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足與武漢女足衝突,足協罰了_風聞
红鲤鱼与绿鲤鱼与驴- 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心2020-09-14 14:53
針對上海女足與武漢女足12日爆發的衝突,今天(14日)12時30分,中國足協在官網公佈了處罰決定,對兩隊予以通報批評,並分別罰款20萬。此外,上海隊球員卡米拉與李佳悦被分別停賽10場和4場,武漢隊球員呂悦雲停賽4場,球隊官員徐山被禁止進入替補席10個月。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衝突繫上海女足外援卡米拉“被罰紅牌後報復對手”導致,但未提及比賽中武漢女足曾有背後飛鏟上海女足球員的行為和該場比賽中出現的判罰爭議。

9月12日下午,中國足球協會女子超級聯賽第七輪第31場,武漢車都江大隊與上海農商銀行隊的比賽在雲南省昆明海埂體育訓練基地2號場地舉行,第94分鐘,雙方爆發大規模衝突。
《體壇週報》報道稱,當時,上海女足34號外援卡米拉被紅牌罰下後,“報復性”擊打武漢女足後衞吳海燕後背。這一行為,引發了雙方球員和替補席的衝突。

然而,上海《東方體育日報》指出,該場比賽中,武漢女足曾有背後倒地飛鏟上海女足球員的動作,且“本場比賽主裁的諸多判罰都令球迷費解”。

14日,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在處罰聲明中稱,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視頻及當事人的書面説明等,上海隊的不當行為有:
比賽第35分鐘,上海隊官員許健指責並威脅裁判員;第90+1分鐘,4號球員李佳悦在比賽停止後用力推對方球員;第90+5分鐘,34號球員卡米拉使用過分力量踢對方球員,在被裁判員出示紅牌罰令出場後,揮拳用力擊打對方球員,導致雙方替補席人員衝進場內形成混亂局面;第90+5分鐘,上海隊官員王欽清在比賽停止後衝進場內揮拳擊打對方球員。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八條、第七十條、第四十八條及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上海農商銀行女子足球隊官員許健進入替補席5場,罰款人民幣2.5萬元;
二、禁止上海農商銀行女子足球隊官員王欽清進入替補席15個月,罰款人民幣15萬元;
三、對上海農商銀行女子足球隊4號球員李佳悦予以停賽4場,罰款人民幣8,000元;
四、對上海農商銀行女子足球隊34號球員卡米拉予以停賽10場,罰款人民幣2萬元;
五、對上海農商銀行女子足球隊予以通報批評,罰款人民幣20萬元。

此外,武漢隊的不當行為有:比賽第90+1分鐘,8號球員呂悦雲在比賽停止後蹬踹對方球員;第90+5分鐘時,武漢隊官員徐山在比賽停止後衝進場內用力推倒對方球員。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八條、第四十八條及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對武漢隊作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武漢車都江大女子足球隊官員徐山進入替補席10個月,罰款人民幣10萬元。
二、對武漢車都江大女子足球隊8號球員呂悦雲予以停賽4場,罰款人民幣8,000元;
三、對武漢車都江大女子足球隊予以通報批評,罰款人民幣20萬元。

處罰決定最後強調,足協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淨化賽場風氣。望各俱樂部、官員、球員等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