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鞋的別找光腳的——女孩被前男友當街打死_風聞
任易-清华大学硕士-微信公众号「任易」2020-09-02 21:01
這次洛陽嵩縣又出了一起惡性的因為男女感情導致的殺人事件,男方26歲好吃懶做欠賭債,好容易哄了個22歲的傻姑娘訂婚,給了2萬的彩禮,後來女方覺得男人實在不靠譜就提出退彩禮退婚,結果男方就在大街上把女方當街打死,現場極其慘烈。目前男方已經被警方控制,等待他的肯定是死刑。但可憐的姑娘,從此香消玉殞,天人永隔。

每次出現因感情問題導致的男方故意傷害乃至殺人案,我都會一次次的説年輕的姑娘們要遠離垃圾人,要及時識別出男方是不是那種漠視生命的危險人格;要分析男方是不是個老實本分的人,他在外面有沒有債務,他有沒有工作掙錢的能力,他對未來有沒有期望……
沒有足夠的閲歷,年輕人還是分辨不出來垃圾人。我現在就強調一條準則:穿鞋的別找光腳的。畢竟光腳不怕穿鞋的,如果因為男女關係撕逼起來之後,撕逼雙方誰穿鞋誰更吃虧。根據這個準則來看,還可以細分出來兩條:
1、光腳一方失去你,會損失多少;這會決定光腳方挽回/糾纏/撕逼的力度。
2、光腳一方傷害/殺害你,還會損失多少;這會決定光腳方會不會採取更激烈的行為。
穿鞋這一條,不僅僅指的是錢,還可以引申到很多角度,包括學業、家庭、工作、名譽。
1、比如女方是本地女孩,重視父母;男方來自外地,父母感情較淡;那男方如果説「分手就殺你全家」,這就是人格變態者提出的有力威脅,女方怎麼反制?只有千日做賊,哪有千日防賊的道理?
2、比如一方特別重視名譽;光腳方沒有工作靠男方養着,穿鞋方如果想分手,光腳方把另一方的名譽徹底毀了又有什麼大不了的?比如李星星起訴人渣律師鮑毓明的事兒。
3、比如女方受過良好教育,有體制內的工作身份,男方可能是個隱婚族,老婆早就被吃得死死的,女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小三;事情敗露了之後,男方一走了之,女方還好意思拉下臉撕逼?只能吃個啞巴虧。
4、比如女方特別有錢,男方一屁股債,也不想上班,就想靠女方養着。女方跟這種軟飯男提分手試試?化糞池警告、登山警告分分鐘送給你。比如泰國那個殺妻案。
5、比如光腳一方在世間無牽無掛,活成了三和大神的頹廢模樣;好容易找了個穿鞋的,你説光腳的怎麼才能同意分手?——肯定是拿到了錢才願意分手。
案例1 分手殺你全家
2018年7月11日,河北淶源鄧莊村,王磊(26歲,身高1米8,身體魁梧)長期強行追求大二女生王曉,被多次拒絕後,深夜帶甩棍、水果刀翻牆進入王曉家中,打傷王曉和母親,刺傷王曉父親,幸好後來被王父和王母用木棍、鐵鍬、菜刀反殺。
王曉是在北京餐廳打工時被傳菜員王磊盯上的,王曉也多次拒絕,但是架不住王磊一路跟蹤到河北老家,而且王磊也放話:「如果不和我談戀愛,就讓她一家不得安寧」。為啥?因為王磊家窮得破破爛爛,家長雖然是個屯長,但又不去管他,警察勸誡王磊也不聽,就是死纏爛打。
王磊既然沒有穩定職業,也沒有家庭牽掛,等於就是標準的「光腳的」。王曉這種有家庭又要上學的孩子,被這種垃圾人盯上了,警方訓誡也不管用,就只能被迫承受他的騷擾,如果沒有其他逼他體面的手段,還能怎麼辦?
唯一的辦法就是躲。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千萬不要讓這種「光腳的」知道自己的家庭住址、學校和單位,遠遠避開死纏爛打的主兒。
案例2 李星星起訴鮑毓明
對於李星星這樣一個小小年紀就被鮑毓明收養調教成玩物的孩子來説,她除了年輕之外,還能損失什麼?她自己的人生已經被鮑毓明毀了,已經不可能更慘了。所以她只要毀掉鮑毓明之後,自己改名換姓,重新開始生活,又能有什麼影響?
