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望購買回遷房“一夜暴富”的人,考慮過風險收益比嗎?_風聞
财经无忌-财经无忌官方账号-独特视角记录时代冷暖2020-09-16 21:57
俞曦 | 文
近年來,深圳出現了一種可以規避限購政策的商品房“回遷房”,相比政策嚴苛的商品房,目前沒有任何政策限制的回遷房成為了“投資熱土”,很多回遷房公然打出了“不限購、不限貸”的醒目宣傳語,吸引了一波波的購房者。
**回遷房,是指開發商徵收土地後置換給回遷户的房子。**在深圳房價居高不下的情況下,近年來轟轟烈烈的城中村改造,市場上大量出現了回遷房。
交易多了,自然矛盾也多了,購房者往往會關注一些核心問,比如,房屋是何種產權?交易流程如何保證安全?能不能順利過户?
回遷房的性質
回遷房,其權屬來源於老房子,老房子的權屬性質可能各不相同,有商品房,有房改房,有小產權房,有經濟適用房等,但無一例外,都是舊城改造的對象,假如這些老房子能夠順利回遷,就能拿到新的房產證,新房子蓋起來後就“轉正”成了能夠正常交易的商品房。
比如,有的回遷房的權屬證書上載明“市場商品房,某業主於某年某月某日通過拆遷補償取得該商品房”,它與公寓、小產權房等產品相比,優勢太大,一是不受深圳市的限購政策影響,未在深圳繳社保,未取得深圳户籍者皆可購買,還便宜。二是實打實的70年產權,拿到房產證後,與普通商品房無異。
據媒體報道,深圳近年來成功改造了不少的老舊片區,佳兆業,華潤,京基,萬科,恒大等各大開發商紛紛參與。深圳近幾年的舊城改造可謂有聲有勢,成績斐然,吸引了不少城市取經。
交易流程如何保證安全?
由於舊房拆遷到回遷房建成至確權,一般有幾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賣方也可以將回遷房權益轉讓給買方,買方支付購房款,最終獲取回遷房屋。
但由於交易時回遷房尚未建成或者尚未確權,只有“指標”,因此回遷房也可以進行“回遷指標買賣”。
就法律角度而言,交易流程越複雜,時間越長,產生法律風險的可能性就越大,買家要事先防範。
1.預防賣家反悔
回遷房價格便宜,往往只有同地段商品房價格的1/3至1/2,但這幾年回遷房一直在漲價,拼命向周邊房價看齊。賣家天然有動機反悔,與其説是市場原因,不如歸結為人性。
類似的問題在南京也有。南京城東花崗地區是當地最大的保障房片區之一,2015年7月份,花崗地區的經濟適用房指標均價在4200元左右,到2020年9月份,花崗地區的經濟適用房均價已經超過20000元。
而根據國家七部委《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經濟適用房在上市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2015年的交易行為在2020年迎來了過户高峯,當初的指標和目前的市價在這5年中,存在的巨大的價差,導致了南京法院受理了大量因賣方反悔引起的訴訟。
賣家如果因為指標漲價而反悔,買家可去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房屋轉讓合同,並且要求賣家進行賠償,當然賠償的依據就是簽署的房屋轉讓合同,房屋轉讓合同中的賣家違約責任不宜規定的過低,否則,假如賣家的違約成本低於毀約收益,那就相當於變相鼓勵了賣家毀約。
2. 從簽約主體預防風險
回遷房買賣的流程不復雜,一般來説就是確定項目、面積、價格,和賣方籤轉讓合同,然後去開發商辦理手續,籤拆遷補償合同。
整個交易流程必須簽署兩個核心協議,兩份協議針對不同的主體。
一份是與賣方籤的轉讓合同,另一個是和開發商籤拆遷補償合同。
房子畢竟是開發商開發的,開發商只有立項之後,才能進行項目改造。
如果不能與開發商直接籤協議,那基本是還沒立項,就不是指標,那就和買農民房,小產權房一樣的性質,沒有法律保障。
3. 確保回遷房屋最終能夠過户
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能夠得到履行。
通俗地講,合同成立,是合同當事人雙方之間達成一致即可,但是後期合同怎麼履行,涉及到履行程序中的方方面面關係。
例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回遷房買賣合同,只要買賣雙達成一致,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合同就成立。
但是,房屋過户,必須符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條件才能履行,即領取房屋的權屬證書,權屬證書一天辦不下來,這個合同就一天不能履行完畢。
此外,還有一房多賣的問題,一房多賣的各份合同,針對不同的買受人,本身都是成立且有效的,但回遷房只能過户給一個人,無法過户給其他人,也是典型的合同成立但無法履行情況。
所以,要想確保回遷房能夠順利過户到買方名下,買方應當在不具備過户條件前,先行合法佔有房屋,一旦符合過户條件,第一時間過户,以免夜長夢多。
因為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商品房的權屬以登記過户為標準,但是,房屋的佔有與使用,在房屋不具備過户條件時,也是一種宣誓物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