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凝合約糾紛,搶人大戰底線何在?_風聞
音乐先声-音乐先声官方账号-解读音乐产业,见证黄金年代。2020-09-10 13:08
作者 | Echo 編輯 | 範志輝
9月8日晚,不要音樂在微博上向少城時代發送了律師告知函,並要求對方在72小時內停止侵權行為。
告知函顯示,藝人陳雪凝在2019年3月29日與不要音樂簽署了時間為5年的《音樂人經紀合同》,且合同期限內不要音樂為陳雪凝唯一獨家排他演藝經紀公司,全權負責陳雪凝的音樂製作發行、社交媒體運營、演藝經紀和廣告經紀業務。而在2019年4月7日,陳雪凝向不要音樂致送《通知書》,主張前述《音樂人經紀合同》未生效。
但根據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20年7月27日對此事做出的終審判決,前述《音樂人經紀合同》仍舊有效。
同時,在距離陳雪凝合約事件發生至終審判決的一年半期間,有媒體報道陳雪凝與少城時代於2019年8月6日簽署了演藝經紀相關合約,少城時代百度百科頁面也將陳雪凝展列為旗下藝人。因此,不要音樂要求少城時代立刻停止與陳雪凝的演藝經紀業務。
根據告知函陳述的事件經過,可以大致瞭解,陳雪凝是在與不要音樂簽約之後又跟少城時代進行了"二次簽約"。為了儘可能還原事實,音樂先聲進行了多方採訪求證,同時也就合約糾紛事宜分別聯繫了少城時代、陳雪凝和不要音樂等各方,但前兩方考慮到多方面因素,暫時不考慮接受採訪。通過對合約糾紛進行復盤,會發現陳雪凝合約事件有諸多值得注意的點,值得行業關注。
陳雪凝合約糾紛,敲響行業警鐘
據公開信息,不要音樂成立於2016年3月,最早以校園音樂短視頻起家,如今已發展為全球唯一粉絲超過2000萬的原創音樂機構。經音樂先聲查閲,該公司至今已經融資4輪,其中不乏一線VC,新浪微博就曾領投了兩輪,太合音樂集團也在股東之列。
截止目前,不要音樂已打造出了諸多爆款音樂,如與好樂無荒一起製作阿冗《你的答案》,與網易雲合作的《與我無關》,如葛東琪的《懸溺》、《囍》,一支榴蓮的《海底》,蠟筆小心的《MOM》等。
據不要音樂CEO周洛向音樂先聲透露,公司於2019年2月瞭解到陳雪凝不打算與原經紀人續約,便派人圍繞藝人經紀全約與其溝通合作事項。這期間,陳雪凝於2019年1月25日發佈的《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與2019年2月14日發佈的《綠色》兩首歌熱度越來越高,雙方保持充分溝通的同時,不要音樂開出的預付金也從一開始的30-70萬提到了380萬。最終,陳雪凝於2019年3月29日與不要音樂簽署了為期5年的經紀約。
但就在陳雪凝與不要音樂於4月5日簽署授權委託書的兩天後,陳雪凝方於2019年4月7日向不要音樂發送了撤銷授權通知書並宣佈此前簽訂的合約無效,並且拒絕溝通。緊接着,2019年4月10日陳雪凝與壽光堅誠簽署了為期1年多的音樂作品授權書,將《沒有人心疼我》、《清守》、《沒那麼喜歡》、《那個傻瓜》、《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和《綠色》六首歌獨家授權給了壽光堅誠,後續又與少城時代簽署了全約。
而不要音樂與陳雪凝一方的官司之路也一波三折。第一次起訴由不要音樂發起,訴陳雪凝違約。但隨後陳雪凝方立即發起反訴,陳雪凝方宣稱合同需要陳雪凝的法定監護人簽字後才能生效,而當時只有陳雪凝一人在合約上籤了字。由於簽約時陳雪凝還差3個月才滿18歲,故一審時,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認為陳雪凝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而判定合約無效。
二審(即終審)時,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陳雪凝的財務收入和從業經歷認定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故法定監護人是否簽字不影響合約效力,從而判定其與不要音樂的合約有效。通過音樂先聲與律師從業人員的溝通得知,終審判決後,除非案件有明確錯誤,一般不會再審。也就是説,陳雪凝合約糾紛一事到此算是塵埃落定。
