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可以再嚴謹一點:22歲姐姐拒養的是弟弟還是妹妹?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20-09-08 17:37
9月8日上午,“父母起訴22歲女兒拒養2歲弟弟”的話題詞登上微博熱搜。正當網友一擁而上吐槽這又是一個現實生活中的樊勝美時,這件事情小小地反轉了:
新聞報道中的提到的二胎,並非弟弟,而可能是妹妹。

相關話題詞之所以會登上微博熱搜,源於多家媒體今早不約而同地轉載了@中國普法 的稿件。

簡單地複述一下這件事情:
現年22歲的麗麗(化名)剛剛結束大學學業,正準備開啓人生新階段的生活,卻在突然之間被自己的親生父母告上了法庭。
事情起於她的父母早前生了二胎,即已經2歲的弟弟。
據介紹,這對夫妻靠低保生活,因為兩人的身體和經濟情況沒有能力將孩子養好,於是他們便想着讓自己的大女兒來撫養弟弟,但是遭到了大女兒的強烈拒絕。
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們才決定正式起訴麗麗。
最終法院判父母勝訴,麗麗作為姐姐需要撫養弟弟。
廣州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專委會秘書長、廣東啓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滿玉在解讀該案件時表示:
根據我們國家的婚姻法和即將生效的《民法典》的規定,如果父母對於孩子沒有撫養能力的話,這種情況下,兄弟姐妹是有撫養義務的。

這樣一件社會新聞,被拿出來向民眾普法,本是一件好事。
不過新聞報道的一些字眼卻刺痛了部分網友的眼睛。
有微博網友這樣留言到,“請問弟弟長大以後對姐姐有贍養義務嗎”“這是道德綁架吧,憑什麼讓一個剛步入社會也沒有多久的姐姐來承擔撫養義務”。




即使這篇稿件缺失了時間、地點等要素。

但這可是“中國普法”公眾號背書的事情啊,因此大部分網友都還是深信不疑的。
據查詢,“中國普法”公眾號並非上述稿件的首發者,最早發佈稿件的是廣州市廣播電視台旗下的普法公眾號“法拉理”,發佈時間是9月2日。

“中國普法”公眾號頁面截圖



在“法拉理”公眾號的文章中,通篇説的也是“2歲弟弟”。
但很有意思的是,文章中插入的視頻卻暴露了這對夫妻所生下的二胎並非弟弟,而可能是妹妹的事實。
據介紹,視頻系一檔名為《説法》節目的片段。
主持人在視頻中説的是:
靠低保生活的父母居然偷偷地生了二胎,結果生了之後是養不起,最後是要求在外地打工22歲的姐姐來撫養妹妹。姐姐説,我才22歲啊,我自己都養不活呢,能不能拒絕?
而楊滿玉律師的原話是:
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歲還很年輕。但是她已經成年了,根據我們國家的婚姻法和即將生效的《民法典》的規定,如果父母對於孩子沒有撫養能力,這種情況下,兄弟姐妹,也就是這個姐姐是有撫養義務的。
那麼對於這個只有兩歲的小妹妹來講,姐姐的撫養義務是不可以拒絕的。
可是轉為文字,就變成了“只有兩歲的孩子”。

問題來了,這個22歲的姐姐麗麗拒養的是弟弟,還是妹妹呢?
普法工作很難做,其中一方面的原因是,一些案例在公開報道時往往需要做好保護當事人隱私的工作,隱去部分事實、不完全呈現;但正因為是普法工作,所以嚴謹和準確更應該被擺在第一位。
希望有關部門和媒體機構都能長點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