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啥説《説文解字》,有中國人的一套“羅緝”系統?_風聞
中华之道的声音-大道中合盛亦华2020-09-16 18:58

大道學莊莊主 薛英俊2020年6月27日
刨根問:您憑什麼説,《説文解字》不僅是中國定型的文字體系,還藴含着一套文明思維羅緝系統?
**風行九天:**這個,可從三個方面作出解釋:
1、《説文解字》中,許慎自序本身就已經證明。如:“其建首也,立一為端。方以類聚,物以羣分;同牽條屬,共理相貫;雜而不越,據形系聯;引而申之,以究萬源;畢終於亥,知化窮冥。”
這段文字無須詳盡詮釋,簡單從字面體會,就已經將“羅緝”思維表達得淋漓盡致了。且,無一字不用得精妙至極,不可更易。
其“建首”、“立一”,表明了太極本根思維;其“方”、“物”,表示出了“形而上者為之道,形而下者為之器”的認識區分;其“同牽”、“相貫”,説出了經絡、網絡、經緯、提綱挈領的“大道至簡”原則和“奧卡姆剃刀”的邏輯精神;其“不越”、“系聯”,説明了科學的系統方法論;其“引申”、“究源”,道出了説文、解字的目的追求;其“終亥”“窮冥”,則道出了這一文字體系的文明功能和作用有着永恒生生大道的循環時序“北極軸心説”宇宙觀支撐。
當然,這一文明的體系嚴格上説,是指“許慎小篆”生象文字系統,而非隸變後的“漢字”,或“許慎小篆”前的不完全的各類古文系統。只有在應用環節的意義上,古文系統、其他系漢字、現代漢語簡化字系統,才可以納入同一説法。
2、這一羅緝體系,根源於《周易》六十四卦標準圖譜——整生羅緝——易龍圖的單元卦式——六爻卦,以及許慎《説文解字》中講述的“六書”原則。
六爻卦的整生羅緝構件是初爻、二爻、三爻、四爻、五爻、上爻。六書整生羅緝=全維元=六維閾閥層疊嵌套組合式法=1思想格範(會意)⊕2幾能範疇(象形)⊕3生象標識(形聲)⊕4相干範疇(轉註)⊕5機制範疇(指事)⊕6間質範疇(假借)。
將六爻卦的初、二、三、四、五、上爻與“六書”的1、2、3、4、5、6維式法閾閥直接對合,是完全等效的。對《周易》的詮釋如此展開,不但秩序井然,且效果奇佳。思維之縝密、宏闊,到了令人不敢置信的程度。其基礎格式如下:
初爻:羅緝,規律,法則,思想格範(會意);陽中陽,大一。
二爻:思維,靈魂,精神,幾能範疇(象形);陰⊗陽,幾式。
三爻:器物,軀體,姿態,生象標識(形聲);陽中陰,小一。
四爻:場態,自然界,社會,相干範疇(轉註);陰中陽,整體。
五爻:國家,聯盟,機制範疇(指事);陰⊗陽,“大人”,“大象”。
上爻:團體,組織,圖符,間質範疇(假借);陰中陰,非局域。
具體應用請見另文:《六書-六爻整生羅緝應用例示》。
説到這兒,給我一個啓示:所謂的“通儒”,是必須熟練掌握《周易》整生羅緝體系思維式法的。《周禮》的製備,即源泉於此,是為建立公共政權的公務員隊伍系統——政統服務的。也就是屬具人文、大人、君子格範的,所謂“入世”。是故,直至搞懂《周易》之後,孔子方有“年六十而五十九非”的感嘆。王道,不是叫個國王就能施行的;其需要的要件,太多了。
《易經》作為“萬經之源”,原因於其為曆法時序。鑑於史官之職,老子《道德經》內容兼具政府與社會系統,所以才超出了“儒學”,而成為“天人合一”的道統之祖。
