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賦人權為何是錯的?_風聞
刘仰-作家、媒体人-这是一个属于少数人的地方。2020-09-09 16:08
米國自殖民地到建國,再到現在,歷經四百多年,形成了一套所謂“普世價值”。長期以來,米國始終拼命推銷它的“普世價值”,把它當成絕對真理強加在全世界的頭上。世界各地的人們經常感覺到“普世價值”的蠻橫與不適用,但不能真正指出“普世價值”的缺陷何在。
實事求是地説,推廣“普世價值”並不是米國人的陰謀,而是他們真誠的信仰。米國人從來不認為他們的“普世價值”有什麼錯,從來都堅信他們的“普世價值”是人類的唯一選擇。米國人常常也無法理解,如此優越、如此美好的“普世價值”,為何遭到世界上很多人的拒絕。對於腦力不夠的米國人來説,最簡單方便的解釋是:拒絕“普世價值”是魔鬼所為,於是,自由與奴役、民主與專制,成為非此即彼的兒童遊戲。
米國的“普世價值”建立在它關於“人權”的理論基礎上。“人權”的完整説法是“天賦人權”,它出自傑斐遜起草的《獨立宣言》:“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獨立宣言》是米國最重要的立國文件之一,多年來被無數人稱頌,流傳甚廣,被看成字字璣珠的典範,“天賦人權”也被確定為毋庸置疑的短語,在全世界四處出擊,攻擊每一個敵人。事實上,這段話有嚴重的問題,或者説嚴重的缺陷。
首先,這段話中的“不言而喻”就是一個問題。“不言而喻”意味着無需證明的“公理”。自然科學的公理是怎樣形成的,這裏不予討論。《獨立宣言》裏“不言而喻”的“公理”是指造物主也就是上帝賦予人的權利。這樣一種“公理”已經偷偷塞進了私貨,預設了另一個“公理”,即上帝是存在的。換言之,如果上帝不存在,那麼,人的這些權利從哪裏來?《獨立宣言》留下一個巨大的漏洞。
其次,上帝賦予人權利,即天賦人權,還帶來一個問題。對於信徒來説,上帝存在無需證明。那麼,上帝賦予人或者説賦予信徒的權利,是否同樣賦予其他人、非信徒?對於這個問題的解釋和操作,在歷史上有不同的表現。例如,西方歷史上對於異教徒的嚴酷鎮壓,説明異教徒沒有權利,也就是説,在“天賦人權”的框架中,異教徒不是“人”。歐洲的宗教戰爭,米國對待印第安人、黑人的做法,一而再再而三地證明了“天賦人權”嚴重的歧視性。
第三,也有觀點認為,上帝賦予的權利覆蓋所有人,換句話説,“天賦人權”不管你信不信上帝,人人都有。那麼,當不信上帝的人被認為“沒有人權”時,應該怎麼辦?於是我們就看到有一種霸權就是代表上帝強迫他人履行“人權”,而這個“人權”必然只是符合上帝標準的。面對不信上帝或者信奉其他鬼神的民眾,代表上帝強行推廣上帝標準的“人權”就成為全球衝突的根源。
寫這篇文章並非要否定人權,相反,我認為人權是存在的。但是,源自米國的“普世價值”從《獨立宣言》出發,將上帝存在作為“不言而喻”的公理,這是以宗教信仰為基礎而建立的理論體系。所以我一直説,米國是一個半神權國家。如果我們從啓蒙思想的立足點出發,如果我們認為上帝不存在,或者把上帝是否存在這個千古謎題放在一邊,不讓它進入我們的討論和理論構建,我們就應該回答一個真實的問題——人權來自哪裏?
事實上,答案非常簡單:人權不是上帝賦予的,而是人與人之間互相賦予的。換句話説,“天賦人權”是錯的,“人賦人權”才是真理。道理很簡單,無數的事實可以證明。例如,某人在深山或荒漠遇險,呼天天不應,呼地地不靈,他有人權嗎?有。但是,上帝或造物主會來救他嗎?我們不知道。也許他發現了一種野生食物和水,能夠支撐他直到其他人的救援來到。也許,這種偶然發現可以被稱為是上帝顯靈。但是,沒有這種偶然發現,最終遇難的情況屢見不鮮。如何解釋?信徒們是否可以説因為他不信神或者信神不夠虔誠,所以神才沒救他?顯然,這種解釋屬於自欺欺人。理性告訴我們,當一個人在深山或荒漠遇險,脱險的唯一辦法是想方設法與其他人獲得聯繫,等待其他人的救援。因此,更容易、更應該被大多數人接受的觀點是,人權不是上帝賦予的,而是人與人互相賦予的。
“天賦人權”與“人賦人權”的異同可以展開很多理論分析。本文點到為止,只舉一個現實的事例深化説明。今年以來,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到目前為止,中國的表現最為出色,在確診數、治癒數、死亡數等所有硬性指標上都完勝西方,尤其是米國。為何會這樣?
相信“天賦人權”的米國和西方,面對疫情,會出現依靠上帝的念頭,或者認為病毒就是上帝所為,因為萬物都是上帝造的,如同上帝用大洪水滅絕人類,人如何能擋得住?索性坦然接受上帝的安排,所以造成米國累計確診651萬多人,死亡19萬4千多人的局面(2020年9月9日數據)。背後的道理就是,既然人權是上帝賦予的,那麼,人權的兑現也只能靠上帝。人的行為怎麼可能與上帝較量?事實上,“羣體免疫”的説法和做法,本質上也是“天賦人權”的產物,它的代價就是:活下來的人享受到了“天賦人權”,大量死去的人,被排除在“天賦人權”之外。“天賦人權”的缺陷昭然若揭。
中國的做法是,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每一條生命在每一個人的眼裏都是最重要的,為了救治生命,人的政府、人的組織,不計代價地施於援手,從而使中國獲得了所有西方國家難以企及的成就。這是“人賦人權”的一場宏大實踐,也是“人賦人權”優於“天賦人權”的最強大證明。
“天賦人權”聽起來很好聽。但是,在人的社會中,“天賦人權”有巨大的隱患,這個隱患埋在理論的最深處,往往難以被人發現或意識到。恰似諺語所説:一隻蝴蝶煽動翅膀,引發了千里之外的風暴。“天賦人權”這一西方理論、西方“普世價值”最深處的美麗蝴蝶,在新冠疫情這場巨大風暴中,充分説明了中國古人早已認識到的另一個真理——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天賦人權”就是那個蟻穴。
當今中米之間的較量,貿易、科技、軍事等等是外在表現。從本質上説,我們需要刨西方理論尤其是米國“普世價值”的每一條根脈。“天賦人權”只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