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鋼鐵懷玉”“家長惡毒論”_風聞
沉寂0603-我该有,我的道。2020-09-13 05:06
關於《四川10歲學生遭體罰後死亡》一文中,
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378977&v=1599944430505
評論區一位家長描述了自己小孩被班主任暴力後的處置經過和個人感受,“鋼鐵懷玉”評論家長“惡毒”,並長文回覆我本人的反駁言論,因評論區2000字符限制,特開此貼,紀念一下我的回覆長文,並歡迎大家對老師體罰一事進行討論。
寂寞太難(家長):
我家孩子三年級時也遇到一個愛打孩子的班主任,我家孩子被老師打的少,一兩次,據他説有的孩子經常被打。有一次孩子書本掉地上,他起身去撿也因此被老師打了,怪他上課亂跑亂動,孩子很委屈,回來告訴我們。我們當然不樂意了,專門請了一天假去學校,找他們校長,校長讓三年級的年級長出面跟我們談,那位年級長十分不耐煩,連核實懶得做,直接黑着臉,説不可能,我們老師怎麼可能打孩子,是你家孩子做錯事情瞭如何如何……結果當然很現實,這事情不了了之。我們只能叮囑孩子,一是你儘量別惹着這個瘋子班主任,他説啥就是啥;二是合掌祈盼,希望這位班主任出門被車撞死,或者下一年一定要給孩子換個班,哪怕行賄塞紅包都行。第二年,我們找了一個我都想不到的人——接學生上學放學的一傢俬家班車的司機,據説他們能在校領導面前説上説,給孩子調換了班級,終於遠離那個魔鬼一樣的班主任了。雖然我小學時遇到的老師都非常好,現在還尊敬並懷念他們。但是對我家孩子的這位班主任、年級長乃至這所小學,是十分厭惡乃至痛恨的。教育孩子,淪落到打罵乃至把孩子打死打傷,這樣的老師已經不是“誨人不倦”了,而是“毀人不倦”。
鋼鐵懷玉:
看了你的回覆,你真夠惡毒的。老師體罰你家孩子,即使方法錯誤,至少出發點是教育,肯定不是存心要傷害或打死你家孩子。可你因為老師打了你家孩子(且是你單方面説法,未經證實),竟然合掌祈盼,希望這位班主任出門被車撞死!
我本人:
你的回覆才叫噁心,出發點是教育還是發泄自己變態的控制慾?老師就可以打人,就可以把小孩打死?人家家長起碼還有個單方面説法,你有什麼?完全不知內情的不相干人士用完全站不住腳的邏輯給人開脱。立場這麼明顯,基本利益相關,不是自己從事教育行業就是家屬有從事。我倒是希望有你這種思想的“老師”早點從教師隊伍中滾蛋。
鋼鐵懷玉:
1、我的回覆僅是針對樓主的發言,如果“噁心”到您或其他“不相干人士”,我誠懇道歉。2、我沒有講過“老師就可以打人,就可以把小孩打死”,請您不要無中生有,強行引申。3、樓主説“我家孩子被老師打的少,一兩次”,我個人認為這位老師打他家的小孩,“即使方法錯誤,至少出發點是教育,肯定不是存心要傷害或打死你家孩子。”以成人對小孩,如果存心傷害或打死,那就確實能傷害或打死。這個結論有什麼問題?您可以反對我的結論,但又何以説該老師出發點是“發泄自己變態的控制慾”?您的依據是什麼?4、作為一個普通網民和讀者,當然是就新聞或評論本身陳述的事實發表看法。如果要求網民或讀者全知全能,查清所有事實後再來發表看法,誰做得到?您做得到嗎?您是“知道內情的相干人士”嗎?您掌握的事實是什麼?如果您自己也做不到,有什麼資格責問我?