先秦經典,最為冤屈的是《莊子》。雖“其學無所不窺”,合天、地、人“三才”之全,本應是學統之祖,卻因後人不識,時代墮落,其自身又甘處於草莽之舍,其著作隨之而蒙塵於世間。後為佛學偷竊,遂淪為“出世”之章。別的不説,其《寓言》、《齊物論》等篇,對文字認識的站位之高,後世也許只有許慎、劉勰著作堪與比肩。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現代文人引用《莊子》著作中名句以為“唯物辯證法”找祖傳區塊鏈的,恰恰是莊周本人所批判的惠施的哲學觀,而非莊子的道學正論。例如:“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泛愛萬物,天下一體也”,等等。
當代著名哲學家施太格繆勒在《當代哲學主流》中講到:“未來世代的人們,有一天會問: 二十世紀的失誤是什麼呢?對這個問題,他們會回答説:在二十世紀,一方面唯物主義哲學(它把物質説成是唯一真正的實在)不僅在世界上許多國家成為現行官方世界觀的組成部分,而且即使在西方哲學中,譬如在所謂身心討論的範圍內,也常常處於支配地位……但是另一方面,恰恰是這個物質概念始終是使這個世紀的科學感到最困難、最難解決和最難理解的概念。”
朱清時因此發出“物理學步入禪境,緣起性空”的呼喊。於是引爆一干的科教徒赤膊上陣、橫加指責,好像他們比朱清時這個科大校長、科學院院士更懂科學似的。其實,朱清時不是陷入迷信,而是陷入了山巔迷境,未能登頂摘冠而已。因為“禪境”的祖師爺是《莊子》,而非佛陀。佛陀是小乘之祖,莊子才是大乘之宗師。説物理學進入《莊子》,那才是恰如其分。朱清時與南懷瑾均止步於“人”、“地”,而未究竟“天”,所以方有“諵譁”之嘆。
3、這裏必須提醒極其注意的是,依照這一思維式法——整生羅緝,我們就必須改變過去漢字(漢語)學界的一個不良習慣或錯誤做法,就是:把某一類字或分別歸結為象形字、會意字、指事字,或分別歸結為形聲字、假借字、轉註字。其實,一個字的本身,就包含着“六書”的全部內容。所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是也。
且,此羅緝法則一經明確,所謂的“三書説”、“四書説”及造字與用字的分離説,在形而上的層面,就再也站不住腳了。當然,也有一部分字作為“例外”,並不能滿足六書的全部內涵,那就只能特殊以待了。允許例外存在的是道德倫理,不允許反例出現的是宗教戒律。
刨根問:全人類的邏輯,難道不應該是一樣的嗎?為什麼説西方的是邏輯?而中國人的卻叫“羅緝”呢?
**風行九天:**這正是當前“邏輯(學)”的致命死穴。
我們仔細研究一下當代的邏輯學就會發現,“邏輯”現在變成了一個爛菜筐,不管是思維規律、客觀規律、倫理法則、數字電路甚至一般的工作或做事方法,什麼東西都可以往裏裝,已經面目全非了。想一想,當矛盾法則成為“矛盾邏輯”、模糊狀態成為“模糊邏輯”了,這樣的“邏輯”不就是成了聾子的耳朵——擺設了嗎?
是故,所謂的邏輯學科,也就越來越沒有人去願意學了。因為不學還好,學了反倒成為混球,攻讀邏輯豈不是在向自殘、作死的路途上邁進麼?