在這件事裏,李星星就是個光腳的,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了。鮑毓明想甩掉她,還不想付出代價,想把女生拖到主動放棄的程度,也不知道腦子怎麼想的。如果鮑毓明真的想甩脱,至少應該讓李星星先穿上鞋,比如安排學業,買個車子或房子之類,提高李星星撕逼的成本,讓她在拿錢分手和撕逼沒錢中做出選擇,還真有可能太太平平混過去。
反正現在鮑毓明的名譽肯定是毀了,上市公司高管的職位怕是也沒了,美國執業律師的資格也不知道還在不在,會不會吃牢飯也不知道,反正活該
鮑毓明以為自己是上流人士,可以玩弄光腳女生,但是他怎麼就不明白大家撕逼的成本也大不一樣呢?畢竟只要李星星捨得一身剮,就能把鮑毓明拉下馬。
案例3 公職人員更容易吃虧
為什麼説文教公衞系統的人相對靠譜?因為他們是有一個鐵飯碗加上體制內地位約束的,所以對於這些系統的人來説,他們未來的日子是可以期待的,所以他們正常情況下不願意因為男女問題惹麻煩,而更願意付出代價。
比如河南省副省長的呂德彬為了找人照顧老父親,抱着找保姆的條件,找了個潑辣的農村妻子陳俊紅。一個53年的留美博士找了個沒上大學的農村婦女,那夫妻之間肯定沒法交流,出軌是妥妥的;後來事情敗露,妻子反正也不上班,就每天去政府大院跟副省長撕逼,包括威脅把呂省長的醜事曝光、逼呂省長在辦公室下跪、下班一小時不回家就要下跪等等。
離婚?女方怎麼可能同意離婚,畢竟只要結婚證還在,女方就是省長夫人;離婚證一拿,女方就是無業農村婦女了。然後呂省長心一橫,就買兇殺妻了。
這位副省長作為省部級幹部,還要找一個光腳的、教育水平低的村婦,那還能咋着?從兩個人結婚開始,就埋下了杯具的種子。
反過來如果女方在體制內有個體面身份,如果跟一個無業遊民扯上關係,你説這個無業遊民會不會糾纏到死?如果女方不小心當了小三或者被小三,你説女方會不會天天找負心漢撕逼?所以體制內無論男女,寧可單身,也不能找光腳的、沒有牽掛的人,那就是給自己找麻煩。
案例4 泰國被推墜崖孕婦
2017年,在泰國做生意的王女士,在曼谷的朋友聚會上遇到了俞某東,這次見面是俞某早有預謀的。見面之後俞某就死乞白賴地要加她的微信,然後要約她出去玩;認識不到一週,俞某就寫了小作文表白,「在他30幾年的人生中,從未見過如此讓他心動的人,他有強烈的預感,我會是他的夫人,他一定要娶我,一生一世愛我呵護我。一生待你如初見。」

俞某雖然在國內大量欠債,跑路到泰國,全靠信用卡透支和網貸過活,但表現得很闊綽,全身名牌,搶着買單,熱衷健身,温柔體貼。兩週之後兩人同居了,然後俞某就開始密集的求婚,反覆洗腦;結果兩個人認識不到兩個月就回國領證了。等到結婚第二個月,兩個人就開始為了錢吵架,女方每個月給男方拿兩萬都不夠,俞某還要不斷借錢,反正借了也不還;最後還要女方幫他還債,女方卻只願意幫他還一半,於是俞某就動了殺心。
最後在2019年6月9號,在烏汶的帕登公園,俞某帶王某去懸崖邊看日出,然後等到遊客走散了,俞某就把王某推下了懸崖,「帶你去爬山」,幸好王某被樹擋了一下,沒有摔死,又幸運地被遊客發現,撿了條命。在此之前,俞某給雙方買了31萬的意外死亡險,受益人是配偶。

這個案子裏,男方就是想躺在女人身上吸血的軟飯男,還想讓女方幫他還債;而女方是在泰國做生意的,有人脈有事業有收入;兩個人一個是光腳的,一個是穿鞋的,結局也是固定的。
案例5 杭州殺人毀屍案
杭州殺人毀屍案的許某某,奮鬥多年掙的錢都賠在股市裏了;而他的妻子來女士,作為杭州本地人,名下有房,收入穩定;許某同樣想靠來女士養着,還想謀奪來女士的財產,於是殺人、毀屍、造謠,完全不顧多年的情分。
這情況是同樣的,光腳的跟穿鞋的走到一起時,穿鞋的人便已經暴露在風險中了。最好的情況也是供養一個吸血鬼,壞的情況下,就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穿鞋的人要懂得保護自己
