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慘遭謀殺,幕後黑手村支書竟以“少殺慎殺”為由請求網開一面?!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20-09-12 11:29
日前,山東省聊城市鄭坑村原村支書劉繼法僱兇撞死舉報人獲死刑後上訴的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議。原因在於劉繼法和駕車撞人兇手蘇杭提出上訴的理由是:希望能網開一面,少殺慎殺。
目前,這起案件還在二審階段,尚未宣判。

事發現場
據瞭解,2018年9月10日,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曾在其官方公眾號上發佈一篇題為《關於“掃黑除惡”最新戰果與面向羣眾徵集線索的公告》的文章。
根據公告,2013年以來,李鵬等人依託渣土清運工程等領域,與劉繼法等人構成利益同盟,組織形成犯罪集團,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公告中提及的劉繼法系聊城市鄭坑村原黨支部書記,李鵬則是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前職工。
4年前,聊城市鄭坑村村民許月田被撞身亡就屬於上述兩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案例之一。

2016年8月,一個名叫蘇杭的人駕車撞上騎電動自行車的許月田。車禍發生後,蘇杭迅速逃離現場,受傷嚴重的許月田經送醫搶救不治身亡。經過一個多月的追捕,警方於當年的9月27日將蘇杭抓拿歸案。
對於自己駕車撞人一事,蘇杭供認不諱。
蘇杭稱,自己在鄭坑村實施拆遷施工過程中,村民來鬧事,許月田打了自己兩巴掌,所以懷恨在心,因此報復殺人。但是許月田的家屬並不接受這種説法:第一,許月田一向老實本分,並不會尋釁滋事;第二,當地村民回憶,所謂的掌摑事件,根本沒有發生。
而要説矛盾則只有,許月田曾因宅基地拆遷賠償問題同鄭坑村原黨支部書記劉繼法發生過口角。
事情後來的走向也證明了,許月田的死亡並不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
落網後的蘇杭一直都有“積極”配合調查,將罪責全部攬下,未將幕後指使者供出。直到2018年1月15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蘇杭死刑,這時的蘇杭終於交代,自己是受到劉繼法等人的指使而撞死許月田。
2018年7月,包括山東聊城鄭坑村原黨支部書記劉繼法在內的近10人歸案。
據警方調查,劉繼法曾經營多家餐飲公司,1999年因打架被刑拘;2012年8月成為鄭坑村黨支部書記。
一年後,鄭坑村開始拆遷。自拆遷開始後,因宅基地拆遷賠償問題,許月田多次與劉繼法發生口角。他多次到相關部門舉報劉繼法有貪污公款、套取國家資金等行為。為了打擊舉報人,劉繼法則是僱惡勢力進行犯罪,最終造成許月田死亡。

許月田生前照片

許月田撰寫的舉報材料
2019年4月,聊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罪對犯罪嫌疑人劉繼法等人提起公訴。
隨後,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一審法院認定,劉繼法因對許月田舉報不滿,先是授意他人毆打許月田致輕微傷,後又授意李鵬“教訓”許月田。在李鵬的安排下,蘇杭駕車撞死許月田,“劉繼法構成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蘇杭構成故意殺人罪;李鵬構成故意傷害罪”。
一審被判處死刑後,劉繼法、蘇杭兩人認為判處死刑“過重”了,均選擇上訴。
劉繼法在上訴狀中表示,他指使他人“教訓”許月田,但沒有想到會造成死亡結果,系蘇杭違背指示臨時起意,許月田之死應由撞人者蘇杭承擔責任。他希望二審法院“少殺慎殺,作出改判,體現國家施行仁政的形象,體現刑罰的改造功能價值”。
蘇杭則在上訴狀中稱,他揭發劉繼法、李鵬等人罪行,屬重大立功,應當減輕處罰,希望二審法院給予他本人“一個新生的機會”。
這個月初,山東高院對該案進行了二審,目前尚未宣判。受害者許月田的家屬表示,他們不會接受劉繼法等人提出的通過賠償尋求諒解的方案,只希望二審法院維持原判,讓殺人兇手償命。
(綜合自“東昌公安”公眾號、大眾網、紅星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