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林:古埃及王室墓葬與王權的形成、發展_風聞
diewisch-历史唯物观察者-2020-09-03 18:51
內容提要 王權是古埃及早期國家、甚至是埃及學研究中的重要理論問題。以往學界主要依賴圖示和銘文史料考察古埃及王權的形成與演變及王權的特點。本文主要從王室墓葬的形式、結構、規模、陪葬品和壁畫、銘文等考古實物的演變過程透視這一問題。從而,本文既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也在方法論上有所突破,更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通過對前王朝、早王朝和古王國王室墓葬的考察,本文認為古埃及王室墓葬的形成與發展體現了王權的形成以及早期王權向專制王權的演化,更體現了早期王權和專制王權的特點。
關鍵詞 古埃及 王室墓葬 王權
墓葬,在考古學上指墳墓,是人類活動的重要文化遺存。在古代埃及,墓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古埃及人認為,今生是短暫的,來世是“永恆”的,而墓葬是他們實現永生的依託。正因為古埃及人具有這樣的生死觀念,所以他們非常重視墓葬,法老尤甚之,幾乎每位法老在世的時候都要為自己修建、佈置、裝飾墳墓。這樣,從理論上講,法老王權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了其墓葬的形式、規模和陪葬品的多寡,進而王權的發展演化也就會影響到王室墓葬的發展,反之,古埃及王室墓葬的發展變化便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王權的形成與演化。
直到19世紀末期,人們對古埃及王室墓葬的認識還很模糊。進入20世紀,隨着考古發掘的進一步展開和考古成果的不斷公佈,國外學界對古埃及王室墓葬進行了較深入研究。例如愛德華茲對古埃及金字塔的演變過程、金字塔內部結構和整體特徵都進行了詳細介紹與探討[1]。我國學者也對古埃及的早期墓葬進行過研討[2]。目前,人們對古埃及王室墓葬有了一定的瞭解,但國內學者還沒有明確地透過王室墓葬的發展來考察埃及王權的演化過程。
王權是一種以國王為核心的政治制度。從一定程度上來講,王權包括早期王權和專制王權(或稱專制主義)兩個發展階段,有一個從早期王權到專制王權的演化過程。一般來説,早期王權還不成熟,國王的權威受到多種力量或勢力集團的限制。專制王權是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國王的權力已較為完善,具備了專制君主的特質,很少受到或不受其他勢力集團或力量的限制。當然,並不是説早期王權發展的結果必然是專制王權。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王權在發展與演化過程上有所不同,有些國家和地區沒有經過早期王權直接進入專制王權;有些則在早期王權之後直接進入了民主制或共和制國家,沒有經歷專制王權;有些則在早期王權之後逐漸進入了專制王權階段[3]。
關於王權與專制主義的問題,國內外學者都已經有很多研究[4]。單就古代埃及的王權問題而言,西方學者大衞·歐康納和大衞·塞維爾曼於1995年編著出版了《古代埃及王權》一書,對埃及王權的特點和本性、埃及王權的起源、第十八和十九王朝的王權觀念以及王室建築反映的王權內涵等進行了較為深入地分析,但主要關注法老埃及的王權,沒有深入考察早期埃及(前王朝至早王朝時期的埃及)和希臘羅馬人統治時期埃及的王權以及早期王權向專制王權的轉變等問題[5]。我國學者也研究了法老埃及和托勒密埃及的專制主義[6],但還沒有人通過王室墓葬的發展來深入探討古代埃及早期王權到專制王權的演變過程及其特點。
本文主要運用考古學提供的實物史料,結合國內外埃及學研究的相關成果,對前王朝至古王國時期古埃及王室墓葬的形式、結構、規模、陪葬品和壁畫、銘文等的發展過程及其內涵進行分析,希望從中窺見古埃及王權的演化過程以及古埃及早期王權和專制王權的特點。
一、前王朝時期埃及王室墓葬與王權的形成
古埃及王室墓葬的形成時間最早可以追溯到前王朝時期(公元前5000—前2950年)。近些年,學界一般把前王朝分為4個連續的階段:巴達裏文化(Badarian)(約公元前5000—前4000年)、涅迦達(Nagada)文化I(約公元前4000—前3600年)、涅迦達文化II(約公元前3600—前3200年)和涅迦達文化III(約公元前3200—前2950年),並且把公元前3100—前2950年定為“0王朝”[7],以接續馬涅託劃分的31個王朝的序列[8]。前王朝時期又可分為早期和晚期,巴達裏文化和涅迦達文化I屬於前王朝早期,而涅迦達文化II和涅迦達文化III則屬於前王朝後期。關於前王朝各個階段起止時間的劃分,學界觀點並不一致,我們採用常見的一種。
