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根:社會治理的數字化轉型,還將面臨多少障礙?_風聞
陈根-知名科技作家为你解读科技与生活的方方面面。2020-09-01 08:08
文/陳根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帶來的發展更迭速度和激烈競爭前所未有。隨着當代信息通信技術以及人工智能和量子技術的發展,人類社會進入了信息社會的更高階段,即所謂的“大數據時代”或“新智能社會”。智能時代以人工智能的發展為視角,強調機器智能與人腦智能、工業社會與信息社會的有機融合。
萬物互聯、人機協同、羣智開放、跨界融合、共創分享以及網絡空間實體化與現實生活數字化已經深度改變了我們的生活。進一步而言**,作為現代先進生產力的代表,現代信息技術還重塑了人羣的關聯方式、人際間的溝通方式、公共參與方式,因此也深刻地影響了社會治理的方式、深度和廣度**。
社會治理智能化不僅為學術界所關注,而且逐步納入了黨和政府的發展規劃。儘管現代信息技術與社會治理相結合是大勢所趨,但目前來看,智能化治理仍然處於起步階段,缺乏堅實的學術根基。而對於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社會治理領域,我們還將面臨多少障礙?
數字政府的可能且必然
數據化、網絡化與智能化已經給人類的生產、生活、工作、學習以及思維與認知方式帶來了革命性的變化。它不僅改變了經濟模式、產業結構和社會結構,而且推動政府治理朝向數字化和智能化的迅速轉型,催生了新一輪政府治理變革浪潮——人們稱其為“數字政府”。
信息技術的蓬勃發展重構了政府能力,傳統政府向數字政府發展演進成為可能且必然。
首先,智能化應用提高政府回應能力**。**政府回應能力是政府行為符合公民意見的能力。麥克斯懷特認為,政府無法回應公民訴求是當代公共治理的最大危機。而智能應用可以實時記錄下公眾與政府雙向互動過程,對記錄下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以便政府主動辨識公眾需求,深度挖掘公眾需求,精準量化公眾需求,提前預測公眾需求。
一方面,可直接提升政府回應能力。政府可根據不同羣體、區位、層級、問題等差異化公眾需求,提供針對性、個性化、精準化和情景化的回應。另一方面,能促進民情民意匯聚和社會風險識別,提升智能決策水平,間接提高政府回應能力。
此外,信息時代最根本的創新正是“線上”與“線下”對接,實現“網絡虛擬世界”與“物理現實世界”中,信息、資源、人員等要素的高效流通和精準匹配,將傳統基於物理世界的政府辦公系統,與基於網絡世界的虛擬政務系統動態化連接起來。
政府與公眾(企業)的互動模式,從傳統的“網絡-現實”割裂化、延遲化互動,變成一體化、即時化互動,促使公共服務供給從“公眾單向訴求表達、政府單向回應”模式,向“公眾-政府實時雙向互動”模式轉變。
其次,智能化應用提升政府治理效率**。**科學管理之父泰勒強調標準化管理,即在生產過程分工細化的基礎上,尋求時間、動作、人員、資源等各種生產要素匹配的最優值,以實現管理效率的最大化。
智能時代下,一是針對重複性業務流程,可藉助智能化辦公系統,用“機器代替人力”的方式提升政府運行效率。二是針對複雜性業務流程,可根據工作的急迫程度、影響範圍、解決難度等,基於“精準治理”邏輯分級別、差異化干預,在政府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優先解決急迫問題,重點解決熱點問題,提高整體性效率。三是基於大數據分析實施動態評估和量化考核,妥善掛鈎政府績效評價,強化精準激勵,開展診斷式治理評估,解決懶政怠政庸政問題,確保提高行政效率。
最後,智能化應用能夠推進政府社會協同共治**。**智能化應用的“傳播性”“滲透性”和“網絡性”使政府變得更加開放透明,這不但保護公眾知情權和參與權,也為公眾切實參與到公共事務或公共議程中提供保障基礎。
