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瑞贏:乾股需要承擔虧損嗎?_風聞
木X-2020-09-16 17:00
現在的很多企業,為了獎勵員工會分給員工一些乾股。
但是,當公司虧本的時候,一些股東就會強烈要求持有乾股的員工一同承擔法律責任。很多人稀裏糊塗的不瞭解,就跟着一起承擔了。那麼幹股持有者到底需不需要承擔責任呢?首先,我們要清楚乾股的含義是什麼?乾股不屬於法律的詞彙,而是民間自有的詞彙。

乾股是一種不需要出資但是又存在的一種股份,乾股是一種虛擬的股份。乾股只是一種假定。比如説老闆給某員工分了10%的乾股,員工就可以分得10%的紅利,但是並不需要出10%股份的資金。所以乾股實際上只是一種紅利關係,而不是股權關係。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第九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股東對公司的義務是出資義務,但僅限於認繳股東或者實繳股東,即公司在設立時的發起股東、持原始股權的股東;當股東出資不實或者不足額出資時,全體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獲贈股權的股東,屬於二級市場裏的股權,對公司不具有出資義務,無需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又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持原始股權的股東未足額出資的,對其他足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但二級股東無此義務。乾股由於不進行出資,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以一個贈送條款為基礎。分紅的資格是以這個贈送條款為標準。此條款也可以被撤銷或者解除。不過,如果在這份條款中有寫到承擔哪些責任,還是會有可能承擔責任的風險。如果沒有寫明,就是不會承擔的。