巴達裏文化是古代埃及銅石並用時代的文化,以上埃及的巴達裏為中心,包括巴達裏周圍的哈馬米亞、穆斯塔基達、馬特馬爾等地。考古學者在巴達裏和穆斯塔基達兩地發現了600多座墳墓[9]。從考古結果來看,這些墳墓具有這樣一些特點:首先,從形式上看,巴達裏文化的墳墓是一種墓穴,沒有地上建築,大多數墓穴呈橢圓形或近似圓形,這種墓穴早在舊石器和新石器時代就已經出現了,那時的墓穴還非常原始。其次,就規模而言,巴達裏文化時期墓穴的規模大小不等,但相差不大,一般直徑為1.5米,深1米[10]。這説明當時還沒有明顯的等級差別。女人墓通常比男人墓稍大一些,較大的和最重要的墓是女人的,呈長方形[11]。這説明當時女人的地位比男人的地位高。再者,在埋葬習俗上,墓葬一般為單身埋葬,偶爾也有2人或多人合葬,死者左側卧、身體蜷縮、頭向南、面朝西,通常用蘆葦蓆子包裹。此外,這些墓中都有陪葬品,以石頭和銅以及貝殼製作的念珠、骨質手鐲、象牙梳子、作為護身符的河馬和羚羊等的小雕像為主,還有一兩件陶器,出現了精製黑頂陶,但墳墓之間陪葬品的數量相差不大。這體現了巴達裏文化時期的貧富差距還很小。一些墓中還出現了裸體女人的泥塑像或象牙雕像,這些女人雕像形象各異,數目眾多,顯然是對母系祖先的刻畫,但很可能是奉獻給墓主人所崇拜的大母女神的,也可能是一種巫術用品[12]。這些特點表明巴達裏文化具有明顯的母系氏族社會的特點,生產力水平還較低,沒有出現明顯的貧富、階級、等級分化,也沒有王權的跡象,王室墓葬還沒有出現,但這一時期的墓葬為王室墓葬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涅迦達位於上埃及盧克索以北30公里的尼羅河西岸,是一個小村莊。考古學家F.皮特里(F. Petrie)、J. E. 奎貝爾(J. E. Quibell)和F. W. 格林(F. W. Green)等人先後主持了涅迦達的考古發掘工作。考古學者在涅迦達地區發現了大約2300座墳墓[13],這些墳墓揭示了涅迦達文化的特點。涅迦達文化I和涅迦達文化II的人們使用了同一個墓地,但墳墓的結構和特點各不相同。涅迦達文化I時期的墓葬具有這樣一些特點:墳墓仍然是墓穴,仍然沒有地上建築,墓穴仍然以橢圓形或者近似圓形為主,與巴達裏文化的墳墓沒有什麼區別,但最大的墓的主人或者是女人,或者是男人[14];墓葬習慣也沒有什麼大的變化,但陪葬品中出現了男性雕像[15]。這表明男人的地位有所提高,體現了一種由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過渡的特點。另外,這一時期的墳墓中出現了一些權標頭,這些權標頭可能還是一種新式武器[16],沒有充分證據證明這些權標頭標誌着王權的產生。涅迦達文化I時期,埃及還沒有出現王室墓葬,王權也沒有形成。
巴達裏文化和涅迦達文化I時期,埃及的墓葬體現了社會發展的一些特點,表明前王朝早期的社會生產力水平較低,沒有明顯的等級和階級分化,王權尚未形成。
前王朝後期,埃及社會和墓葬都有所發展。與涅迦達文化I時期的墓葬相比,涅迦達文化II時期的墓葬有了較大發展,形成了自己的特點。首先,涅迦達文化II時期的墳墓除了較小的、可能是平民使用的圓形墓或橢圓形墓,還出現了較大的、精心建構的長方形墓,這説明當時已經出現了明顯的等級或階級分化,長方形墓的主人的地位可能比圓形或橢圓形墓的主人的地位高。其次,有些墳墓的墓穴用泥磚作牆,把墓穴分為兩個或多個墓室,有的墓室專用於放置棺木,有的墓室專用於存放陪葬品,陪葬品的數量不多,以陶器等日常用品為主,這一時期出現了彩繪陶器。這些表明社會生產力有所發展,生產技術也得到了提高。再者,死者被放在木製或陶製棺材裏,墓穴用蘆葦蓆子或木板蓋頂,有時還塗上灰泥,但地上建築不明顯;這時還出現了製作木乃伊的跡象,但不常見。這體現了生產技術的發展和社會生產力的提高以及埋葬風俗的複雜化。最後,這一時期出現了以人為犧牲的陪葬現象,考古學家在涅迦達T5號墓的墓壁邊緣發現了很多長骨頭和5個頭蓋骨,這充分表明了人殉現象的存在,但這種現象在當時並不普遍[17]。人殉現象的出現表明了階級或等級的形成。
此外,涅迦達文化II時期較大的墳墓集中在兩個地方,一個是涅迦達T墓地,一個是希拉康坡里斯,而引人注目的是希拉康坡里斯100號墓,這是一座長方形墓穴,用泥磚砌成,墓穴長4米、寬2米、深1.5米,在墳墓的東北牆壁的中心處有一個與牆壁呈90度角的突出的低矮的半道牆,把墓室一分為二,部分牆壁上以繪畫裝飾,因此也被稱為“畫墓”[18]。這種大規模的墳墓在當時是極少見的,其規模和結構與平民的圓形小墓穴形成了鮮明對照,是當時最大的墓之一,畫墓周圍還有一些大墓[19],但都稍遜色一些,顯然畫墓的主人並非一般貴族,更非平民,具有較高的地位,在等級或階級上處於社會的上層。這座墳墓被盜劫了,考古學家從裏面找到了三十多件陪葬品,以陶器為主,沒有發現墓主人的木乃伊。但其他保存完好的墳墓最多也不過二十幾件陪葬品,有的墳墓只有幾件陪葬品[20],這説明畫墓的主人擁有較多的財富。此墓的重要性在於墓壁上的繪畫,繪畫很可能是記載了埃及人對外來入侵者的一次勝利的反擊,繪畫還描繪了高大形象的人物在舉行祭祀活動[21]。值得注意的是,從畫面上,我們可以發現,一個高大形象的人物左手抓着跪在他面前的俘虜的頭,右手高高舉起權標,準備捶打俘虜[22],這種用高大形象和捶打俘虜的方式來表現國王的藝術手法一直是古埃及藝術的重要元素之一。因而凱澤(H.Case)和凱姆普(B. J. Kemp)等人都認為這座墳墓是王墓[23]。我們也贊同這樣的觀點。
由此可見,涅迦達文化II時期,墓葬規模的大小不一、結構的不同和陪葬品的多寡等都比涅迦達文化I時期表現得明顯,這表明了貧富分化的加劇,而王墓的出現則明確反映了王權的產生,王墓也體現了剛剛形成的王權的特點:國王掌握了領導戰爭的軍事權和舉行祭祀活動的宗教權力,國王可能既是軍事首領又是宗教最高祭司,擁有了較多的財富,在社會上具有較高的地位,處於社會的上層,還有調動臣民為自己服務的權力;但國王的權威還很有限,國王與大臣和普通臣民的等級和財富差別還不是很大,國王還沒有被神化。