單就以度娘——百度百科所反映的內容來看,作為音譯的logic,本來源自古希臘語logos。最初的意思是“詞語”或“言語”。後來引申出“思維”或“推理”的規範意思,即所謂的思維規律或規則。就是説,所謂的理念邏輯,根本上是從詞語的製造中發生、發展出來的思想規則;並非是能夠與自然相合同,從而達到步調一致的“思維規律或規則”。
1902年嚴復將logic意譯為“名學”。日本國將其翻譯為“論理”,日製漢語則將其翻譯為“倫理”,後有人又將其翻譯為“理則學”。
這説明什麼?是翻譯者的水平不夠麼?否。而是無論logos,還是logic,自身就是無明的。即曹念明先生所言的表音文字(按:準確地説應稱為:指號語詞。我們看一下2005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英】奧卡姆著《邏輯大全》就會發現全書標目中,詞、詞項、名、範疇、指代、命題、格式、形式、直言、假言等等關於詞、名、言的稱呼幾乎應有盡有,唯獨沒有“文字”一詞)的無根性、隨意性。
以至,維特根斯坦一會兒發明“邏輯圖象論”,一會兒又大談“語言遊戲説”。但即使如此,維特根斯坦也一直沒能夠將“文字”一詞,放入其思維之中。所以,這個語言天才,到最後只能被逼瘋。與尼采、康托兒走上了同一條路。
尤為值得注意的是,奧卡姆的詞項“指代”,其真相也就是作為語詞的“指號”(所謂“字母”或其所組成的“單詞”)。這,才是所謂“表音文字”的真實面目。而且奧卡姆對“指代”的狹義(術語)、廣義(稱呼)區分,也完全是標準範兒。
然而,我們主流學界為什麼非要混淆語詞與文字、或指號語詞與符號文字的區別呢?指號(記號)詞語(理念)的任意性、無根性與符號(式法)文字(生象)的原象源發、根本性,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語的呀!而且,所謂的“狹義”與“廣義”,又是一對兒貓膩詞。形而下就是狹義,形而上就是廣義,為什麼非要弄這兩個詞來狸貓換太子呢?説白了,就是因為,西方作為中介的指號語詞,只有形上(在心)——形式、形下(指物)——內涵與外延兩撅,無形而上、形而下之間的形而中間質(信息隧道)相連通。正因為缺了這至為重要、起着連通整合作用的關鍵環節,理念邏輯的哲科知識體系乃至整個運用“表音文字”語言體系世界的人的思維,才必然地在宗教信仰體系與拜物教知識系統的兩個極端跳來跳去、卻總是無法實現守中和將兩極貫通起來!
説的這裏,您能否已經深深感到想要説清這件事兒將有多麼地麻煩了呢?而且,當你問出“人類的邏輯”應該“一樣”時,其一,預設了全球“書同文”或“統一國際語”的境況前提;其二,把指號語詞的形上邏輯,默認為適用於中華之道形而上的“思維”規律了。但事實卻不是這樣。
西方的,準確地説是指號語詞的規則系統,稱為邏輯。一方面是其自身語言系統定義的傳統説法;另一方面,邏輯不等同於物理規律或自然規律,所以才有其專門的術語,包括其作為一門學問。也就是説,有一種指號語詞造就的語言系統,就會有一套相應的邏輯體系與之適配。
換句話説,其為命題式,而不具自然法則的本質規律性。這也是其從圖騰的形式、理念,搖身一變而成為上帝、真主、佛祖、霸主的“神體真身”及“我的地盤我做主”理念形式箴言的原因。
中國的,為什麼要加以區別、叫作“羅緝”呢?在我們過去的文明體系、文字系統中,雖然確實沒有這一術語或稱呼,但是其相類的説法卻並不少。比如,司馬遷《史記》中的“he(辶+合)遝”、劉勰《文心雕龍》中的“文心”、陳摶《易龍圖序》中的“易龍”等等。所以,根據許慎自序中的“同牽條屬,共理相貫;雜而不越,據形系聯”內涵的效能和效用,我才將其重新明確為:羅緝。
粗略地説,羅就是網羅、包羅、播布;緝就是把絲線連續不斷地編織連接起來、會合、承續。羅緝,既有經絡、網絡、經緯的功能作用,又有脈動的原發性。
