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45年後,中印邊境槍聲再起_風聞
侠客岛-侠客岛官方账号-2020-09-09 22:36
9月7日,印軍非法越線,對前往交涉的中國邊防部隊巡邏人員鳴槍威脅。
之後外交部和西部戰區的聲明中,中方均提到,印方此舉打破了“1975年以來邊界無槍聲”局面,嚴重違反中印雙方有關協議規定,軍事挑釁行為性質非常惡劣。
45年邊界無槍聲的局面被印方打破,這意味着什麼?
在中印邊境巡邏的中國邊防士兵(圖源:新華社)
一
先回顧一下歷史。
自1961年起,印度軍隊多次越過中印邊界西段和東段,建立侵略據點。1962年10月,印軍先後打死打傷33位中國軍人,並向中國邊防部隊發動大規模進攻。
隨後,中印邊界戰爭爆發,兩國關係降至冰點。戰爭的結果很多人都知道,中國打了一場閃電戰,一度打到新德里。
1970年,印度總理英·甘地表示,“願意尋求與中國解決邊界爭端的途徑”。但1975年10月,中印邊境部隊在東段土倫山口發生武裝衝突,兩國關係再度緊張。
一直要到1988年12月,拉·甘地在作為印度總理第一次訪華,開啓“破冰之旅”,標誌着1962年以來中印相互對立的結束,新睦鄰關係開始。隨後,兩國領導人開啓互訪,簽訂了一系列有利於邊界問題和平解決的協定:
1993年9月,印度總理拉奧訪華,簽訂《關於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保持和平與安寧的協定》;1996年11月,江澤民訪印,簽署《中國和印度關於在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軍事領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協定》。
1996年的這份協定,對中印邊境“擦槍走火”作出明確規定:
(一)任何一方不得在實際控制線己方一側兩公里範圍內鳴槍、破壞生態環境、使用危險化學品、實施爆炸作業、使用槍支或爆炸品打獵。這一禁止措施不適用於輕武器射擊場內的日常射擊訓練。
(二)如作為開發活動的一部分,確需在實際控制線己方一側兩公里範圍內實施爆炸作業,應儘可能提前五天通過外交途徑或邊防會晤通知另一方。
(三)使用實彈在實際控制線附近地區進行訓練時,須採取預防措施,以確保子彈或導彈不會意外地射越實際控制線,給另一方造成生命或財產損失。
(四)如果雙方邊防人員因對實際控制線走向的分歧或其他原因而進入對峙狀態時,雙方須保持克制,採取一切必要步驟避免事態惡化。同時,雙方須立即通過外交途徑或其他已有渠道進行磋商,審議局勢,防止緊張升級。
對照這份規定,也就能看出印度此次鳴槍是如何破壞協定、挑釁在先。
印度邊界駐軍(圖源:美聯社)
二
自1975年以來,中印邊境雖時有摩擦,但無械鬥。應該説,兩個大國在陸上領土尚存一定爭議的條件下維持45年邊境無槍聲、沒有擦槍走火,是很不容易的。
今年,一系列事件發出了邊境衝突加劇信號——
5月5日,印軍從加勒萬河谷地區越線進入中國領土、構工設障,被中國邊防部隊管控;5月9日,印軍從錫金段越線進入,引發衝突;
6月15日晚,在中印邊境加勒萬河谷地區,印軍越過實控線非法活動,發動挑釁攻擊,引發雙方肢體衝突及人員傷亡;
8月31日,印軍破壞中印雙方多層級會談會晤達成的共識,在中印邊界西段班公湖以南地區、熱欽山口附近非法越線,公然挑釁,邊境局勢再度緊張。
中方一直保持克制並推動溝通。自6月加勒萬河谷事件以來,雙方保持軍長級別談話,並根據軍長級會談達成的共識,在中印邊界西段加勒萬河谷等地區已採取有效措施脱離一線接觸。
9月4日,印度國防部長辛格稱:“在當前形勢下,中印邊境和平穩定對雙邊關係至關重要,應保持雙方軍事、外交等各層級對話渠道暢通,通過對話協商和平解決問題。”
復旦大學南亞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民旺認為,在維持談判、對方釋放“和平信號”的同時繼續越線侵犯、發動挑釁,是印度借擴大分歧、為中印邊境談判“加碼”的伎倆。
事實上,自加勒萬河谷事件以來,印度邊防部隊在“肉搏”中多次敗給解放軍,印方自然不甘心。隨後,莫迪和印度國防部長都表態印度要開槍,要放棄遵守當下規則——這意味着,印度開始拋棄過去的邊境管控機制。
“某種程度上,印度想搶佔‘山頭’,獲取談判優勢,施壓中方從對峙地點撤出。”林民旺指出,中印邊界尚未完全劃定,給印度提供了一定的客觀便利條件。1962年以來,中印雙方就邊界劃定分歧較大,印度一直試圖改變實控區域、外擴實控線,從而在邊界談判中拿到更多籌碼。
印度總理莫迪7月3日飛抵中印對峙的北部邊境地區並發表演説。圖源:法新社
今年,印度在西段的公路鋪設情況有所改善,這為其軍事投送提供便利,客觀上推高了印度尋釁衝突的可能性。自5月起,印度就不斷往邊境調兵、適應高原作戰環境。
在林民旺看來,**短期內,印度不會輕易從爭議地區撤回,對中國的挑釁力度可能不斷升級。**同樣,在邊境問題上中國絕對不會輕易讓步。鑑於此,中印邊境短期內局勢趨穩的可能性較小。不過,中印雙方領導人層面的表態均顯示出規避戰爭的取向。印方雖然鳴槍,但只是“警示”,不讓中方士兵靠近,並沒有向解放軍開槍。
和平是最優解,但為了獲取和平,反制是必要的且要有理有利有節。有理,是指中國要站在義理一方,比如印度先開槍、中國隨後開槍則符合義理;有利,是指要照顧到中方一線官兵的處境,不讓他們吃虧;有節,就是反制措施要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