涅迦達文化III是20世紀90年代德國考古學家在研究最新考古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來的,這一時期的文化與涅迦達文化I和涅迦達文化II在社會性質上存在重大區別。涅迦達文化III時期,在屬於涅迦達文化圈的阿拜多斯地區出現了兩個大面積的王室墓地。一個是阿拜多斯東北部的烏姆卡伯(Umm el-Qaab)村的U墓地,面積大約是100米×200米,到1993年為止,考古學家在這裏發現了大約120座墳墓,其中很多墳墓是多墓室墓和較大的單墓室墓,有學者認為這些墓的主人早於零王朝的國王[24]。在U墓地中,最重要的大墓是U—j墓,這座墓是1988年德國駐開羅考古研究所發現的。U—j墓共有12間墓室,長9.1米,寬7.3米。根據放射性碳十四測定,墳墓最初是由9間小墓室和東邊的1間大墓室構成的,後來又增建了2個狹長的墓室,墓室之間以小門連通,這座墓的絕對年代為公元前3150年。雖然墓葬形式沒什麼大的變化,但墳墓的結構和規模顯然比涅迦達文化II時期的王墓大了很多。
U—j墓可能被盜劫過,但在7個墓室中堆滿了用於裝啤酒、食用油、麪包、肉等的罈子達207件,還有存放衣服的杉木箱子、石制器皿以及象牙、骨製品,其中的兩個墓室儲藏了700多件器皿,這些器皿呈疊放狀態[25]。根據這座墓的結構、規模、陪葬品的數量,我們可以推測這是一位國王的墳墓,而且這位國王的權力比之前的國王的權力有所增加。
U—j墓的主人是哪一位國王呢?考古發掘為我們提供了直接證據。1999年的考古報告指出,U—j墓中出土了用骨頭和象牙製作的標籤175件,每件長約2釐米,寬1.5釐米,上面刻有1至4個象形文字,此外還出土了刻有象形文字的陶器和泥製圖章,經過碳十四測定,這些標籤、陶器和圖章的年代最遠可追溯到公元前3200年,大部分是在墓主人生前製造的,在這些象形文字中出現頻率最高的是蠍子符號,有時蠍子符號還與一種植物在一起,可讀為“蠍子的(農業)地產”[26],學者們根據這些證據認為這座墓是第一個蠍子王(即蠍子I)的墳墓。
涅迦達文化III時期,另一個大面積的王室墓地是烏姆卡伯村的B墓地。英國著名考古學家F.皮特里和凱澤等人都認為B墓地中有一些是零王朝國王的墳墓。例如,皮特里認為B7和B9為卡(Ka)王墓,這是一個雙墓室獨立分開的墓,這個論斷被後來的考古證據證明是正確的;凱澤認為墓室B17、B18和附屬的一排墓室B16屬於阿哈(Aha)墓,這座墓的各個墓室也都是分開的,但屬於一座墓。但是,從B17和B18墓室周圍出土的一些圖章印記和帶有各種銘文的工藝品來判斷,我們認為這座墓是那爾邁的,這表明傳説中的那爾邁國王確有其人。另外,考古學家在B16墓的附近發現了很多積壓在一起的骨骼,經測定這些骨骼都是年輕男子的,他們的年齡大約20歲左右,從骨骼的堆放狀態來看,這些年輕男子一定是在國王埋葬時作為犧牲被殺死以後埋在裏面的[27]。殉葬現象表明國王享有很高的社會地位。
考古學家還在U墓地和B墓地的這些墓中發現了蠍子王權標頭、公牛調色板、利比亞調色板、那爾邁調色板等陪葬品,這些物件上面都刻畫着圖案,圖案主要反映的是國王主持農業儀式和進行征服戰爭的場面。這説明前王朝末期的國王們掌握了農業生產的權力,並在進行持續不斷的戰爭。國王主持農業儀式的場面反映了國王還肩負着祭司的某些宗教職能。通過對那爾邁調色板的分析,我們得知那爾邁戴上了上下埃及的王冠,可能開創了埃及的統一局面[28]。這説明零王朝時期的歷代國王都進行了征服戰爭,但直到那爾邁時期才把各個政權統一起來,至少是在形式上統一起來了,或者是採取了聯盟的形式。
同時,根據涅迦達文化III時期墳墓的規模、結構、陪葬品的多寡,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基本上確定了涅迦達文化III時期的國王世系,按由近及遠的時間順序排列如下:
Horus Narmer 荷魯斯 那爾邁
Horus Scorpion(II) 荷魯斯 蠍子(II)
Horus Crocodile 荷魯斯 鱷魚
Horus Ka 荷魯斯 卡
Iri-Hor(Iry-Hor, Ro) 伊賴-霍爾(伊利-霍爾、羅)
Ht-Hr(Hathor) 哈特-赫爾(哈特霍爾)
Double Falcon 雙隼鷹
Scorpion I 蠍子I
Pe-Hor 帕-霍爾
兩個未確定身份的統治者[29]
涅迦達文化III時期王室墓葬的特點表明,埃及已經進入了早期國家階段,早期王權已經有所發展,國王掌握了軍事、宗教和管理農業生產等權力,具有非常高的社會地位,已經形成了較為穩定的王朝世系。但是,國王仍未被神化,因為他們在某些場合仍然以祭司的身份出現,沒有成為崇拜對象;國王的權力可能還受到其他政權或貴族的限制,因為國王顯然還沒有能力動用大批民眾為其修建更大規模的墳墓,只是對傳統墳墓形式略作改動,沒有超越最初的墓穴形式太遠,仍主要着眼於地下建築,至少沒有過多地重視地上建築。通過建造墳墓的地上建築來表現國王的權威直到早王朝時期才成為現實。
二、早王朝時期埃及王室墓葬的發展與早期王權
早王朝時期(公元前2950—前2686年),埃及王室墓葬有了重大發展。國王的墳墓形式有了質的發展,不僅有地下建築,還有地上建築,地上建築呈長方形,類似於現代阿拉伯人院子當中用於乘涼時使用的長凳,阿拉伯人稱這種長凳為“馬斯塔巴”,因而考古學家根據早王朝國王墳墓的地上建築的形狀而稱其為“馬斯塔巴墓”。馬斯塔巴墓可能早在前王朝時期就出現了,只是很少見而已。