其實,最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歸根到底,整生羅緝才是《周易》的本來面目。然而,由於《連山》、《歸藏》作為《易經》是曆法的卦式表達,即“卦歷”,是自然道學。所以,《周易》加進“人擇原理”(所謂《乾坤易》就是“字”之“太極”體系)後形成的整生羅緝,反不被今人明白,並受到不應有的責難。張遠山因着對《伏羲卦序圖(神農歸藏曆分卦值日圖)》的非凡揭示,從而對《周易》大加撻伐,就犯了把“物理(或自然、天道)科學”所得結論,當成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唯一“真理”的現代知識分子所共有的通病。
人們口頭上都會講“天人合一”,卻不知“天人合一”真正作用域在於:
1.《周易》六十四卦標準圖譜——易龍圖,作為整生羅緝,是不允許違犯曆法——“卦歷”的時序範疇的。
2.一個文明體系、文字系統,所使用的符號必須有自然本根,而不能任性胡為。
3.一旦超越式法閾閥使用思維原則、規律公式、法則定理、行為規範,濫定瞎用倫理、法律條款,人類社會就會陷入至暗的混沌黑洞時代。
換句話説,羅緝與邏輯的最根本的區別是:羅緝,是神聖的,更是天下、地上、人間的;邏輯,是神秘的,且是依皈強權、霸主所命,是人為隨意規定的和無根的。
神聖人間與神秘無根,本就判若雲泥。所以,才有中華文明對西方文化的無可比擬優越性。
只有當天下“書同文”,即共同使用生象文字——自然形成整生羅緝思維式法時;人類的“羅緝”——文明體系就是一樣的了。
到了那時,誰再空喊什麼“多元的”、“美美與共”、“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才真正會成為笑料,而不會再是自作傲驕態的“真理”代表了。

刨根問:能更具體點闡釋一下中華文明的“整生羅緝”,是怎麼回事嗎?
**風行九天:**如果就中華文明體系本身而言,是需要追溯伏羲氏“一畫開天”、創制連山歷(《連山易》)和神農氏創作的歸藏曆(《歸藏易》),以及周文王演繹的《周易》和孔子的“易大傳”,老聃《道德經》、莊周《莊子》等先秦元典。但恐怕從此開講,因與現時代人們頭腦裏的知識體系相差太大,甚至總是深藏着有意無意的顛覆性,恐怕不容易被接受。所以,我們還是不得不回到劉勰的《文心雕龍》及許慎的《説文解字》。畢竟他們離我們更近些,且從古到今傳統上依然是文科學生、大知識分子所必讀的經典圖書。
劉勰《文心雕龍·神思·第二十六》:“是以臨篇綴慮,必有二患。理鬱者苦貧,辭溺者傷亂。然則博見為饋貧之糧,貫一為拯亂之藥。博而能一,亦有助乎心力矣。”
“贊曰:神用象通,情變所孕。物以貌(按:形、象)求,心以理(按:生象、活態)應。刻鏤聲律,萌芽比興。結慮司契,垂帷制勝。”
許慎《説文解字·一》:“惟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
每當提到這樣的痛處,總是禁不住要排泄一下心中的憂憤,否則,天理難容啊!就是當今世界,有太多的科學知識洋奴、自戀癖,文字的基本功尚未具備,思維時空尚分不清形而上與形而下、形上與形下的閾格歸劃,就以天老大、地老二、我老三的佛祖或霸主心態,拿着“辯證法”的邏輯“神棍”一頭衝入元典之中,恬不知恥,惟己為大,不知天高地厚頤指氣使地橫掃一切,彷彿黑宮地堡男孩就是其孿兄弟一般。
以為把《説文解字》與《文心雕龍》撇在一邊,拿聖人的經典説事,自己就成了天命聖人了;貶低或批判兩句許慎、劉勰,獲得些水軍點贊,上帝的光就可以為之照耀了。這種自欺欺人的行為,實在是可悲可嘆。
基礎研究、基礎研究,如果那些奢談一、二、三的人,能夠老老實實地把上面的三段話學懂弄通,將會為中華文明增添多少光彩?!從而不至於因“惘唸作狂”,誤己害人或成為不齒於人類的蛆蟲、滓渣。