您這是“完全站得住腳的邏輯”嗎?5、我回復樓主,是基於樓主提供的事實:“我家孩子被老師打的少,一兩次”、“合掌祈盼,希望這位班主任出門被車撞死”。孩子被老師打一兩次(您也同意起碼還有個單方面説法),就合掌祈盼,希望這位班主任出門被車撞死,不是惡毒是什麼?6、我家屬中的確有人從事教育行業,有人當老師,也有人當班主任。同時,我本人和家屬中幾乎每個人都當過學生,或正在當學生,從幼兒園小朋友到大學生都有。我的基本利益與老師、學生都相關,請問,您認為我明顯站什麼立場?應該站什麼立場?7、您本人或家屬中有沒有當老師或學生的?您有沒有基本利益相關?您站什麼立場?您的立場會影響您發言的公平公正嗎?8、我基於樓主陳述的事實發表評論,我的思想就是將心比心,就事論事,實事求是。您認為我的思想是哪一種?何以應該“早點從教師隊伍中滾蛋”?9、我的確曾經有機會成為老師,但我最終還是放棄了。為什麼呢?畏難。少子化的今天,孩子就是家庭的中心,小皇帝,小太陽。一個家庭幾代人照顧一兩個孩子,尚且搞得雞飛狗跳,人困馬乏。做為老師,非親非故,要照顧好班上幾十個小皇帝,何其難!如同前幾天另一則新聞所言:做為患者,理所當然要求醫護人員全心全意照顧好自己。但做為醫護,每天都要面對至少兩名以上的患者,有時甚至幾十位患者,要全程保持耐心和親切,真是一個莫大的挑戰。10、事實有兩面甚至多面。有老師打死學生的,也有學生打死老師的。有醫生治死患者的,也有患者殺死醫生的。不能一聽到老師打死學生,就把所有老師都視若兇手。一聽到醫護治死患者,就把所有醫護都視若兇手。同樣,也不能一聽到學生打死老師或患者殺死醫生,就把所有學生或患者都視若兇手。若偏執於一方立場,罔顧事實,一味渲瀉情緒,只會加重社會戾氣,無益世道人心。看問題還是要將心比心,就事論事,實事求是。
我本人:
詭辯真是一流,車軲轆話寫得多就顯得你有理?你的原文我給你貼在這:
看了你的回覆,你真夠惡毒的。老師體罰你家孩子,即使方法錯誤,至少出發點是教育,肯定不是存心要傷害或打死你家孩子。可你因為老師打了你家孩子(且是你單方面説法,未經證實),竟然合掌祈盼,希望這位班主任出門被車撞死!
1.“作為一個普通網民和讀者,當然是就新聞或評論本身陳述的事實發表看法。”
既然你也説了自己是網民,不瞭解事情全部,那你怎麼就能肯定的説老師打小孩肯定是出於教育目的?麻煩你先好好解釋下自己第一條評論是怎麼得出結論吧!我有肯定的説老師打小孩一定是出自“變態的控制慾”嗎?問號被你吃了?我那是陳述句嗎?合理懷疑也理解不了嗎?你這句倒是陳述+肯定。
從心理學角度上來説,當一方掌握了無限制的絕對權利之後,其行為會天然傾向強制暴力,中國古話叫做身懷利器,殺心自起!美國也有著名的一次差點失控的心理學實驗,同一班學生隨機分為兩撥,一撥演犯人,一撥演獄警,最後這個實驗被緊急中止了,你大可以去查查後來演獄警的學生是怎麼對待演犯人的學生的。很多時候,這種“有理由的暴力”,包括且不限於父母對孩子的暴力,夫妻之間的家暴,老師對學生的暴力都是在有“合理”的理由下混雜了控制慾和支配欲的複雜心理活動。我是不知道您是什麼心理專家,看一篇網絡新聞就能**百分百確認打人老師的出發點肯定是教育,而且肯定不是存心要傷害或打死你家孩子。**這種為暴力行為開脱的語言模式在家暴案例中見得多了,我只是為了他好/我只是不想她離開我,不是存心要傷害他/她的。不覺得很熟悉嗎?
