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個曝光違規路線重罰平台並重獎外賣員37到50年收入的制度如何?_風聞
京雀-(装?)抑郁家里蹲2020-09-10 18:40
美國醫藥界有個問題,就是私人公司的醫藥銷售代表,會對醫生請吃請喝,送禮送錢,促使醫生多用該公司的藥物,如:一名美國醫藥代表的坦白
https://www.cn-healthcare.com/article/20140102/content-436276.html
【我們向醫生髮放各種研究補助,以收買他們。
我們支持他們做研究,這樣他們就會欠我們的情。一些醫生憑藉發表演講、介紹我們的藥品,賺取了數十萬美元的演講費。我們都知道,這些醫生已經放棄了原則。
我們遵守了那些有關招待醫生參加娛樂活動的支出的限制性規定。與我們以藥品折扣形式給醫生的好處相比,那筆錢簡直不值一提。我聯絡的一些醫生,每一針化療藥他們要求保險公司支付的價格是7000美元至8000美元,而他們從我們這裏購買的價格僅為1500美元。】
醫藥代表的收入是:
【我的一個女友每年能賺30萬美元至40萬美元。】
後來美國想出來的反制措施是:
【美國的制度是,只有第一個舉報者能獲得獎金。我去舉報的時候才發現,以前竟然從沒有人舉報過這件事,那一瞬我簡直驚呆了。
如果不是因為可能獲得至多1500萬美元的獎金,我不知道,我當時是否會堅持下去。】
也就是一次性給舉報問題的人37.5到50年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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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物》雜誌發的文章“外賣騎手,困在系統裏”一文裏介紹:
https://zhuanlan.zhihu.com/p/225120404
有貴州外賣騎手小刀在知乎曝光,公司給他們發的行駛路線圖直接就是橫穿馬路的違規路線圖:

也就是説,外賣平台的算法從來不考慮安全性,一點都不像普通的地圖導航系統那樣考慮交通規則,其配送時間,配送路線,都是基於違反交通規則的前提下制定的!
甚至可能是惡性循環之下,還是建立在把電動自行車改造成時速45公里的電動摩托車的前提下的。我國法律規定電動自行車不得超過25公里時速,市區不允許使用電動摩托車,大概是參考日本的法律吧?
【日本電動自行車數據來自:http://www.qqddc.com/html/news/202002/news_58260.html
日本《道路交通法施行規則》規定,電動助力自行車的最高車速必須低於24km/h,電機最大功率不大於250W,車輛速度達到24km/h時,電動助力減至零。
而我們國家的新國標,電機功率為400W,限速25km/h,超過15km/h只是超速報警而不會強制將速度降到0(不過要求有腳蹬)。】
注意,如果不對速度做限制,最後不斷的非法改裝之後,時速遠超過45公里的電動摩托車也會成為外賣配送車的基線標準的,算法是不考慮安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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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説讓交警重罰外賣員,或者對外賣員和平台一起重罰;但是其實外賣員現在大多屬於眾包狀態,算承包商,而不是員工,因此罰平台在法律上沒有依據。關鍵是平台會僱傭律師扯皮,而且也可能會轉嫁罰款成本給外賣員,外賣員個體背不動則轉嫁給片區承包配送站等等。
“外賣騎手,困在系統裏”一文明確説,上海都在搞電子馬甲了,被攝像頭拍到違規行為,扣分到36分就不能配送了,不穿馬甲被交警抓到,一次口12分,但是交警會下班啊……交警下班之後,外賣員們普遍會脱掉馬甲繼續違規。
因為,很可能,整個平台的官方指導線路,官方配送時間基線,就是建立在違規違法的基礎上的!而且只要能超過基線,就有獎金,而不管外賣員是否違規了!
所以在有資本力量不斷投入,主動獎勵違法,懲罰守法的前提下,抓違規是永遠滯後的。
所以我就想,如果不能改變平台的所有制模式,譬如改成平權股份制模式,商家,外賣員,程序員等整個產業鏈上上上下下的人每個人出3萬歐元像西班牙蒙德拉貢平權股份制合作社那樣,搞成平均持股所有,每個人都可以投票選舉職工代表,否定某些規則的建立——如超時一單可以罰三單的錢,可以低於法定最低小時工工資,以違反交通規則的路線作為基線標準的話……
那麼只能學美國,搞吹哨人制度了,也就是哪個外賣員曝光了平台推送的,以違反交規為基準線的配送路線,和/或以超速為基準線的配送時間標準,就罰平台一大筆錢,再重獎給外賣員個人37到50年的工資,這樣他自然就退休了,那麼就有動力舉報了。
當然,不一定要像美國那樣第一個舉報某條路線者才有錢,而是前四個舉報者都有錢,或者是以4:3:2:1的形式來發舉報獎金等等,促使外賣員更願意舉報公司主動推送的違規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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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對於安全問題,外賣平台自己是怎麼改善的呢?組織外賣員看電動車車禍視頻,然後讓其戴一個黃耳朵做警告,,正面寫着送餐再忙,安全不忘,背面寫着美團外賣,送啥都快。

(圖片也來自“外賣騎手,困在系統裏”一文):
這破耳朵一騎快了就掉,還好這破玩意沒有和微笑行動的抽檢結合起來,變成不戴耳朵就罰款……
微笑行動是啥意思?另一個罰款的由頭。

【2017年6月左右,美團開始實施微笑行動。這是一項系統的抽查舉措,同樣是不定時、隨機的模式,被抽到的騎手也需要立即停車,然後拍攝從胸部到頭頂的照片,並保證面部清晰,展現頭盔、工服、工牌——這一切,需要在5分鐘之內完成,如果沒有及時上傳照片,或者照片內容不合格,系統都有可能判定審核失敗,騎手們將會面臨少則300元,多則1000元的罰款,還有可能被封號三天或永遠封號。】
圖片中這個人是個部分腦癱的人,因為被抽檢到時沒有及時完成,就被封號了,後來上抖音訴苦引發巨大社會反響才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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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個問題要修改立法了……其實外賣平台以承包商的名義去僱傭外賣配送人員,繞開勞動法的最低時薪保護的規則最噁心,然後不斷提高罰款的基線配送時間標準,等於罰款是變相增收……
還因此不繳納保險金,把繳納工傷保險的責任轉嫁給配送站或個人,配送站可能還私吞專送配送員的保險金,“外賣騎手,困在系統裏”説有個叫石沉的配送員一直忍受最低工資,一直不超速不闖紅燈,被別人撞了,住院了,馬上就被刪號了,所謂的每月扣除106元的保險金的賠償,一分沒看到!
幸好是對方違規,判對方承擔住院費,否則連住院的錢都沒有!而且還可以隨便搞微笑行動之類的莫名其妙的罰款式抽檢。
所以外賣平台轉嫁風險成本到社會的招數太多了,不用吹哨人之類的,讓外賣配送員可以反向對平台做罰款式抽檢的奇葩招數感覺沒法治了。
既然平台可以一面剝削勞工,一面要求其“微笑行動”;那麼,勞工應該也可以對平台進行曝光行動進行反向制衡。
當然我這想法比較幼稚,不知道實際執行起來會有啥問題?也許為了避免一下子把外賣公司治死,要延期幾個月,半年到一年去執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