其實,卑鄙正在於此。恰恰因為搞不懂這一、二、三,而又跪拜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的商業偽詐精神、殖民推銷狂痴的邪惡門下,才如此地喧囂於講台之上、網絡之際、政府組織之間。這也許就是20世紀下半葉所特有的至暗時代、世界奇葩吧!不然,怎麼會有福山得意洋洋的“歷史終結論”呢?又怎能出現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與世界秩序重建”?狂濤巨瀾裹挾而下、又淤積於平原窪地的,往往不是泥沙,就是污濁。
下面,讓我們再回到許慎、劉勰。
劉勰的“貫一”、“能一”、“心力”、“神用”;“情孕(字)”、“司契”、“物以貌求,心以理應”。
許慎的“維”、“太始”;“造分”、“化成”,“道立於一”。
前半句説的都是對大“一”、長生之“天”的認識(老子所謂“長生久視”),後半句説的則都是因此而使用的方法本根;前者屬於內部(所謂黑體、黑箱)研究,後者屬於外部(所謂的應用、實踐)研究;前者屬於微觀世界、思維時空,後者屬於宏觀世界、宇宙勢位、常識場面。
將作為對象的大“一”、長生之“天”,轉換成思維時空的“主體”,則就不得不提出思維式法——“整生羅緝”。
借用研究微觀世界的量子科學的思想方式,“式法”是“生象”——疊加態的構形幾式;整生羅緝,説的就是至微而具全體、不可分割、不可複製、沒有“大小”分別的非局域存在。因為,無論在自然界,還是在實驗室,都沒有發現半個電子或半個光子的存在。《周易》所謂“極深而研幾”的“幾能”、“幾式”,講的就是這個意思。
換句話説,宏觀世界看得見、摸得着、局閾存在者的“機制”,在微觀則體現為看不見、摸不着、非局域存在的“幾能”——或信息“幾式”。其不是物質性的結構存在者,而是信息性的波場存在。所以,這一“羅緝”是“整生”的、有主體性的。且這一主體性的最高境界是“天人合一”、整全論。是故,有“物以貌求,心以理應”;“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就是説,思維時空的文明體系,因為有了生象文字這一間質系統,而成為自然、宇宙、天地、萬物系統的全映射。
這就是“整生羅緝”思想格範的本根源泉。
當然,這段話雖不長,但確實是難懂。然而,這可不是作者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而故弄玄虛。因為其本身就是“玄”而又“虛”的。
什麼叫微觀世界?1納米(nm)以下的,具有波粒二象性的量子世界。更為難堪的是,在這個世界,物質與信息已經模糊了差別,而只體現為“能量”的不同表現形式或不同的本質表現。想想看,在這個世界不要説“肉眼”,就是過去所常提的望遠鏡、顯微鏡,都是無所措手足的。
換句話説,在量子世界,不單是玄之又虛(老子所謂“玄之又玄”),而且“能量”的傳播是一份兒、一份兒的。宏觀世界的三觀,於是在微觀世界“碎了一地”。
總而言之,宏觀事件易證知,與語言文字系統(元文字書典)相對應;微觀幾能(式)難辨識,與整生羅緝文明體系(大腦中樞神經纖維叢連接方式)相合和。
我們可以再回想一下,太極標識、《易經》卦式是什麼時候被西方大哲學家、大科學家所重視而又沒有偷走的?一個是17世紀傳教士的譯介,一個是在19世紀初量子力學開創、計算機信息行業興起之後。世界未來學家為什麼紛紛表示21世紀是中國世紀?不是因國土面積、人口數量,也不是因經濟奇蹟、科學文化,而是因為中華元典大道文明。
那麼,破解、復興、繼承元典文明的途徑在哪裏?我的回答是:就在整生羅緝和生象文字體系。
刨根問:中國人的這套“羅緝”,是根植於天地大道的,那麼為什麼不直接稱為“大道邏輯”呢?