政務新媒體的高傳播性,使其成為政府踐行“網上羣眾路線”,密切黨羣、政羣關係的“新平台”;智能應用的高“滲透性”,使其成為政治傳播與目標受眾間的“橋樑”,政府開放信息和數據的便捷性和成效性增強;“網絡性”使政府行為處於多維透明又複雜多變的網絡環境中,個人與集體,公與私,生產與消費,政府與市場邊界變的模糊,進一步增強了政府透明性,便於多元主體參與監督共享共治。
社會治理仍面臨桎梏
信息技術具有改善人類生活的巨大的作用及潛力,但目前來看,智能化治理仍然處於起步階段,缺乏堅實的學術根基。對於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社會治理領域,我們仍面臨桎梏。
**首先,目前社會治理領域的大數據的研究、使用和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大數據推動社會治理的核心之處就是圍繞數量龐大的有關數據資料開展深度搜集和研究,同時歸納總結其隱藏的相關規律。
大數據發展的速度不斷加快,然而要想能夠運用到社會治理過程中還需要解決諸多問題。一是大數據不能無限存儲。IDC《數據時代2025》白皮書顯示:2018年,全球一年產生的數據量是33ZB,到2025年,將增長到175ZB(1ZB約等於1.1萬億GB)。數據規模與其帶來的治理費用的飛速增加就要求我們按照更高標準來對其進行存儲。
二是當前圍繞大數據的研究與使用水平有待提升。大數據對技術要求相當高,其涵蓋了統計學、IT和社會科學等多種學科。**要想做好大數據的探索與使用,就需要完成好數據梳理、數據探索和數據説明這三個專業流程。**顯然,目前政府部門在數據治理方面還沒有建成實力強大的人才隊伍,沒有能力圍繞數量龐大的數據開展迅速深入地研究,這就阻礙了大數據在社會治理過程中的實際使用。
三是治理大數據的水平仍不夠高。當前的大量法律法規已經無法迎合大數據技術的發展要求,尤其是牽涉到國家安全與個人隱私領域,當前的治理水平與治理機制都不能保證數據的高效治理,一些地方與企業依舊對大數據存疑。
其次,社會治理數據“一地雞毛”。數據共享是提升社會治理智能化的基礎,但目前“數據煙囱”和“信息孤島”等現象是制約智能化提升的關鍵因素。
社會治理智能化涉及多領域、多部門,但目前各部門的信息系統大都是垂直系統,呈現“各自為政”“各為其主”的情況。而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的不健全,部門或研發公司為了維護各自利益、資源管控等原因,無形中形成了信息壁壘,數據只能在部門內部互通應用,並未能與其他部門從橫向上形成數據互通、信息整合的通道,彼此間的數據不相往來。
“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使數據呈爆發式增長且“魚龍混雜”,在缺少收集、管理的情況下,社會治理所需的大量有效信息分散在互聯網的各個角落,信息“碎片化”越來越嚴重。
**最後,社會治理存在信息安全隱患和新的治理盲區。**大數據時代,對大數據進行研究和分析,可以發現大數據的巨大價值。這充分激發了有關主體搜索、數據儲存和使用信息數據的主動性,數據蒐集覆蓋到金融貿易、醫療活動等諸多行業和領域,數據量龐大。
且數據中多包含公眾的個人信息,而有關部門掌握了個人數據信息,技術從業者就能夠通過分析軟件能夠獲得羣眾的隱藏數據。數據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管理信息的保護力度不夠。倘若部分關係到國家安全和個人隱私的數據被人盜用,則易造成嚴重後果。
當然,現代信息技術與社會治理相結合是大勢所趨,時下,政府治理也正在經歷數字化和智能化轉型。
在這個過程中,不僅需要充分認識和發揮網絡化、數據化和智能化技術在改善人們生活和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上的巨大作用和潛力,也要正視、預防和解決其可能帶來的消極後果及潛在威脅。確保數據化、網絡化與智能化在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應用,確保數字政府和智慧政府建設沿着正確的方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