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一天監獄沒進,紙質判決書已服刑15年!_風聞
今天看点-传播社会正能量,挖掘社会真价值!2020-09-08 13:50
內蒙古自治區政法部門9月6日週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當地政府正在調查一起案件,據稱一名囚犯因故意殺人罪被保外就醫,但未被判處15年徒刑收監。
鑑於此案的嚴重性,由當地黨委、紀檢、司法、檢察院、警察和監獄當局官員組成的聯合調查小組已於週五抵達了該地區的呼倫貝爾市做深入調查。此前央視等中央媒體披露了這起案件。
相關文件材料重點截圖
據報道,來自呼倫貝爾的巴特門赫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15年監禁,但從未在監獄中度過一天。後來他甚至還被選為村長。
1992年,因巴特門赫與被害人之間發生口角,當時17歲的巴特門赫用刀刺傷了他的朋友白永春,導致白某流血不止而死亡。
1993年,他因故意殺人罪被呼倫貝爾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5年監禁。報道又稱,由於嚴重的健康問題,巴特門赫在判決生效後沒有去監獄,而是回到了家中(保外就醫)。
2007年,巴特門赫獲得刑滿釋放證明後,他擔任了村長,甚至擔任陳巴加旗人大代表。
巴特門赫(音)資料圖
多年來,受害者的母親韓冰一直多年向政府部門報告這一違法亂紀問題。央視報道稱,2016年,當地警方組建了一個專案小組來處理此案。
據報道,調查發現,巴特門赫的家人在1993年就幫助他申請保外就醫,因為他患有腎病,但在一年後的假釋期滿後,他並沒有回到拘留中心。
據中央電視台報道,白永春的母親多年來一直對他進行投訴,現在被害人的母親希望有關部門儘快揭露案件的幕後主使。最終,在2017年巴特門赫被送進監獄。
受害者的母親韓冰視頻截圖
2017年,巴特門赫被警方帶走送進監獄,並被法院下令服完剩餘的刑期——大約13年零7個月。此前報道稱,在獲准保外就醫之前,他在拘留中心僅僅只呆了500天左右。
2018年,巴特門赫因腐敗被地方法院判處三年監禁。再加上他已服刑一年的前一個刑期,法庭決定判處他總共15年徒刑。
媒體報道援引受害者母親韓冰的話説,她對假釋程序提出質疑,並表示希望對巴特門赫的案件負責人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此案還在進一步加緊調查當中。此聲明還稱,相關部門將在調查結束後及時向公眾發佈相關信息,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中國日報 記者/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