**風行九天:**嗯。這一問題的提出證明兩個問題:一是對羅緝、整生羅緝已有深刻感應和領悟;二是還沒能夠分清“指號語詞”語言系統與“生象文字”符號系統的根本區別。
指號,作為中介、媒介,是個“他者”;是需要經過“否定之否定”的轉換過程,才能迴歸所指對象的(也就是呂導所謂:“以手指月,看的是月,而不是指。看到月、指就可以扔掉了”)。因此要求人們必須死背硬記,需靠回憶方式連接知識系統。而在這一“辯證邏輯”原理沒有清楚認知並揭示之前,形式邏輯不得不將絕對理念——物理宇宙觀、上帝這一“大前提”作為其存在的根據,以安定人心。因此“邏輯中心主義”,便會成為指號語言的典型特徵,並從而造成頭腦中的原子主義、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無政府主義和黑幫強盜的破壞性意識形態。
符號,作為間質道體,不單是“第三者”,且是包涵着所指對象特徵信息的(這一“符”是有“靈性”的,是不能扔,只能化在頭腦中的);所以,所見即所思、所思即所是,所謂“即體即用”(人文化成)。但因此,也容易被常識、視界誤導,產生偏見陋識。所以,如果不能形成真正的整生羅緝思維式法,就會陷入庸俗的“封建”生活觀。造成熟人社會、家族主義、宗派主義、山頭主義和集體主義的不良意識形態。
就是説,羅緝與邏輯,一個對應的是生象文字系統,思維式法與大道——自然相諧,於是造成對人類本質的強調和對物性器具的輕視;一個對應的是指號語言系統,思想方式與宇宙——物力相干,於是造成對“物”的絕對信仰(宗教態)或割裂(科學態),從而產生對人類本質的漠視和個體身心的強調。
什麼是大道?大道就是自然、天命;是空式中樞陰陽圜周螺旋帶經緯網絡全維元生生時序;在數學的意義上是精準的太陽迴歸週期1461日——嵌套四個“迴歸年”;其所指稱的對象是“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的“北極軸心説”天地觀。(因此,在數學的意義上,道是3651/4日周天公度,德是360日標準公算)。
老子曰:“道法自然”。此自然與道(隱含着大道),都來自於人類對天地的“測量”、“整全觀”。也就是《莊子》所言的“天倪”。老子曰:“孔德之容,惟道是從”。德,則是來自於對“道”取整調零的人為計算的權衡、標準。也就是《莊子》所言的“天鈞”。這來自於“天文卦歷(法)”,而非數。畢達哥拉斯的“數創宇宙”,依然是來源於“上帝”的理念,體現着指號語詞的無根性、隨意性。
所以,中華大道與物理科學、或宗教神學的宇宙觀,都是不同倫的。邏輯,雖產生於指號語言系統,但其真正的作用則在於宗教思維的神學觀。無論“地心説”、“日心説”,還是大爆炸“奇點”宇宙觀,看似是科學的,其實都沒有逃脱理念邏輯中心主義的束縛。
所以,對於大道與邏輯,我們是不能強行地“拉郎配”,搞折中主義的。我們可以包容人,但不應容忍錯誤的思維禍害人類和大自然。
刨根問:指號語言系統,除了形式邏輯外,還有辯證邏輯等。中國人的“整生羅緝”,是不是將這二合而為一的邏輯?如果不僅僅如此,那還有什麼重要的方面嗎?它與我國古代的“名學”、“墨辯”等是怎樣的一種關係?
**風行九天:**堆積木數數與拿算盤計算,用機器算法與用人腦算式,雖可以得出相同的結果;但兩種思想方式、思維式法是無法合而為一的。因為思維式法的差異,也才導致了從行為方式到生活觀的不同。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方法在於“書同文”,而不是在現實的混沌知識體系中攪漿糊,做無原則的和事姥,養癰遺蛆。
這是偏性文化與中和文明的衝突,而不是“文明衝突”。這是一個必須極端重視的實際情況。不正視這一事實,而妄圖投機取巧搞什麼“美美與共”的烏托邦,只能被人看作是下賤的精神病患者。甩鍋、罵你、無理指責還是輕的,打你、製造摩擦、經常欺凌你才是常態。