早王朝時期國王的馬斯塔巴墓具有這樣一些特點。首先,墳墓的規模較大,一般用泥磚建成地上建築和地下建築,也有的地下建築是在岩石中向下開鑿而成的,但地下建築基本上都分為兩個以上的墓室,各墓室之間用磚牆隔開,相互之間沒有通道,除了安放棺槨的埋葬間,其他的墓室都用於存放陪葬品;棺槨一般用木材製成;從這一時期開始,死者一般被製成木乃伊之後再安葬;地下建築上面用木料蓋頂,上面覆蓋以地上建築,通常模仿宮殿外形建成較規則的長方體。地上建築也分為若干個小間,裏面裝上較小的貴重葬禮物品[30]。在地下建築與地上建築之間設有階梯,通過階梯口不經過地上建築而直接進入地下墓室[31],這樣建築師可以在埋葬前完成整個墳墓的建築,無須在埋葬後再進行地上建築,這是墳墓建築史上的一大進步。地上建築的出現本身就表明早王朝時期的王室墓葬比前王朝時期有了較大發展。與建築墓穴相比,建築馬斯塔巴墓需要的人力物力顯然要更多一些,這也體現了國王可以調動更多的人力和財力為自己服務,説明他具有了更大的權威,掌握了更大的行政和財政權力。另外,國王的馬斯塔巴墓的地上建築呈規則的長方形,而同一時期貴族和平民也都採用馬斯塔巴墓,但他們的馬斯塔巴墓的形狀都不是很規則,規模也較小[32],這説明國王在社會等級中的地位更突出一些,也説明國王與臣民之間在墓葬形式上還沒有發生質的區分,可能國王還沒有被神化,在墳墓中也沒有發現國王神化的證據。
其次,棺槨一般用木材製成,死者一般被製成木乃伊之後再安葬;陪葬品的種類很多,包括盛放食品的陶器、雪花石膏盤子,放衣服的箱子、匣子,各種珠寶飾品,各種傢俱、燧石、工具、武器、化妝品;從墳墓壁畫上,我們還看到了國王率領軍隊進行戰爭的場面和主持宗教儀式的場景,等等。[33]陪葬品的種類和數量也都是前王朝時期的墓葬無法相比的,這體現了國王的財政權力有所增加,國王掌握了軍事和宗教權力。
再者,在建築馬斯塔巴墓的同時,還在墳墓的北側建造一個用於埋葬死者時舉行祭祀活動的葬祭廟,墳墓和葬祭廟由一面圍牆圍繞起來,圍牆面對東方的部位有一個出口,這是古王國金字塔複合體(complexion)的原始形態[34]。這樣龐大的建築必然需要較為強大的王權作保障。
最後,早王朝時期國王的馬斯塔巴墓有數十個,最具代表性的和最大的馬斯塔巴墓是薩卡拉的3035號墓,這是第一王朝國王登的墳墓,墳墓長57.3米,寬26米,地下建築是在岩石中開鑿的,有3間墓室,地上建築則有45間[35]。王墓周圍埋葬了136名奴隸,包括男女兩性,有一個階梯直通到地下墓室,墓室地面是用花崗岩鋪就的[36]。這座墳墓充分體現了早王朝國王馬斯塔巴墓的特點,也表明了奴隸的出現和等級分化的加劇,但奴隸是否普遍存在還無從證明。
此外,早王朝時期,埃及王室有兩大墓地,一個是上埃及的阿拜多斯,一個是下埃及的薩卡拉,但這兩個墓地與涅迦達文化III時期的烏姆卡伯村U墓地和B墓地那種獨立發展的狀況不同,這兩個墓地基本上都屬於同一時期的相同的國王。考古學家在阿拜多斯的墓碑和墓中的殘留物上發現了10個王名和1個王妃名,其中8個王名屬於第一王朝,另2個王名屬於第二王朝;而在薩卡拉,大約有15座早王朝時代的大馬斯塔巴墓,其中有6座墳墓的王名與阿拜多斯的王名相同。這説明同一個國王有兩座墳墓,也就是説一個國王埋在兩地,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有學者根據兩地墳墓的規模大小斷定薩卡拉是國王的真正墓地,而阿拜多斯是國王的王碑所在地,是象徵性的墳墓[37]。但也有學者認為這體現了“王權的二元性”[38]。所謂“王權的二元性”就是指埃及的國王既是上埃及的國王,也是下埃及的國王。言外之意,早王朝時期的國王是上下埃及的國王,是整個埃及的國王,也就是説,他們統一了埃及。我們認為,這兩種觀點並不矛盾,早王朝時期的國王把真正的王墓建在下埃及,而在上埃及留一個象徵性的墳墓,這説明早王朝的國王從上埃及來到下埃及,統一了埃及,成為一個具有“二元性”的國王,國王對上下埃及都有統治權,王權比前王朝時期有了較大的發展。但是,並非所有的國王都能夠在上下埃及各建立一座墳墓,這説明早王朝的統一王國是不穩固的。
早王朝時期,王室墓葬有所發展,墳墓形式追求地上建築、規模趨向宏大、結構趨向複雜、陪葬品的數目有所增加,多數國王都為自己在上下埃及各建造一座墳墓,這些都體現了早王朝時期王權比前王朝時期有所發展,國王統一了埃及,掌握了全國的統治權,掌握了軍事、行政、建築、財政、宗教等權力,但國王本身還沒有被神化,還沒有享有使自己完全不同於臣民的屬性。從貴族和普通臣民都可以建造馬斯塔巴墓以及國王要進行持續不斷的對內戰爭來看,早王朝時期的國王的權威還受到地方貴族等勢力的限制,還沒有實現從國王到專制君主的轉變。埃及早王朝時期仍處於早期王權階段。
通過前面的論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認識,古埃及王室墓葬形成於前王朝的涅迦達文化II時期,到涅迦達文化III時期形成了兩大王室墓地,但前王朝時期的王室墓葬始終是比較簡單的墓穴形式,陪葬品也比較少,説明王權剛剛形成,處於早期王權階段。早王朝時期,王室墓葬有所發展,馬斯塔巴墓的形式、規模、結構、陪葬品和上下埃及兩大墓地等內容,都體現了早王朝時期王權比前王朝時期有所發展,但仍處於早期王權階段。從中我們可以發現,早期埃及的王權是早期王權,而且具有這樣一些特點:國家的核心是國王;國王掌握了宗教權力,國王本人就是宗教最高祭司;國王掌握了領導軍隊進行戰爭的權力,國王本人就是最高軍事首領;因為擁有軍事權力和宗教權力,國王在社會上享有較高的地位;國王擁有較多的財富,因而在社會等級或階級中處於上層;國王還可能掌握了部分行政權力;國王還掌握了建築權力;國王還可以調動臣民為自己建造墳墓。但是,國王的權威仍有限,國王的人格尚未神化,他本人還是為宗教服務的人,還沒有成為宗教服務的對象;國家可能還不是很穩固,國王的決策可能還受到地方貴族和祭司集團的限制;他與臣民之間的關係還不是真正的主僕關係,他還不能任意驅使臣民;他還沒有真正地掌握税收,可能税收制度尚未形成;還沒有出現官僚體系,國王對國家的統治和管理只能依靠地方貴族來實現。
三、古王國時期埃及王室墓葬的發展與專制王權
