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美國陷阱(一)| 長臂設伏,套路和起源_風聞
Moss从未叛逃-2020-09-14 12:13
來源:微信公眾號“玉淵潭天”
如果要選出美國與全球各國互動的高頻詞,“制裁”必定位列其中。
對不少讀者來説,這個詞已經屢見不鮮。
最近一段時間,制裁華為、制裁TikTok、制裁德俄天然氣管道……美國在世界揮舞制裁大棒,連盟友也沒放過。
譚主在美國財政部官網上查閲了一下:
到目前為止,美國共有34個針對全球多國的制裁項目在進行中,制裁對象的名單更是長達1426頁。
這與許多人曾經想象的,那個擁有“最自由資本市場”的商業帝國,似乎有些不同。
美國為什麼捆綁了那麼多企業或個體?宣揚自由的美國遊戲規則,究竟在為誰服務?
來看幾個曾被美國“選中”的外國企業:
德國西門子公司,電機產品曾領跑全球
法國阿爾斯通公司,曾是全球電力、能源、交通領域巨頭
英國宇航系統公司,曾是歐洲最大國防承包商
以色列梯瓦製藥公司,曾是全球最大仿製藥製造商
這些企業,都被美國收取了大量罰金,叫停了不少全球業務,甚至多位高管被拘捕。
很明顯,它們有兩個共性:
第一,它們曾經在各自的領域上舉足輕重。
第二,它們所在的領域都是非常重要的工業領域,比如電子、能源、醫藥、國防等。
這些企業的實力日漸強大,逐漸成為行業巨頭和國民經濟的支柱,這對於對他們各自所屬的國家來説是個好事,但在美國眼裏,卻是個危險的信號。

於是,美國開始設下陷阱,一場場“圍獵”鋪開了,法國企業阿爾斯通正是其中的典型。
最近一段時間,作為《美國陷阱》一書的主角,這家已有90多年曆史的企業再次進入了大家的視野。
許多人在一張媒體發佈的照片中注意到,華為總裁任正非的桌子上,也擺着這本書。
在阿爾斯通如日中天的時候,業界流傳着一個“傳説”:世界上每四個燈泡中就有一個燈泡的電力來自阿爾斯通。

確實,過去的十餘年裏,阿爾斯通在不斷拓寬海外市場,甚至憑藉多項世界第一的技術,在埃及、沙特、印尼搶走了另一個全球巨頭——美國通用電氣公司高達40億美元的訂單。
阿爾斯通對於法國的戰略地位更是不容小覷。
二戰結束後,法國開始強調經濟和工業主權獨立,幾代工程師投入了大量心血,讓法國逐漸擁有全世界一流的電機制造技術和完整的能源產業鏈。
阿爾斯通正是其中的代表。它在核電領域擁有獨家渦輪機,被法國政府視為戰略機密。
巔峯時期,全世界熱電廠80%的電能都由法國的渦輪機產生。

但很快,處於巔峯的阿爾斯通,被美國盯上了。
2013年4月的一個夜晚,阿爾斯通高管皮耶魯齊如常前往紐約出差。
這是他在阿爾斯通工作的第20個年頭,在這裏,他一步步從工業設備銷售員做到了國際銷售副總裁。
然而這一次,飛機落地,迎接他的卻是美國聯邦調查局的探員與手銬。一個身穿制服的人突然上前,把他的一條胳膊扭到背後:“你被捕了。”

美國聯邦調查局出手,在機場突然襲擊,逮捕一位外國公司的高管,這一幕場景是否有些眼熟?
美國以這樣的手段逮捕一位外國公民,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

在美國聯邦調查局的一間秘密房間裏,負責起訴皮耶魯齊的檢察官告訴他,美國情報部門發現阿爾斯通的工作人員通過“行賄”,拿下印尼一個工程的合同,皮耶魯齊也參與其中,違反了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
因此,美國檢方計劃以涉嫌串謀洗錢等10項罪名起訴他,如果罪名成立,皮耶魯齊將面臨125年的監禁。
125,這是個讓人震驚的數字。
**外國公司、外國高管、非美國公民、****沒在美國犯過事,**美國憑什麼隨便抓?
這就要回到檢察官提到的《反海外腐敗法》了。
這是一部美國的國內法,頒佈的初衷很美好,用來禁止美國企業為了其商業利益,賄賂外國公職人員。