為什麼指號語言是無明的、遮蔽的,只能稱其為偏性文化,而不能稱其為中和文明?因為無論其“能指”,還是“所指”,指號語詞都與所指對象沒有直接的鐵定信息連接。這是公認事實,不是曲解或誣衊。所以,當西方科學界面對“量子糾纏”時,傻傻地想不通。而中國人卻感覺稀鬆平常,不就是“陰陽絕配”、“陰陽和合”麼?一個人遭遇大事,親人即使在天涯海角也會有所感應,不就是“量子糾纏”麼。這有什麼大驚小怪的?中、西的智商差別就這麼大,咋整?除了“書同文”,真就沒法兒辦。西方人能否出現一個毛澤東式的偉人,豪氣干雲地拍板:“別説十年,百年,就是一萬年我們也要造出生象文字,從而進入偉大的君子國行列。”我看玄。也就只能乾等着“一帶一路”暢通,由中國的聖賢們去化胡了。
海德格爾講“去蔽”,去的是什麼?當然是指號語詞的“無明”。但,自己的刀,是削不了自己的把的。猶如佛學雖然試圖通過修行和覺悟來去蔽、消除無明,但培養出來的最高不過是不為禍於人的自了漢、乞食者、虛浮戒律的宗教教唆僧,卻無法訓導出有效治理社會的政治家、君子儒和為人民服務的公務員隊伍-----當然,要特別強調的是,此“明”與“暗”説的是語言形式、或文字系統效能,而非使用之人的本質。這一點要區別開,否則就失去了道德性。
西方不只一個、也不僅是20世紀才有大學者提出過“漢字”的唯一性、文明性。但萊布尼茨與德里達,無疑是最具代表性的典型人物。
馮曉虎博士《萊布尼茨與基歇爾的漢語研究》概要中講:“萊布尼茨對漢字的興趣來自於對語言‘根符’的追尋。萊布尼茨一生都認為可在人類語言的基礎上創造‘根符庫’,從而找到人類思維根符庫。‘語言根符’其實就是萊布尼茨哲學中的‘單子’。因此,萊布尼茨研究漢字要解決的其實是哲學問題。即將人類包羅萬象的概念縮減到幾十個或幾百個‘根概念’,用這些‘根概念’不僅可以總結過往的所有概念,甚至還能預測或‘生成’未來所有新概念。”
説的多好!我們只要將其中的幾個概念升級迭代,生象文字——《説文解字》的540部首,而不是“現漢”的基本筆劃,就妥妥地擺在面前了。
1967年,德里達在出版的《論文字學》著作中論述道:“經過幾乎難以察覺其必然性的緩慢運動,至少延續了大約二十世紀之久(按:這裏請注意一下“隸變”的時間點在秦朝)並且最終匯聚到語言名義之下的一切,又開始轉向文字的名下,或者統括在文字的名下。通過一種難以察覺的必然性,文字概念正在開始超越語言的範圍,它不再表示一般語言的特殊形式,派生形式,附屬形式(不管人們把它理解為交往、關係、表達、涵義、觀念,還是理解為思維的構造等等),它不再表示表層,不再表示一種主要能指的不一致的複製品;不再表示表層,文字概念開始超出語言的範圍。”併發出深重呼籲:“創立文字科學或文字哲學是一項必要而艱鉅的任務。”
在我國,曹念明老先生於2006年出版了《文字哲學》著作,發出了春雷第一聲。這在20世紀新科學、新技術革命所帶來的“知識爆炸”大潮下,尤顯得彌足珍貴!
但主流學界卻依然陶醉在西方語言學下的“概念隱喻”、“隱喻認知”中張狂得不亦樂乎,而鮮有在“文字學”上的開拓者。面對如此局面怎能不讓人心酸落淚。白白花掉銀子是小事,耽誤了生象文字的“芯片”製造和“操作系統軟件開發”,是對中華、甚至是對全人類的犯罪呀!
尤為可恨的是,他們不但繞過《説文解字》不表,甚至拿公孫龍、墨子説事,以圖一手攀龍附鳳(跪在洋師爺腳下),一手打壓良知(無論官科民科、大腕草根),阻擋對《説文》研究有突出貢獻和作為者。公孫龍、墨子,真的有他們説的那麼偉大、卻被歷史埋沒了嗎?答案是:非也!