古王國(公元前2686—前2181年)時期的國王在馬斯塔巴墓的基礎上逐漸採取了新的墓葬形式——金字塔。“金字塔”是中國人對古代埃及一種巨大的角錐體建築物的稱呼,因這個建築物的四個面當中的每一面都像一個“金”字,故得名。金字塔的英文為Pyramid,德文為Pyramide,都源於希臘文Pyramis (Pyramides),意為“小麥餅”,希臘人經常使用一種三角形的小麥餅,因而當他們見到金字塔時便稱其為Pyramis。埃及人自己則稱金字塔為“mr”,其意義還不清楚,但象形文字的限定符是一個有台基的三角形,意為“上升的地方”,所以“mr”一詞可能是指國王死後藉以升上天空的地方[39]。
金字塔是古埃及墳墓建築當中地上建築發展最為成熟的產物。金字塔本身也經歷了一個從階梯金字塔到標準金字塔的發展過程。古埃及最早的一座金字塔是階梯金字塔,這是為第三王朝的傑出國王左塞建築的,建築師是伊姆霍特普,這位建築師後來被埃及人奉為建築之神。左塞王的金字塔最初本來是按馬斯塔巴墓的形式設計的,地上部分是一個每邊長63.5米、高7.9米的方形平頂墓,後來建築師伊姆霍特普為了體現國王的君主權威,將地上建築的四周向外擴展,並在上面增加了3層馬斯塔巴,高度達到了40多米,後來又將地上建築的地基向西、北兩個方向擴大面積,又在上面增加了2層,這就形成了一個逐級向上縮小的6層重疊的馬斯塔巴墓,高達60米,底邊長121米,寬109米,地下墓室深達28米,葬有國王的木乃伊,另一個墓室是為王后準備的。因這個墳墓的地上建築的形狀酷似“金”字,因而我們也稱其為金字塔,但這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金字塔,它只是奠定了後來金字塔建築的基礎。這座金字塔的重要意義還在於它周圍的複合建築,這是一個巨大的建築羣,金字塔的圍牆南北長544米,東西寬277米,高10米,圍牆上有13個假門和一個作為出入用的真門,內有一個用象徵着埃及40個州的40根圓柱組成的圓柱大廳;金字塔的東側和東北側有兩個難以辯明的建築物——“南宮”和“北宮”,似乎標誌着上下埃及的兩個中心,標誌着國家的統一;金字塔的北側還有一個龐大的葬祭廟,中心庭院有15000平方米[40]。這種複雜龐大的建築羣是古埃及金字塔建築不同於其他地區金字塔建築的一個明顯特點,之後的埃及金字塔建築幾乎都配備着這樣的複合建築。[41]左塞王的階梯金字塔和其複合體建築都表明埃及在古王國初期實現了全國的統一,地域王國建立起來了,國王的權力比早王朝時期大為增加。
左塞王建造了階梯金字塔以後,後來的國王大都仿效建造。第三王朝的末代國王胡尼在美杜姆建造了一個8層的階梯金字塔,並用石灰石把各層之間填平,形成一個覆蓋層,成就了一個“真正”金字塔,高約92米,傾斜角度為51度51分,因為建築金字塔時也是以層疊馬斯塔巴的方式進行的,各面的面積也不相同,所以還算不上真正的金字塔,只能説這是一次嘗試,但畢竟朝着真正金字塔邁進了一步。隨後,第四王朝的國王斯尼弗魯又在達赫淑爾建立了兩座金字塔,一座因建築角度計算錯誤而變成了“彎曲金字塔”,一座因表面覆蓋了紅色石灰石而成為“紅色金字塔”,後面這座金字塔才是成功的金字塔建築。把金字塔建築推向高潮的是第四王朝的三位國王胡弗、哈夫拉和孟考拉。他們的金字塔位於吉薩,被稱為“三大金字塔”。胡弗的金字塔最大,原高146.5米,現在頂部建築已脱落,還有137.2米高,基底原長230.38米,現為227.5米,傾斜角為51度51分,總共用了230萬塊平均重2.5噸的石材建成[42]。胡弗金字塔的地上和地下都有墓室,但考古學家沒有從中發現胡弗國王的木乃伊,這座金字塔被盜了,只是從內部刻畫的象形文字上找到了墓主人胡弗的名字。胡弗金字塔的複合建築只留下了東側的三個小金字塔和後來考古發現的一艘巨大的“太陽舟”。哈夫拉的金字塔稍遜於胡弗金字塔,原高143.5米,塔基每面長215.25米,傾斜角度為53度10分,但它與周圍的葬祭廟、甬道、河谷廟一起構成了完整的金字塔複合體,是古王國金字塔羣體建築的典範。一般來説,國王死後,屍體被沿着尼羅河運到河谷廟,在這裏製成木乃伊,裝在棺材裏面,通過甬道,運到葬祭廟,在這裏舉行喪葬儀式之後,葬入金字塔。哈夫拉金字塔東側還有一個巨大的斯芬克斯雕像,據説是用建造胡弗金字塔剩下來的一塊石頭雕刻而成的,雕像身高約20米,長為55米,如果把兩隻前爪計算在內,長達73.5米,面部長5米,耳朵長2米多。相比之下,孟考拉的金字塔就更顯遜色,原高只有66.5米,其周圍也有三座小金字塔[43]。第五、第六王朝的金字塔開始衰落,一般都在70米以下,還有些用碎石建造而成,因而大多都因風化等原因而變成了一堆堆的沙石堆了[44]。
古王國時期的埃及金字塔大都被盜了,但墓室裏面仍殘留着國王的棺材,棺材一般用石灰石、花崗岩、方解石、硅巖等製作,也有用木頭製作的[45],石棺上面雕刻着精美的彩色圖案和文字,圖案和文字是來世審判的場面和確保國王順利通過奧西里斯審判的咒語[46];木乃伊製作成為一種經常的事情,木乃伊上包裹着亞麻布,亞麻布上面描繪着彩色的圖案,意義與棺材上的繪畫相同[47];墓室中的陪葬品很多,除了日常生活用品,還有國王雕像、墳墓假門和用於盛放死者內臟的陶罐等,這些都是早王朝時期的墓葬所沒有的,當然古王國墳墓當中陪葬品的數量也比早王朝時期增多了。古王國的金字塔內部的墓室牆壁上雕刻着精美的文字,這是向諸神祈禱,保佑國王在來世生活幸福的祈禱文和宗教文獻,因為雕刻在金字塔中而被稱為“金字塔文”[48],“金字塔文”非常有價值,為我們瞭解古王國時期埃及的宗教觀念和墓主人的生活等提供了寶貴史料。豐富的陪葬品和埋葬物品的複雜化表明古王國社會的生產力水平有了較大提高,社會經濟有了較大發展,國王掌握了較大的經濟權力。