在這樣的心理學理論基礎和社會案例基礎上,我的邏輯當然站得住腳,我當然有資格責問你。
your turn, “即使方法錯誤,至少出發點是教育,肯定不是存心要傷害或打死你家孩子。”請問你的邏輯站得住腳嗎?就憑你覺得?
2. “我家屬中的確有人從事教育行業,有人當老師,也有人當班主任。”
説明我對你的猜測很準確啊,至於後面説什麼誰誰是學生就搞笑了,2020年了,誰要不是/不曾經是學生就該把他/她爸媽送進局子裏問問為啥不履行教育義務了。我也不知道你寫這一段除了自曝立場以外能説明什麼。你該站什麼立場你自己不清楚?反正你現在的立場可以參見1.
3. “我沒有講過“老師就可以打人,就可以把小孩打死”,請您不要無中生有,強行引申。”
這點就搞笑了,**我有説過這是你的表述嗎?**這是我對你的疑問!你是看不懂問號嗎?那你回答了這個疑問沒有呢?沒有!因為你一旦回答了唯一的正確答案,你在1.裏立場鮮明的偏袒就站不住腳了。**老師不可以打學生,句號。**沒有什麼出發點不出發點的詭辯。
同樣的,**我也請你不要無中生有,強行引申。**你的10.裏“不能一聽到老師打死學生,就把所有老師都視若兇手。一聽到醫護治死患者,就把所有醫護都視若兇手。”請問我哪裏表述過類似的極端化意思?請你不要自己站上道德高地樹個靶子打着玩,謝謝。
4.“我的思想就是將心比心,就事論事,實事求是。”
就我在1.中的論述,你的言論我完全無法看出按照了上面哪條“思想標準”。我只看到你將了“老師”的心,看不到你將了“家長”,“小孩”的心。所謂“就事論事”也不過是就“你自己認為的事”。毛澤東思想人人都會喊,會喊不代表你真的會做,所謂知易行難,不過如此。
你的思想到底是什麼我不敢妄言,但起碼一個不尊重孩子基本人身權利,對教育者權力範圍沒有正確認知,2020年還認為體罰有理的人沒資格當老師。
5.“孩子被老師打一兩次,就合掌祈盼,希望這位班主任出門被車撞死,不是惡毒是什麼?”
那我請問,按您的標準,孩子要被打多少次,打成幾級傷殘,家長這麼説,您才不覺的惡毒呢?
惡毒與否是個人道德判斷,人人道德標準不同,你如何感受是你自己的事,不必徵求大眾認同感。我只理解為是這位家長在不願糾纏之下的一點精神勝利法,與人無害,於己有利。我反正沒聽説過哪個真無神論者會在意所謂“詛咒”的。
至於你為什麼不覺得打人者“惡毒”,反而覺得“受害者家屬”惡毒,就不是我能理解的咄咄怪事了。
6. “做為老師,非親非故,要照顧好班上幾十個小皇帝,何其難!”
這一段更是莫名其妙,你自己的職業選擇我不去説它,這段老師工作難做想説明什麼觀點我真是沒看懂。老師工作不容易,所以打學生就有理?我想你應該還不至於荒謬到這個地步。那無非就是博取社會輿論同情咯,老師工作不容易,打學生你們也要諒解?這就是你的**“就事論事”****?**
7.“您站什麼立場?”
非要説我有立場,那也很簡單,我站法律立場保障任何人的基本人身權利!你既然認為老師打人可以理解和接受,麻煩去翻翻教育部歷年的《教師行為守則》之類的文件,那一條寫着老師可以體罰學生的,你的法律依據在哪裏?如果法律沒有規定老師擁有體罰的權利,那我不明白,老師打學生跟任意一個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施加暴力在法律意義上有什麼區別?
綜上,你最後的漂亮話我拿來借佛獻佛,原封不動的還給你。
若偏執於一方立場,罔顧事實,一味渲瀉情緒,只會加重社會戾氣,無益世道人心。看問題還是要將心比心,就事論事,實事求是。
希望你説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