公孫龍《指物》:“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説的很清楚,“指”是人造的,不是自然生長的,是脱離了“物”的“理念”。即:指是名之所謂。亦即名的內容。公孫龍以物、名、指三者相對待,在形式上看好似沒有錯。尤其是對空心的“方塊字”(名),或對指號語言(詞)來説,更是貼切的。所以,現時代很多語言學家在思想上無疑是認可、共振的。但是,當我們回到許慎小篆,意識到其不僅“象形”(“天下之所有也”),更且“生象”(抽象)共有時;“指”(理念)因其已經在象符之中,而成為餘食贅行了。
公孫龍《白馬》:“白馬非馬可乎?曰:可。曰:何哉?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這一理路,完全是指號語言的套路,或邏輯。所謂“命”,不就是概念、定義、命題嗎?西方哲學為何會犯“二元割裂”的錯誤?根源不在哲學本身,而在語言系統。拿着指號語言批判西方哲學,或試圖通過指號語言完成人類統一的“辯證邏輯”,不但弔詭,且也只能是烏托邦之夢。因為這一套語言“辯證法”對於生象文字來説,根本上是不着邊際的。
所以,指物的理論,到戰國末年即絕。秦、漢以後的思想家,更無人注意這類問題了。當然,這裏需要注意的是二個重大事件:一是秦始皇的“書同文、車同軌”;二是東漢許慎《説文解字》“文(明之)言”的創作和通行。
《墨子·非命上》:“子墨子曰:言必立儀。言而無儀。譬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謂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何本之?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於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於何用之?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謂言有三表也。”
墨子講真知表準,不説只是一個,而説有三個;不説與外物之實相符,而説原察百姓耳目之實;不説一人行之有效,而説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這三點實在是精卓至極,深可讚歎。但這是外部“語用”領域的實踐履行問題,而非內部“語義”領域的信息認知問題。是“科學方法論”,而非道學認識論。即非邏輯,也非“羅緝”,更不是“整生羅緝”。
所謂門外漢,講的就是這樣的類型。認知理論體系行家,也許是實踐系統的門外漢;實踐系統的行家,也許是認知理論體系的門外漢。二者兼具,方為通人。
邏輯、哲學,是訓練思想的,其依託的是語言系統。
羅緝、道學,是培養思維的,其本根是文字系統。
二者進入行為領域、應用領域,則前者形成的是空間數理科學體系及其技術方法;後者形成的是自然時序倫理學術體系及其行為法式。
所以,當東方文化圈翻譯邏輯、科學的詞彙時,不僅僅限於這兩個名詞本身,而是其整個的詞彙“家族”,都是歧義叢生的。如此一來,你想,中華文明怎能進入其知識系統的“一級學科”呢?不同胚啊!反過來也一樣,一旦知識體系由中華文明主導,那西方文化自然也只能在二級、三級學科裏謀生存了。
這件事,西方知識界上層統治人士清楚得很。黴國殘酷打壓華為就是這個原因。所以,無論我們外交人員怎麼宣傳“我們無意取代美國地位”,不但是無用的,還顯得要麼是無知,要麼就是虛情假意地忽悠。你有了那個實力,就有了那個地位。與你自身願望的“有意”、“無意”無關。所以,還不如干脆放開了膽子直接旗幟鮮明地向全世界宣告:你黴國不顧人類前途命運,扯文明發展的後退,我就要趕你這個黑老大下台,帶領兄弟們建立人類命運共同體。反倒會振臂一呼,而應者雲集。像現在這樣遮遮掩掩、半推半就地與黑老大談婚論嫁,反倒令小兄弟們心寒。他不給你搗亂,給誰搗亂?你先給黑老大兩巴掌,而不是低聲下氣、點頭哈腰地給流氓、強盜們遞煙端茶;看看,誰還敢跟你搗亂?
當然,還應當聲明的是,萊布尼茨、德里達、曹念明等學者的方向是對的,其開拓之勞,也居功至偉。但其落腳點卻是錯誤的,依然沒能逃脱指號語言大氛圍的困擾。
通過上面的説明和解釋,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這一真正的落腳點,應是“元文字道學”(生象文字)和“整生羅緝”、而非“文字哲學”。文字哲學,只是中轉站、過渡態。饒有意味兒的倒是,開創這一潮流的學者都是“大陸系”而非“海盜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