金字塔建築把古埃及王室墓葬的地上建築推到了頂點,其高度和規模是早王朝的馬斯塔巴王墓的幾倍甚至幾十倍。建造這樣龐大的墳墓需要的人力和物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希羅多德就曾記載了胡弗修建大金字塔利用了30萬勞力連續工作了20年[49],但顯然誇大了,現代考古證明胡弗金字塔的建築可能是3萬人在10年內建成的,其中既有長期工作的熟練工人,也有季節性的農民[50]。不管怎樣,法老能夠調動如此多的人力為自己修建墓葬,説明古王國的法老具有很高的行政權力,因為這麼多的建築工人和農民需要一大批官僚進行調度、領導和管理。法老動輒調動幾萬人為自己修建墳墓,説明法老把全國的臣民都視為自己的僕人了,而金字塔的建築工人和農民似乎也承認了這樣的事實,法老與臣民之間是嚴格的主僕關係。
金字塔建築並不是孤立的,與它同步建築的還有河谷廟、甬道和葬祭廟等附屬建築,其工作量也是非常龐大的。建造金字塔所需的財政支持顯然是相當大的,這恐怕要依靠強大的經濟權力作保障,法老可能已經把全國的經濟收入都視為自己的私有物了。
建築如此龐大規模的金字塔,建築工人和建築材料以及建築進度等都有專門的官員來管理[51],軍隊也必然參與進來了,並起到了維護秩序的作用。約束建築工人和農民行為的除了軍隊和個人的信仰而外,法老發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敕令和國王與官僚參與的司法審判也必不可少,我們在金字塔銘文和壁畫中讀到了這樣的內容和場面[52]。法老必然已經把強大的行政、經濟、軍事、法律、司法、建築等權力集於一身。
在胡弗金字塔周圍發現了建築工人的墳墓和住地,還有一些碑文,碑文表明建築工人對自己能夠為法老建築墳墓而感到無比榮耀[53]。這説明法老建築金字塔得到了臣民的支持,也表明法老在普通民眾中享有很高的威望,這也説明了臣民或普通民眾承認了法老享有至高無上的地位,認可了自己作為法老之僕人的身份和地位。
從一些墳墓的壁畫上,我們發現了法老與神站在一起,受到神的保護,佩戴着上下埃及的王冠;從金字塔內壁的銘文中,我們發現法老被稱為“荷魯斯”、“上下埃及之王”、“拉之子”[54],荷魯斯和拉分別是埃及的隼鷹神和太陽神,荷魯斯神是王權的保護神,可見法老已經神化,國王藉助雕像、壁畫等藝術形式宣傳君權神授。國王還任命宗教祭司[55]。而“上下埃及之王”的稱呼説明法老已經真正統一了埃及。而且,銘文還記錄了法老是從其父親那裏繼承了王位等內容[56]。這些方面可能是法老權威和威望的來源。
只有法老才可以建造金字塔,而大臣們只能建造馬斯塔巴墓。在金字塔的周圍是王室其他成員(如王子、公主)和大臣的馬斯塔巴墓,而且馬斯塔巴墓的規模是按着距離金字塔由近及遠逐漸縮小的,距離金字塔最近的是王子的墓,從碑文判斷王子還是掌握實權的大臣[57]。這充分體現了嚴格的等級關係,體現了王室家族參加對國家事務的管理,也説明古王國時期的埃及形成了一大批官僚,這些官僚是國王統治國家的代表。
通過對古王國金字塔建築形式、規模、陪葬品、金字塔銘文、壁畫和附屬建築等的分析,我們發現,古王國時期的埃及法老已經被神化,法老宣傳“君權神授”,掌握了各種權力和雄厚的經濟實力,王位世襲,王室家族還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法老把全國的經濟收入視為自己的私有物,法老與臣民之間是一種嚴格的主僕關係,法老依靠大批官僚管理國家,等等。這些可以看成是古王國時期埃及專制王權的特點。這裏的判斷得到了象形文字銘文和“文獻史料”的證實[58]。可見,古王國的法老已經變成了專制君主,埃及的王權已經演變為專制王權。
通過前面的論述,我們發現,古埃及王室墓葬形成於前王朝的涅迦達文化II時期,到涅迦達文化III時期形成了兩大王室墓地,但前王朝時期的王室墓葬始終是比較簡單的墓穴形式,陪葬品也比較少,這説明王權剛剛形成。早王朝時期,王室墓葬有所發展,墳墓形式追求地上建築、規模趨向宏大、結構趨向複雜、陪葬品的數目有所增加,幾乎每位國王都為自己在上下埃及各建造一座墳墓,這些都體現了早王朝時期王權比前王朝時期有所發展,國王至少在形式上統一了埃及,掌握了全國的統治權,但國王的權威仍然受制於地方貴族和宗教祭司集團,埃及的王權仍處於早期王權階段。古王國建立以後,國力逐漸強盛,國王們開始追求龐大的地上建築,以顯示自己的權威,從而巍峨壯觀的金字塔逐漸形成,金字塔本身的形式、規模、陪葬品和繪畫等內容都表明國王真正統一了埃及,國王的人格神化,享有了至高無上的權威,掌握了行政、立法、軍事、外交、財政、宗教等各種權威,還有一批官僚為其管理國家服務,依靠税收掌握了大量財富,具有了專制君主的特點,埃及的王權轉變為專制王權。可以説,埃及王室墓葬的演變在一定程度上很直觀地反映了埃及王權的形成及其由早期王權向專制王權的演變過程,更體現了早期王權和專制王權的特點。
註釋:
[1]愛德華茲:《埃及金字塔》(I. E. S. Edwards, The Pyramids of Egypt),倫敦企鵝叢書公司1947年版。
[2]劉文鵬:《埃及學文集》,內蒙古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41—174頁;令狐若明:《埃及前王朝時代的埋葬習俗》,《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7年第4期。