左為少城時代CEO,右為陳雪凝
通過事件的覆盤後,我們可以發現其中起碼有3點值得注意:一是一審判決時法院認定合約無效的原因是陳雪凝當時未滿18歲,尚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故其所簽署合約不具備法律效力;二是陳雪凝在與不要音樂已經簽訂全約的情況下,仍分別與壽光堅誠和少城時代進行"二次簽約";三是不要音樂與陳雪凝簽約期間,正是陳雪凝在那前後發佈的《你的酒對我打了烊》和《綠色》這首兩歌越來越火的時候。
關於第一點是法律層面的問題,即18歲這一年齡界限,是否是判定一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唯一標準。經音樂先聲查閲,《民法總則》第十八條顯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關於第二點則是商業層面的問題,陳雪凝單方面毀約是商業合作中契約精神缺失的表現,而少城時代和壽光堅誠對已簽約藝人"截胡"的舉動則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陳雪凝作為一位通過抖音短視頻爆紅的網紅歌手,她與少城時代的合作被認為是主流唱片公司開始將"網紅"納入到自身產業佈局中的極具前瞻性的一步,而此次事件的曝光或許要讓行業對此次合作的正當性打一個問號了。
至於第三點,則牽扯到更為複雜的產業層面的問題。隨着短視頻的興起,大量野生音樂人迅速躥紅的背後,是鉅額收益的誘惑。類似抖音爆款音樂,年收入達到百萬級是基礎。何況《綠色》和《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連續幾個月霸榜各大播放器,掀起抖音翻唱和引用熱潮。鉅額的版税收入最終引發了音樂人、唱片公司與音樂平台多方的利益爭奪。
一夜爆紅背後,音樂行業愈發脆弱的契約精神
陳雪凝走向爆紅,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抖音的傳播。而在她獲得網易雲原創音樂盛典年度十大歌曲之前,她還只是個在直播間唱歌的網紅。她開始在網上發歌是在2017年4月,第一首單曲《白山茶》為當時只有16歲的她積累了一定人氣。
熱度飆升發生在2019年,那年1月,陳雪凝憑藉原創歌曲《假裝》獲得硬地圍爐夜 2018年度網易雲音樂原創盛典年度十大歌曲,同台獲獎的還包括毛不易的《像我這樣的人》、李榮浩的《年少有為》等。一週後,她發佈新歌《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2019年2月,陳雪凝發佈了新歌《綠色》。
此後,陳雪凝的熱度一路飛昇。在網易雲音樂熱歌榜上,曾經出現過《綠色》、《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同時出現在TOP10的場景。2019年5月初,在Billboard中國發布榜單中,《綠色》連續在榜8周,並位居流媒體指數第一。據騰訊音樂人平台的公開數據顯示,陳雪凝在2019年的作品播放量達到了62.9億。
陳雪凝的走紅是碎片化時代野生音樂人走紅的典型。不過一夜爆紅之後,這些並不具備行業經驗的野生音樂人,在突如其來的鉅額利益前往往顯得不知所措,更難理解在商業合作之中,契約精神的違背對其往後的職業生涯有着怎樣的影響。對行業而言,大量的野生音樂人湧入主流市場之後,音樂行業的契約精神如何維護,則顯得越加棘手。
無獨有偶,現有陳雪凝在各家音樂公司的遊説之間亂了陣腳,此前也有卡司星球CEO劉佳 “賴賬”、紅花會違約、音樂人劉洲因侵佔投資人資產被捕等行為,都折射出了音樂行業的契約精神薄弱這一現狀。
當前唱片公司與音樂人的合約約束力有待增強,唱片公司式微之後,音樂人大都選擇與獨立廠牌進行簽約,而獨立唱片約往往因其分散而不具備很強的約束力。如周洛在採訪中透露,現在唱片公司對音樂人大都採取"放養"的方式。
毫無疑問,行業環境的好轉,除了音樂人的權責意識、法律意識要提高,更需要業內公司、平台對契約精神的共同維護。契約精神作為人與人之間最低保障的誠信,如果人人都因逐利而將之摒棄,長久看來,不僅會造成行業的倒退,也是社會的倒退。
增量版權炙手可熱,搶人大戰背後更是平台博弈
