了一天。

事情起因是這樣的:
2019年,倪妮在機場排隊過安檢的時候,被代拍的人撞到了。
代拍的人不僅沒有一絲歉意,反而倒打一耙説倪妮兇他。
倪妮説:我沒兇你,我是讓你別撞我。
眼見着起了爭執,安保人員跳出來,不僅沒有制止代拍,還指責倪妮態度不好,讓她好好説話。
“再不好好説話,都別排了”
然後,倪妮無奈地説:沒關係,排着吧。
大家可以戳視頻感受一下,從頭到尾,作為代拍受害者的明星很無助,被撞到之後,現場沒羣眾阻止代拍,反而“咔咔咔”的快門聲此起彼伏。
這件事情在網上引起關注之後,倪妮工作室出來回應:

網上衝浪的章子怡看到代拍的事情之後,聲援倪妮,斥責代拍。

需要注意的是,章子怡應該是倪妮事件之後,才知道“代拍”是什麼的,不然她也不會有“代拍是何時出現的新興產業”這種疑問。
而此前,和章子怡一樣不知道代拍是什麼的人,還有很多。
在章子怡微博熱評中,就有這麼一條:

所以,代拍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畸形產業鏈?
為什麼章子怡知道代拍後,會説“這樣下去遲早會出事兒”?
01.
代拍是粉絲經濟時代興起的網絡詞彙。
它的字面意思是:代替拍照。
也就是説,一些人在明星出現的地方把明星拍下來,然後賣給需要這些照片的人,比如粉絲。
拍明星的場合有很多,通常是在機場。
明星走時,代拍人員把明星的姿勢拍下來,如果明星看到鏡頭,還能對着鏡頭擺手勢做出回應,這就叫明星“營業了”。
需要明確的是,**代拍不是路人偶遇明星拍了照,它不是偶然的,拍照的人,**是以蹲點拍明星為工作的。
這一個完整的產業鏈。
這個產業鏈上,生產者是代拍人員。
商品是照片。
消費者是需要照片的人。
被迫參與的“主角”是明星。
在各網購平台搜索“明星代拍”,能看到各種代拍商家的服務。

他們提供自己蹲點的機場,拍攝的設備等,供買家選擇。
他們還會給買家提供定製服務,專程蹲點去拍指定的明星,拍照之後甚至還包括後期修圖。

至於定價,要根據照片的質量,明星的火爆程度綜合考慮。
這個“工作”的門檻,就是攝影器材,“工作”的風險,就是沒拍到明星。
但這個風險並不大,既然他們把“代拍”當成一種線上可預定的服務,那頂多是沒拍到明星,退款給買家。
對以代拍為生的人而言,這工作簡直是一本萬利,不僅能在代拍當時就賺到一筆,而且隨着明星身價上漲,留存的底片價值也會上漲。
只要有人需要照片,那這些照片,就不愁沒有價值。
對那些購買照片的人而言,這種“代拍服務”,給自己省去了很多麻煩,還滿足了很多私慾。
這麼看來,“代拍”對買賣雙方都很友好。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服務,它就是不正當的。
因為它忽略了照片主角的想法。
侵犯了照片主角的隱私。
買賣雙方,的確是滿足了私利。
但事實是,這種滿足,是建立在明星的痛苦之上的。
02.
代拍受害者,當然不止有倪妮。
事實上,隨手一搜代拍,就會發現,太多明星在受這件事情困擾了。
拿最近的事情來説,就有這麼幾起。
6月份,先是李現在機場被代拍層層圍住,最後無奈喊話:
給我點自由好不好。

然後是黃景瑜被跟蹤和偷拍搞的很生氣。

再往前看,王一博因為《陳情令》大火之後,被代拍拍久了,自己都有經驗了。
今年在橫店拍《有翡》的時候,他已經鍛煉出了精準識別代拍在哪,然後讓保安上去抓人。
還因此喜提外號:橫店鷹眼。

