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圳殺狗事件的思考!_風聞
我要陈疑-2020-09-01 01:17
深圳這個小區的殺狗事件,好像大家很感興趣,那我們不妨深入討論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養狗這件事對其他人是有影響的,特別是養在公寓樓裏的狗,這種影響客觀存在,屬於物理事實,不管狗的主人們如何否認,狗的噪音,狗每天進出,狗在公共場合拉屎撒尿,這種影響其實與亂丟垃圾,大聲唱歌彈琴影響鄰居這種影響非常類似,它單看可能影響不大,但是如果這種負面的影響日復一日,還是會影響居住舒適性的。
其次,這個世上不是所有人都喜歡狗狗貓貓這些寵物,而且有更多的人,即便不討厭貓貓狗狗,但也不喜歡貓狗帶來的麻煩。貓不需要溜,一般如果飼養數量不是太誇張,除了發情期可能會有一些噪音,總的來説對鄰居的影響會比較小。但狗不一樣。狗每天都需要外出,要在樓梯電梯裏上上下下,在外面拉屎撒尿,如果主人習慣好一些,那還好一些,如果習慣糟糕一些,那出門遇狗屎這種事情就難以避免了。有些狗在家,聽到走廊上的動靜,就會吠叫,這種日積月累的噪音最惹人厭煩。而且不少狗主人會有一種錯覺,那就是當鄰居投訴了,他們和鄰居道了歉,説了好話,承諾管理自己的狗了,鄰居的怨氣和煩躁就可以完全釋放了,其實不可能的,狗的吠叫問題事實上難以解決,多數鄰居即便礙於情面不再投訴,但心中的怨氣也會慢慢累積。
第三,這些年,養寵物的人形成了一些團體,對於寵物的愛慢慢以羣體的面貌變了樣,是否熱愛寵物這件事開始成了道德的一部分,開始上綱上線。但這件事事實上是沒有社會共識的。虐貓虐狗的人確實心理有問題,但是是不是到了十惡不赦應該被惡毒咒罵的地步了嗎?我對此深表懷疑,寵物的相關團體動不動就採取網絡暴力的人肉手段甚至在現實生活中去逼着學校單位進行處置,這種處置方法是不可接受的。對吃狗肉這種事情,更是進行了歇斯底里地反對,不惜採用非法的在高速公路上攔車的極端行為來阻止,這些行為整個社會起到了非常壞的示範。
第四,沒錯,現在的寵物團體很有組織,也非常有能量,已經可以用立法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理念,深圳的法律就是明證,但是立法可以保護寵物,卻並不能解決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寵物以及流浪動物影響生活的不滿,法律如果不能回應這部分人合情合理的訴求,那麼以中國人對待絕大多數法律的態度,結果就可想而知了。所以事情發生在深圳就很有點意思了哦,一個將寵物保護寫入法律的城市,卻出現了人們私刑殺狗的案件,這説明在深圳有一部分市民對狗的不滿已經到了很危險的地步,人們不相信目前的法律和制度可以解決自己日常生活中與狗相關的麻煩。
第五,有關於狂犬病的問題,愛狗人士強調狂犬病每年致死的病例並不多,但是他忽略了每年因為狗咬傷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人數,也忽略了狂犬病一旦發作,百分之百死亡率的問題。這對很多被狗咬傷的人來説,是一筆莫名其妙的成本支出,哪怕注射的錢誤工的成本是由狗主人補償,但注射帶來的痛苦卻是無法補償的。將養狗與開車類比,這也是非常荒謬的,車輛作為一種交通工具,每個人都要用到,哪怕這一刻這個人是行人,下一刻這個人也許就是開車的或者坐車的,因此大家容忍車輛使用帶來的風險,而狗的問題上,根本不存在這種類似的身份轉化,因為大部分人終生都不養狗,養狗也不是日常生活的必須。
第六,這世上是沒有無緣無故的恨的,無差別攻擊的唯一理由是人們認為世界虧欠了他們,世界的規則法律無法回應他們,他們無力通過合法的手段改變現狀,於是訴諸非法手段,養狗人士自然可以要求警方對殺狗的行為進行調查給出回應,但是結果我並不樂觀。如果深圳警方這一次真的對殺狗的事情認真辦理,最終有人因此受罰,那麼他們未來一定會接到無窮無盡的狗日常擾民的投訴,這種管理成本會高到讓這部法律最終淪為一紙空文。
不能讓大部分人理解的法律是執行不下去的,特別是在中國這樣一個司法資源非常有限的國家。
養寵物的人如果不能意識到人狗矛盾已經慢慢激化了,繼續沉浸在自己自由養狗的幻想中,早晚有一天,極端不喜歡狗的人也有可能組織起來,建立無狗公寓,無狗社區,無狗街道,甚至無狗城市。
所以最好的就是大家都不要走極端,不養狗的一方寬容一些,養狗的一方,特別是那些寵物組織不要動不動就利用自己的能量煽風點火激化矛盾,而要想出切實可行的辦法,讓養寵物這件事真的能夠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否則即便有法律的保護,狗狗們也還是沒有辦法高枕無憂,因為人心不在狗狗們這裏。
深圳這件事,養狗的未見得是徹頭徹尾的無辜,殺狗的也未見得是無可饒恕的禍害,我本人好奇的是,在這個小區,人狗矛盾到底是怎麼激化到現在的地步的呢?
我非常期待一篇深度報道,平衡報道這個小區養狗與不養狗的居民的真實心理,也許這樣才能告訴大家人狗矛盾步步升級的來龍去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