[3] 我國有些學者習慣於將早期王權簡稱為王權,也有人不願區分早期王權與專制王權,而統稱為王權或專制主義,本文試圖對早期王權和專制王權進行區分。從概念的內涵與外延來看,專制王權似乎可以與專制主義劃等號。關於早期王權與專制王權(專制主義)的概念和特點,請參見郭子林:《王權與專制主義——以古埃及公共權力的演變為例》,《史學理論研究》2008年第4期。
[4]我國學者對王權與專制主義問題的研究可參見施治生、劉欣如主編:《古代王權與專制主義》,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有關西方學界對王權和專制主義等問題的論述的史學史方面的內容,可參見廖學盛的《古希臘羅馬著作家的王權觀述評(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2世紀)》和趙文洪的《馬基雅維裏與專制王權》(施治生、劉欣如主編:《古代王權與專制主義》,第391—410、411—430頁)以及施治生、郭方合著的《“東方專制主義”概念的歷史考察》(李祖德、陳啓能主編:《評魏特夫的〈東方專制主義〉》,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98—330頁)等文章。
[5] 大衞·歐康納、大衞·塞維爾曼:《古代埃及王權》(David O’Connor and David Silverman, Ancient Egyptian Kingship),萊頓和紐約,1995年版。
[6] 劉文鵬:《法老埃及的專制主義》,施治生、劉欣如主編:《古代王權與專制主義》,第189—281頁;郭子林:《論托勒密埃及的專制主義》,《世界歷史》2008年第3期,第83—95頁。
[7]T. 威爾金森:《埃及人的世界》(Toby Wilkinson, The Egyptian World),倫敦2007年版,第xvii頁。埃裏克·赫爾農等編著:《古埃及年代學》(Erik Hornung, et al., ed., Ancient Egyptian Chronology),布里爾出版社2006年版,第88—101頁,詳細討論了“0王朝”的相關問題。
[8]馬涅託:《埃及史》(Manetho, History of Egypt),哈佛大學出版社1948年版,第185頁。
[9]霍夫曼:《法老之前的埃及》(M. A. Hoffman, Egypt before the Pharaohs: The Prehistoric Foundations of Egyptian Civilization),倫敦1980年版,第306頁。
[10]愛德華茲等編:《劍橋古代史》(I. E. S. Edwards, et al. ed., 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第1卷第1分冊,劍橋大學出版社1970年版,第469頁。
[11]菲格、奧利弗:《劍橋非洲史》(J. D. Fage and Roland Oliv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frica)第1卷,劍橋大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504頁。
[12]阿爾德雷德:《直到古王國末期的埃及》(C. Aldred, Egypt to the End of the Old Kingdom),倫敦1965年,第29頁。
[13]霍夫曼:《法老之前的埃及》,第109頁。
[14]愛德華茲等編:《劍橋古代史》第1卷第1分冊,第476頁。
[15]愛德華茲等編:《劍橋古代史》第1卷第1分冊,第494頁。
[16]鮑姆伽特:《史前埃及文化》(E. J. Baumgartel, The Cultures of Prehistoric Egypt)第2卷,牛津1960年版,第107頁。
[17]肖:《牛津古代埃及史》(I. Shaw, Oxford History of Ancient Egypt),牛津2000年版,第53—54頁。
[18]魁貝爾、格林:《希拉康坡里斯》(J. E. Quibell and F. W. Green, Hierakonpolis)第2卷,倫敦1902年版,第20—22頁。
[19]魁貝爾、格林:《希拉康坡里斯》第2卷,第20—22頁。
[20]霍夫曼:《法老之前的埃及》,第109頁。
[21]關於“畫墓”的結構和內容,參見劉文鵬:《希拉康坡裏畫墓及其壁畫》,《內蒙古民族師範學院學報》1992年第1期。
[22]魁貝爾、格林:《希拉康坡里斯》第1卷,倫敦1900年版,圖XV. 1. 2. 4。
[23]凱澤、裴埃尼:《100號墓》(H. Case and J. C. Payne, “Tomb 100: The Decorated Tomb at Hierakonpolis”),《埃及考古學雜誌》(Journal of Egyptian Archaeology),第48卷1962年版,第11、18頁;凱姆普:《希拉康坡里斯畫墓的繪畫》(B. J. Kemp, “Photographs of the Decoreted Tomb at Hierakonpolis”),《埃及考古學雜誌》,第59卷1973年版,第42頁。
[24]貝爾德:《古埃及考古學百科全書》(K. A. Bard, Encyclopedia of the Archaeology of Ancient Egypt),倫敦1999年版,第25頁。
[25]麥戈文:《永恆的葡萄酒》(P. E. MaGowern, “Wine for Eternity”),《考古學》(Archaeology),第51卷第4冊,1998年版,第28—29頁。