我不覺得這外號搞笑,相反,這很心酸。
和王一博同時火起來的肖戰當然也沒能倖免。
他之前被代拍圍堵導致航班延誤的事情,還被人民網點名批評了。

男明星沒能倖免,女明星也一樣。
楊冪之前工作時,被代拍以仰拍角度偷拍。

這已經不僅僅是偷拍,而是性騷擾了。
還有鄭爽,她曾經被代拍追着在機場跑。
不止流量明星,代拍曾經在機場拍吳京時,撞倒過小朋友,吳京指責代拍的視頻至今還在流傳。

還有胡歌,胡彥斌等等很多人,都曾經公開斥責過代拍。
肉眼可見的是,明星苦代拍久矣。
可即使明星們不止一次公開斥責代拍,這個行業,依舊在猖獗。
代拍依舊日日接活在機場東奔西顧。
他們不知道這種工作給明星造成了困擾嗎?
他們比誰都知道。
但在利益驅使下,他們跑得比誰都快。
而給他們利益的,不是別人,正是那些迫切想要知道idol生活,迫切到失去理智的粉絲。
03.
這話不是空穴來風。
在章子怡斥責代拍的那條微博熱評下,有這麼一條有意思的評論:
你多發自拍,否則小心我找代拍拍你。

從狗頭保命不難看出,這位網友是在開玩笑。
但他陳述的這種心理活動,在不理智粉絲那裏,卻比比皆是。
不理智的粉絲喜歡偶像,於是想知道他公眾生活之外的更多事情。
想看到偶像私下生活是什麼樣子。
想看到偶像很多很多動態。
這樣,就像是對自己的偶像有了更多瞭解。
不可否認的是,明星當然需要粉絲,需要被大眾喜歡,需要通過喜愛度提升商業價值。

但需要明確的是,明星是明星,他們出席活動也好,演電影電視劇也好,參加綜藝也好,演出也好,這些,都只是他們的工作。
明星只是一種相對特殊的職業,脱去職業外衣後,他們應該有做普通人的權利,有不生活在鏡頭下不被關注的權利。
但非常可悲的一件事情是,對明星而言,究竟哪些東西是該被報道的,哪些時候他們是該被拍的,這些事情沒有明確界限。
他們因為名氣,享受紅利,被很多人認識關注和喜歡。
但也因為名氣,他們的隱私界限被弄的很模糊。
他們的私生活是不被保護的,甚至是被無限度曝光的。
而人類的窺探欲,是無限度的。
從前社交媒體沒這麼發達的時候,明星最大的噩夢是狗仔。
因為狗仔是無孔不入的。
他們跟蹤,偷拍,把明星不想告訴別人的私生活拍下來,賣給媒體,讓明星私事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現在,明星的噩夢裏,又多了一個代拍。
這是因為,社交媒體發達了,喜歡某個明星的粉絲,很容易就能在網上找到粉絲羣。
在集體中交流討論明星的事情,一羣人的喜歡疊加之後,就會變得比一個人的喜歡狂熱得多。
一些不理智的粉絲,會在這種極具“熱愛”的氛圍中,模糊掉“熱愛”和“窺探”的界限。

一個不理智的人喜歡明星,那叫自嗨。
一羣不理智的人抱團喜歡明星,交流明星,為愛發電,把握不好限度,就會“三人成虎”,變成以愛之名的傷害。
羣聚了,交流中發現了更多明星作品,瞭解了更多作品背後的花絮,就會知道更多瞭解明星的途徑,也會以“我知道的比別人多”為傲。
然後會進一步,想了解關於明星更多的信息,範圍一增大,界限勢必模糊。
然後就演變成,從瞭解明星作品,到觀察明星生活,到入侵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於,妄想操控明星的生活。
這樣的例子不是沒有,為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我不舉例了。
而這,當然是不健康的。
一個人在是明星之前,首先是人。
要明確明星首先有人權。
正常人有上下班時間,明星也該有。
正常人有隱私權,明星也該有。
明星的職業屬性是生活在鏡頭下,但他們就活該時時刻刻被拍嗎?
當然不是!
所以,粉絲沒權利知道idol生活的方方面面,沒權利要求明星展露工作之外的自己。
更沒權利,因為所謂“熱愛”,去用自己這種不正當的需求,滋生出一整個畸形的代拍產業鏈。
這,不論對明星,還是對公共秩序,都是一種擾亂。
因此,希望粉絲們追星理智一些。多關注明星作品,少關心人家的私生活。
不然,你以為你在真情實感為愛發電,結果你的毫無界限,換不來感動,只能給別人增加困擾負擔。
只能讓你喜歡的人討厭你。

更重要的是,當窺探明星私生活成為一種普遍風氣,那明星業務能力就不再是商業價值的核心因素,販賣明星私生活換取流量的商業模式,就會越來越多。
而作為觀眾,我們看到的演員歌手,勢必越來越不專業。
然後我們的整個文化娛樂環境,就會越來越差。
優質的偶像,就會越來越少。
整個娛樂產業,勢必越來越畸形。
而這,是萬萬不該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