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集團9月18日科創板首發上會,發行後總股本不低於300億_風聞
独角兽早知道-独角兽早知道官方账号-提供IPO最新消息,及时更新市场动态2020-09-10 15:27
9月9日晚間消息,科創板上市委表示,螞蟻集團首發9月18日上會。螞蟻集團科創板上市招股書顯示,本次A股發行、H股首次公開發行中發行的新股數量合計不低於A股和H股發行後總股本的10%。本次A股發行和H股發行後總股本不低於3,003,897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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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到上會僅用時25天
螞蟻集團9月18日科創板首發上會,受理到上會僅用時25天。

9月9日,螞蟻集團在回覆完第二輪問詢之後,同一晚,科創板上市委會議公告顯示,將於9月18日審議螞蟻集團科創板首發。
這意味着,從8月25日螞蟻集團科創板IPO受理到9月18日上會,其科創板審核全程僅用時25天。
螞蟻集團於7月20日宣佈啓動在A+H股同步發行上市計劃以來,其IPO進程就按下了快進鍵。
8月14日,浙江證監局官網公示了螞蟻集團輔導備案文件,確認螞蟻集團正在接受輔導機構中金公司、中信建投的上市輔導。僅過10天,浙江證監局8月24日就披露,中金公司及中信建投已完成對螞蟻集團的上市輔導。8月25日,上交所和港交所同步受理螞蟻集團的IPO申請。
8月30日,螞蟻集團科創板IPO動態更新為“已問詢”,距離受理僅僅過去了5天。9月7日,螞蟻集團回覆了科創板上市首輪問詢函。9月9日,螞蟻集團回覆完了上交所第二輪問詢。

重申無可比公司距離7日回覆首輪問詢後僅兩天,上交所披露了螞蟻集團二輪問詢回覆。
這一次,“問卷”從197頁縮短到32頁。相較於首輪6大類21個問題,第二輪問詢也主要集中在監管政策變化、市場競爭情況、股份支付、H股信息披露以及重大事項提示等5個問題,指向更加聚焦。其中對於監管政策變化、與阿里巴巴集團的關係、與微信支付的差異和比較等問題,交易所要求螞蟻集團講清楚、説明白。
相較於首輪6大類21個問題,第二輪問詢主要集中在監管政策變化、市場競爭情況、股份支付、H股信息披露以及重大事項提示等5個問題。
問得高效、答得快速,螞蟻集團再次刷新了科創板答題速度。

三大原則應對監管變化
從題面看,二輪問詢基本是對招股書及首輪問詢的補充問題。監管政策變化對公司業務模式的影響,成為二輪問詢首個追問的重點題。
具體而言,上交所要求螞蟻集團結合最新法律法規或政策性文件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等新變化,補充披露發行人現有業務和合作模式是否面臨調整或變化,以及對發行人未來持續經營的具體影響。
對此,螞蟻集團以“三大原則”作答:
螞蟻表示,儘管相關監管體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斷變化,但發行人將始終圍繞上述原則開展業務,發行人現有業務和合作模式在實質上將保持一致性和延續性。相關監管體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變化可能增加公司的合規難度和提高合規成本,但是不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公司同時透露:《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明確了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規範,為更好地準備金融控股公司相關法律文件的出台,基於公司對於現有監管精神與相關法律文件的理解,公司擬以全資子公司浙江融信為主體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並接受監管,並由浙江融信持有相關從事金融活動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權。

強調與微信支付不具可比性
關於市場競爭情況,上交所要求公司發行人結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41 號——科創板公司招股説明書》第五十條的要求,區分各業務板塊,進一步補充披露發行人與境內外主要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競爭優劣勢情況,以及在衡量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業務數據、指標等方面的比較情況。
也就是説,關於與騰訊微信支付等類似數字支付服務的差異和比較問題,螞蟻還要説清楚、講明白。
在回答相關問題時,螞蟻集團選擇了逐條比較作答的方式,進一步針對“數字支付與商家服務”“數字金融科技平台”以及“創新業務及其他”等領域的不同情況進行了解答。
螞蟻集團同時重申:在創新業務及其他領域,由於公司的螞蟻鏈技術服務、金融雲技術服務等涉及的相關技術均屬於業內較為創新的技術應用,且行業整體對該等新技術的商業化模式(包括具體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收入模式等)仍在探索早期,因此該業務板塊目前尚無行業內成熟的可比公司。

詳述獨特股權激勵機制
螞蟻集團的股權激勵模式較為特別。
在股份支付方面,根據首輪問詢回覆,隨着公司業務發展不時需要進行兼併、收購和對外投資,併為激勵目的由杭州君瀚向公司所收購的子公司的員工發放經濟受益權, 公司需就前述經濟受益權向杭州君瀚進行補償。
對此,上交所要求發行人進一步説明,向收購子公司的員工發放經濟受益權時,發行人需要向杭州君瀚進行補償的原因,發行人是否存在特殊考慮。
對此螞蟻這麼答:
此外,根據首輪問詢回覆,為了鼓勵互惠合作,阿里巴巴集團向螞蟻集團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員工授予了對應阿里巴巴集團股份的限制性股份單位及期權。
在回覆二輪問詢時,螞蟻集團進一步解釋稱:螞蟻集團與阿里巴巴集團之間高度戰略協同,雙方的互惠合作有利於雙方更好地服務自身用户及商家的多元化需求。

釐清螞蟻與阿里商業關係
鑑於螞蟻集團同步推進“A+H”上市進程的特殊安排,發行人H股信息披露也受到上交所關注。公司需要對比梳理螞蟻集團科創板招股説明書與港股招股章程的差異情況,,並説明發行人是否存在科創板招股説明書信息披露內容低於或少於港股招股章程披露內容的情況。
最後,關於重大事項提示部分,螞蟻集團進一步披露了與阿里巴巴集團的關係,包括業務合作、協議安排以及不競爭承諾等。
螞蟻集團表示:根據《股權和資產購買協議》,除若干雙方同意的例外情形外或徵得對方同意,阿里巴巴集團不得從事螞蟻集團業務範圍內的特定業務活動,螞蟻集團不得從事阿里巴巴集團從事的業務或其合理延伸。但在某些情況下,一方可在向另一方提供投資機會後,對競爭業務作出低於特定門檻的被動投資。
螞蟻集團還在重大事項提示中“就金融及相關行業監管政策變化對發行人的潛在不利影響”進行補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