光腳的他/她,如果想傷害你乃至殺害穿鞋的你,要付出多大代價?如果這個人是爛命一條、一屁股債、花言巧語、吸毒賭博、毫無夢想、沒有一技之長、沒有穩定營生、看不到改變的契機,那光腳的人需要付出的代價真的特別低,反正他不可能過得更慘了。而穿鞋的人發現這個情況,就應該有多遠跑多遠。
這一條是基本準則,不分男女;比如翟欣欣和蘇享茂,不就是這個道理?蘇享茂越是有財產有牽掛,就越能被翟欣欣拿捏得死死的,而翟欣欣暴露在蘇享茂面前的的父親、母親乃至舅舅,全都是別人扮演的,蘇享茂根本不具備傷害翟欣欣的能力——穿鞋的怕光腳的。
林有有為什麼死乞白賴想跟許幻山在一起,不摧毀許幻山的家庭不罷休?因為林有有雖然是北京姑娘,但是家境明顯遠遠不如30歲住進千萬豪宅的成功創業者許幻山,相比起來,林有有隻有一雙回力鞋,而許幻山穿的是AJ。但林有有至少在北京還有家有父母,所以林有有死纏爛打到最後一刻還是走了。
這次這個嵩縣的殺人犯,是個只會花言巧語的爛賭鬼,花妹子錢、爛命一條的軟飯男;好容易才哄得妹子訂了婚,想着以後靠女方養活呢,妹子只退回2萬彩禮怎麼可能填平軟飯男的胃口?
王漫妮為什麼這麼輕輕放過林正賢了?因為林正賢財務自由了,也不用上班,王漫妮毀不掉林正賢的名譽和事業;而王漫妮重視她的工作,所以林正賢就能安排趙靜語來王漫妮的單位鬧。另外,王漫妮長得那麼好看,對自己的未來有極高的期望,自然不會撕破臉跟林正賢玩命撕逼。
真的,如果你是個穿着鞋的體面人,談戀愛之前,對方什麼風趣幽默,體貼入微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另一方是不是同樣是穿着鞋的體面人。
光腳的三哥為什麼屢屢在邊界挑釁穿鞋的兔子?同樣因為三哥挑事付出的代價很低;而三哥一旦成功佔到便宜,收益卻會高得驚人。
人性本就是這樣。如果你非要跟不體面的人發生聯繫,甚至談戀愛,那就先仔細想想,你的家庭,你的朋友,有沒有人能幫這個不體面的人體面。
比如民國時期,1934年,宋慶齡的弟弟宋子良四處沾花惹草,睡了一個舞女,但是沒過多久,舞女就大着肚子上門了,非要讓宋子良對孩子負責,連錢都不要,就是逼宋子良娶她,鬧得宋子良不得安寧,於是宋子良就找到杜月笙幫忙。
杜月笙動手之前,問了宋子良八個字:「這是按規矩辦了嗎?」也就是問該做的補償做了沒有,該給的錢給了沒有;如果宋子良按規矩辦了,而舞女還一直糾纏,那就是不守規矩了。於是杜月笙安排人把舞女綁了之後,扔進黃浦江裏種了荷花。
在這段舊事裏,舞女明顯是光腳的,宋子良是穿鞋的,舞女只要能夠順利嫁入豪門,那麼一輩子就能穿金戴銀吃喝不愁;所以舞女就是想靠這個孩子換一個鐵飯碗,但是舞女自己在上海的生活還不錯,還沒到放棄一切跟宋子良同歸於盡的程度,所以舞女糾纏撕逼的力度,自然是朝着讓宋家雞犬不寧去的。
所以,唯一能制止光腳的人採取「傷害性、不理智、不體面」行為的,只能是那種能製得住他/她,給他/她體面的人。對於我們這些安居樂業的平民百姓,最應該做的,同樣是「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千萬不要跟他們發生關係,更不要跟他們糾纏——因為雙方撕逼成本和撕逼收益是不同的。

北大那個PUA包麗最後導致包麗自殺的牟林翰,至少還要付出學業的代價;郎鹹平夥同老婆把贈給小三的房子拿了回來,還讓小三背了一屁股債,至少郎鹹平還付出了名譽的代價。
如果有人可以通過傷害你獲益,還不用付出更多代價,你説這個人會不會傷害你?所以,請牢牢記住,談戀愛的時候,穿鞋的別找光腳的,然後再説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