然而,這部所謂的《反海外腐敗法》裏,賄賂與正常商業往來之間的界線模糊,讓美國企業們感受到了拓展海外市場的不便。
而他們想到的解決辦法是:
讓它的法律效力不僅限於美國國內,把外國競爭對手也拖下水。這樣既能緩解自己的壓力,還有可能利用界線的模糊性,讓法案成為打壓對手的利器。
於是,1998年,一項修訂被髮起,修訂後的法律對非美國企業在海外的腐敗行為也具有管轄權。而依據,也是美國自己的司法規定,就是所謂的“最低限度聯繫理論”:
“不論你在世界哪個角落,不論什麼時候,只要任何一家外國企業使用美元進行計價、交易 ,或者通過設在美國的服務器收發過郵件,哪怕只是用了美國的通訊軟件、手機或電腦,你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入了美國法律的管轄範圍。美國政府可以隨時調查、逮捕、甚至起訴你 。”

這個邏輯聽起來很牽強,但美國屢試不爽。這是美國行使“長臂管轄權”的重要一步。
在過去的《反海外腐敗法》案件中,美國司法部勝訴率達到了98%,不少外企巨頭都被他敲過一筆。
這幾乎成為了美國的“現金奶牛”,因為這項法案,美國所獲得的罰款總額從2004年的1000萬美元飆升到2019年的195億美元。
繳納罰款超過1億美元的29家企業中,15家是歐洲企業,而美國企業只有6家。
但美國在乎的真的是這點錢嗎?拿着這麼一個邏輯牽強的法律,美國憑什麼能薅全世界的羊毛?
回到阿爾斯通。
當時,檢察官把兩個選項擺在了皮耶魯齊面前:

如果不認罪,那就接受美國法律的審判,刑期很長,審判過程也要數年。
要麼,幫美國司法部蒐集線索,檢舉阿爾斯通更高領導層,他們可以確保皮耶魯齊無虞。
皮耶魯齊拒絕了第二個選項,而代價是,他被投入了懷亞特看守所,並且不得保釋。
就在皮耶魯齊拒絕之後,美國司法部再度火速逮捕了另一位阿爾斯通高管,這次,是職位僅次於阿爾斯通CEO的高級副總裁。

只要離開法國,在走下飛機的一瞬間就有被逮捕的危險,這樣的焦慮和恐慌在阿爾斯通蔓延開來。
眼看美國司法部逮捕的公司人員級別越來越高,目標似乎也越來越明確,阿爾斯通CEO克朗坐不住了。
就在這個時候,故事的另一個關鍵主角,通用電氣,以“救世主”的姿態出現了。

在皮耶魯齊被囚禁的第10個月,美國企業通用電氣CEO 伊梅爾特和阿爾斯通CEO克朗和見了一面。
通用首先提出了誘人的條件:幫克朗本人免除司法部起訴,並替阿爾斯通支付天價罰單。
譚主在前面提到過,阿爾斯通是通用電氣的主要競爭對手,兩家公司曾經還因為爭搶訂單打得不可開交。
這個時候出現的通用,真的是想幫一把對手嗎?
很快,美國通用就露出了真面目,作為回報,克朗需要把阿爾斯通核心的能源部門賣給通用電氣。
到這裏,又出現了熟悉的一幕場景——變相逼迫外企出售核心業務。

譚主記得通用電氣CEO伊梅爾特曾經在公開場合説過的一句話,或許最能代表通用的心聲:
“對通用電氣來説,未來只屬於勝者,而為了贏過這個世界上所有的競爭對手,我們可以不擇手段。”
説不擇手段,一點兒也不誇張。
自從伊梅爾特上任後,幾乎所有通用的競爭對手都被美國以《反海外腐敗法》起訴並罰以鉅款。
在短短10年間,伊梅爾特以同樣手法成功收購了4家公司,而阿爾斯通是他“獵物”名單上的第5個。
通用電氣是繼美國執法和司法部門之後登場的另外一個主角,至此,針對法國企業阿爾斯通的陷阱已經布好。

法國企業阿爾斯通的最終命運究竟怎樣?
迷霧重重,起底美國陷阱,下期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