[26]米切爾:《最早的埃及象形文字》(L. Mitchell, “Earliest Egyptian Glyphs”),《考古學》第52卷第2冊,1999年版,第28—29頁。
[27]貝爾德:《古埃及考古學百科全書》,第111頁。
[28]阿爾德雷德:《埃及人》(C. Aldred, The Egyptians),倫敦1984年版,第78—87頁。
[29]安德克維:《早期青銅時代迦南人和上埃及人的關係》(B. Andelkovié, The Relations Between Early Bronze Age Canaanites and Upper Egyptians),貝爾格萊德1995年版,第20頁。
[30]魯弗爾:《埃及人》(J. Ruffle, The Egyptians),紐約1979年版,第29頁。
[31]艾默裏:《第一批法老的墳墓》(W. B. Emery, “The Tombs of the First Pharaohs”),拉姆伯格·卡爾洛夫斯基編:《獵人、農民和文明:古代世界考古學》(C. C. Lamberg-Karlovsky, ed., Hunters, Farmers and Civilization: Old World Archaeology),弗里曼出版公司1979年版,第220頁。
[32]魯弗爾:《埃及人》,第27頁。
[33]凱米爾:《薩卡拉和孟菲斯》(Jill Kamil, Sakkara: A Guide to the Necropolis and the site of Memphis),朗曼出版公司1978年版,第69頁。
[34]艾默裏:《第一批法老的墳墓》,第220—222頁。
[35]艾默裏:《古風時期的埃及》(W. B. Emery, Archaic Egypt),倫敦1969年版,第71頁。
[36]艾默裏:《古風時期的埃及》,第80頁。
[37]愛德華茲等編:《劍橋古代史》第1卷第2分冊,劍橋大學出版社1971年版,第81頁。
[38]魯弗爾:《埃及人》,第25頁。
[39] 唐納德·瑞德福編:《牛津古代埃及百科全書》(Donald B. Redford, ed., The Oxford Encyclopedia of Ancient Egypt),牛津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卷第87—88頁;肖、尼喬爾森:《大英博物館古埃及詞典》(I. Shaw and P. Nicholson, British Museum Dictionary of Ancient Egypt),大英博物館出版社1995年版,第233頁。
[40]劉文鵬:《埃及考古學》,三聯書店2008年版,第85—88頁;愛德華茲:《埃及金字塔》,第53—89頁。
[41]克里斯廷·霍布森:《探索法老的世界》(Christine Hobson, Exploring the world of the Pharaohs),泰晤士和休斯頓1990年版,第62頁。
[42]愛德華茲:《埃及金字塔》,第118頁。
[43]愛德華茲:《埃及金字塔》,第151—154頁。
[44]愛德華茲:《埃及金字塔》,第209—210頁。
[45]唐納德·瑞德福編:《牛津古代埃及百科全書》,第1卷第279頁。
[46]泰勒:《古代埃及的死亡與來世》(J. H. Taylor, The Death and Afterlife in Ancient Egypt),大英博物館出版社2001年版,第219頁。
[47]A. J. 斯賓塞:《古代埃及的死亡》(A. J. Spencer, Death in Ancient Egypt),紐約企鵝叢書有限公司1982年版,第38頁。
[48]利希特:《古代埃及文學》(M. Lichthe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第1卷,加利福尼亞大學出版社1973年版,第29頁;肖、尼喬爾森:《大英博物館古埃及詞典》,第235—236頁。
[49] 希羅多德著,王以鑄譯:《歷史》,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第166頁。
[50] 扎伊·哈瓦斯:《古代埃及的金字塔》(Zahi A. Hawass, The Pyramids of Ancient Egypt),卡耐基自然史博物館1990年版,第50頁。
[51] 劉文鵬:《埃及考古學》,第109頁。
[52] 佈列斯特德:《古埃及記錄》(J. H. Breasted, Ancient Records of Egypt)第1卷,紐約1962年版,第94—95頁。
[53] N. 李維斯:《古代埃及的重大發現》(N. Reeves, Ancient Egypt: The Great Discoveries),倫敦2000年版,第230—231頁。
[54] 佈列斯特德:《古埃及記錄》第1卷,第108頁。
[55] 佈列斯特德:《古埃及記錄》第1卷,第103頁。
[56] 佈列斯特德:《古埃及記錄》第1卷,第89頁。
[57] 穆爾內:《古代埃及指南》(W. Murnane, The Guide to Ancient Egypt),紐約1983年版,第157頁。
[58] 劉文鵬先生在論述法老埃及的專制主義時,主要依靠的是圖示和銘文史料,這裏不再贅述,可參見劉文鵬:《論法老埃及的專制主義》,施治生、劉欣如主編:《古代王權與專制主義》,第189—281頁
(原載《世界歷史》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