此次事件中,還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陳雪凝與壽光堅誠簽署的一年零兩個月的部分音樂作品的獨家授權中,包括《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和《綠色》這兩首熱歌。由此推測,合約糾紛的發生,實質是流量熱歌的爭奪。
據知情人士透露,這兩首歌佔整個TME播放份額近2%,而環球音樂幾千萬首歌只有7%,一年版税可能高達2000萬左右,且不算預付。而這類歌曲能夠保持的熱度通常也就在一兩年左右,這也就意味着,壽光堅誠雖然只拿下了陳雪凝部分音樂作品的一年版權,但其實已經佔去了絕大部分收益。
音樂先聲也發現,由於合約交接問題,陳雪凝部分歌曲的獨家版權授權還存在重複授權,壽光堅誠獲取的作品獨家授權與陳雪凝在網易雲音樂上的獨家授權在時間上存在交叉,是衝突的。據瞭解,陳雪凝前經紀人在2018年2月前就將陳雪凝在5年授權期間享有的全部音樂類作品和製品及授權方、授權方音樂人姓名、肖像等授權給網易公司,且前3年為獨家授權期。
音樂先聲通過查詢壽光堅誠的股權結構發現,西藏齊鳴音樂有限公司投資的北京海葵科技與壽光堅誠為合資關係,共同成立了武漢新堅誠文化,而西藏齊鳴的實際控制方為騰訊系。也就是説,在壽光堅誠獲取陳雪凝作品授權期間,陳雪凝從網易雲音樂獨家變相成為騰訊音樂"獨家"。
而騰訊音樂CSO葉卓東在今年第一季的財報電話會議中提到,最大的五大唱片公司在騰訊音樂平台上的流媒體量佔比不到30%。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這兩年更改了版權合作的規則,不再為大部分版權公司支付保底,改為按播放分成。這也就意味着,版税收入絕大部分會流向熱歌。
換句話説,現在以流量熱歌為代表的增量版權才是各家音樂平台爭奪的焦點。可見,此次合約糾紛事,看似為搶人大戰,實則是音樂平台的版權之戰,與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這兩大音樂流媒體巨頭的博弈有關。
目前,在線音樂平台盈利模式還處於探索中。為了削減成本、早日實現盈利,音樂平台紛紛依託渠道和資本優勢,向上遊拓展。其中,投資唱片公司成為最便捷快速的方式,而佔據多數流量的熱歌自然是重中之重。
因此,不差錢的騰訊系投資了一大批唱片公司,還在今年收購了全球最大唱片公司環球音樂10%股權。網易雲音樂則選擇與眾多音樂人達成深度合作,如與此次涉事公司不要音樂聯合打造爆款音樂人,但這一策略明顯更大程度地依賴於音樂人的契約精神。
雖然音樂平台為了實現盈利而佈局音樂產業上游無可厚非,但本就在我國音樂市場中處於強勢地位的音樂平台,在取消版權合作中的 “保底"之後,直接導致了小唱片公司的雙重困境。即唱片公司不僅難以從線上拿到音樂平台的規模收入,線下也面臨着與音樂平台搶奪藝人和演出業務的現狀。
陳雪凝事件實則是平台間利益角逐的縮影,其中折射出資本主導下的娛樂市場,野生音樂人的躥紅存在着巨大的利益泡沫。隨着產業結構的轉型,傳統的權力結構鬆動,音樂人、唱片公司、音樂平台的多方博弈也越發緊張。如周洛在採訪中提到,這一事件不應苛責於音樂人,其本質還是人性問題。更大的問題源於音樂圈權力結構鬆動,現狀就是"爹管不了兒子,唱片公司管不了音樂人”。
在採訪最後,我問周洛,現在終審勝訴了,接下來怎麼辦?他嘆了一口氣,略顯無奈地説道,“她是我簽約的第二個音樂人,這個事情對我和團隊傷害挺大的。行業需要一點正能量,我不會用’利益最大化’去判斷這個事情。‘我以我血薦軒轅’,不接受調解,不接受賠償,協議有效就堅定執行。”
落筆至此,這早已不是陳雪凝和不要音樂之間的合約糾紛,更烙有當下音樂產業轉型的碰撞印記,其間關於個體與公司的利益平衡、不同公司與平台的博弈關係,都值得玩味,更需要行業警醒。
先聲話題
話題內容:如何看待流量熱歌對於音樂行業的影響?以及在平台體系外,獨立唱片公司和經紀公司的生存境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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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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